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週的週六王明偉如約和吳曉月一起到了婚宴現場,簽了到,送了禮金,和吳父吳母及一對新人道了喜,簡單寒暄了兩句,就步入了宴會廳。
邊走王明偉的手機就響了,王明偉摸出來一看,王巧人的電話,王明偉皺起了眉頭,遲疑不決要不要接聽。
吳曉月和王明偉捱得很近,看到手機上的名字,就勸王明偉:“你還是接吧,她正懷着孩子呢,鬧了那麼久,再有多大的氣,能過就過了。”
王明偉不情願的接通電話:“喂。什麼,怎麼這麼不小心,現在在哪兒,哦,那行你們快去,我一會兒就過去。”
“怎麼了?”
“巧人這前摔了一膠,現在才發現有點見紅,她家人這會兒把她送醫院去了。”
“那你快去。”
“可,你,這?”
“快快去,你來過這行了,再說,人命關天的事什麼事兒都不能比,快去吧。”
“行,那我去了,要不,我去打個招呼。”
“不用,你走你的,我曉得去解釋。”
王明偉很快離開了,吳曉月一個人隨便找了個位置坐下來。
過了不久婚宴正式開始了,看着在禮臺上那對沉浸在無比幸福中的新人和他們興奮又激動的父母,吳曉月內心很平靜。
吳曉月想起了自己結婚後,向父親質詢並得到的真相:她其實只是一個私生女。
她稱爲媽媽的吳母,和她爸爸結婚後一直想要個兒子,後來懷孕生下的卻是個女兒,也是她的姐姐,吳母很失望。更失望的是兩年後因爲患**肌瘤,手術切除了**,再也沒有生育的機會了。
當時,兩夫妻還在臨近的渝城工作沒有調回來。因爲術後沒有人照顧,就請了一個小姑娘來幫忙。小姑娘身世很悽慘,被父母拋棄後一直在外漂泊,到處打零工養活自己,經常有上頓沒有下頓。兩個人當時經濟條件也不好,小姑娘哭求他們顧用自己,說是隻需要提供食宿,不要工錢,看着她可憐,吳曉月爸爸就聘用了她。
後來爸爸的弟弟和妹妹,也就是吳曉月的叔叔和姑姑,結婚後都生了兒子,她媽媽更受刺激,說起沒兒子就長吁短嘆,心情鬱積成疾。後來就想了個很荒誕的主意,借腹生子,直接打起小姑娘的主意。
小姑娘同意了,只是要求一生下來,無論男女都要給她一筆錢,吳母二話沒說就同意了,說是砸鍋賣鐵都會給錢。吳曉月的爸爸開始不同意,覺得太荒唐,可經不住自己老婆的又哭又鬧,又求又磨,最後還是同意了。
小姑娘懷上了孩子,外人都說懷得是男孩兒,兩口子都很高興。可事與願違,生下來卻是個女兒,吳母的算盤落空了。縱有一千個一萬個不願意,也只能把孩子養着。
就這樣,吳曉月從小就養在奶奶身邊,而她的生母,據說,還沒有滿月,就拿了錢走了,也再沒有任何消息。
吳曉月才明白自己的存在只是因爲個人的負氣和私慾,而自己的存在只是一個笑話。
還能怎麼辦,無論什麼原因,生活還得繼續,路還得獨自走下去,無論開心還是痛苦,都要一天天過去,那又爲什麼要選擇難過和痛苦呢?
吳曉月選擇性遺忘,忘記那些因,忘記那些果,愉快的,坦然的在屬於自己的世界裡揮灑青春,優遊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