隔天,藍瀾一大清早走出藍家,拒絕藍家司機的護送,在路邊攔了部的士,中途換了好幾次車,接着來到一條人少的巷子裡。
藍瀾左顧右盼,確定四周無人才閃身走進一家沉舊的房屋裡。這家房屋雖老舊,但裡面卻乾淨舒適,明顯是重新裝飾了一番。
腳步輕快的來到後花園,藍瀾看向正坐在輪椅上澆花的婦人,媽,似乎又蒼老了些。
走到婦人的身後,儘管腳步很輕,婦人也沒回頭看藍瀾,卻知道來者是何人:“你來了。”婦人聲音聽起來有些低沉。
放下手中的噴壺,扭動輪椅,轉身看着藍瀾。
她就是藍瀾的母親羅立芬,最讓人過目不忘的就是她的容顏,那一片片被燒燬的肌肉就像癩皮狗身上粘着的黑色斑塊印在臉上一樣,讓人毛骨悚然。她的毀容是原自於二十多年的那場火災。
二十三年前的某日,羅立芬跟藍振宇相識,當時,羅立芬還是個清純少女,家裡也算富裕,但她就是對已爲人夫的藍振宇情有獨鍾,而藍振宇對她也很有好感,就這樣,兩人相愛了。
跟藍振宇在一起,羅立芬不貪圖任何東西,她只要藍振宇真心對她,愛她,其餘的都不重要。與藍振宇在一起的第一天,藍振宇就告訴她,除了他的心,他什麼也給不了她。聽了藍振宇這樣說,羅立芬心已足矣,她不要什麼,她要的就是他的心。她不介意被他金屋藏嬌,也不介意外面的流言蜚語,她願意跟着他這樣過一輩子,即使是見不得光,她對他的愛是那樣的深刻,她以爲他對她也是一樣的。
直到有一天,她的夢徹底的被粉碎了,莫明的一場大火不止燒傷了她,連同她的美夢一同燒掉。
發生火災的那一天,她剛好跟藍振宇在一起,當時,熊熊大火迎面而來,她一個弱女子根本招架不住,本來她是可以跟藍振宇一起跑出去的,不幸的是,在慌亂之時,她摔了一跤,燒燬的窗簾剛好掉落到她的腿上,導致她的腿被燒傷,扒在地上爬不起來。
藍振宇爲了逃命,居然狠心的將她丟棄,任憑她在火海里吶喊,掙扎,藍振宇都不曾回頭看她一眼。
眼裡的怒火隨着大火燒得旺盛,此刻,她終於清醒,原來說愛她都是假的,男人的愛是這個世界上最廉價的東西。
她發誓,若她能饒幸不死,一定會讓藍振宇生不如死,後悔將她拋下。如果她死了,做鬼也不會放過他。
這些年從藍瀾口中得知,藍振宇一家過得極好,羅立芬就更加恨知入骨,她對藍振宇的仇恨從未減退半分,只有與日俱增。
今天也是如此,聽着藍瀾說着藍振宇一家是如何溫馨,如何幸福,羅立芬的眼裡恨意十足,坐在輪椅上,雙手按着膝蓋。
她爲他受了那麼多苦,那麼多罪,不單容顏盡毀,還在當年的火災中失去一條腿,使她下輩子要在輪椅跟柺杖上渡過。而他卻是事業有成,夫妻恩愛,女兒孝順,有一個另人羨慕的家庭。
她即怨又恨,怨老天對她的不公,恨藍振宇對她的無情,爲什麼要這麼狠心對她?
二十多年過去,她要報仇的心從未動搖過,她要讓他的家支離破碎,她要把他那個幸福的家給毀掉,她要他嘗試一無所有的滋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