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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入高門的男人 2

路爸跳了起來,道:“你讓咱家的娃給人家入贅?你讓咱們孫子跟人家姓,絕對不行!”

路媽將手中的麪糰往面板上一搭,道:“你有娶媳婦的錢麼?人家閨女會跟著咱們的兒子住在咱們這個小破窯洞裡麼?我們的兒子到了城裡,吃人家的用人家的,人家能心甘情願替你養兒子,回頭還替你養孫子麼?你能保證你的孫子跟了你姓,但認得你這個爺爺麼?”

路媽一連串的反問讓路爸徹底啞了殼,路媽精明的眼神閃閃發亮地道:“所以我們的兒子跟他們的女兒成親,我們就註定要損失了一個兒子了,這個兒子我們不能白損失!”

路爸不吭聲了,他拿起菸袋蹲在了廚房的一角畫起了圈圈。

路小平一眼就看看見了站在一顆大核桃樹下的貝律心,她穿著一身紅色的蝙蝠款羊毛衣,腳下穿的是踏腳褲(注:九十年代很時興的連跟的彈力褲)跟高跟鞋,配上卷卷的短髮,這在路小平的眼裡時髦到了極點,比起西安那些姑娘不知道強了多少倍。

他第一眼看見貝律心就喜歡,雖然貝律心一臉不加掩飾的厭惡加不奈,但他對這個高挑,時髦,渾身上下透著不凡的女孩子感到心跳。

貝律心一路暈車,從西安到這個破地方,她把一輩子能見過的泥路,泥房都見到了,車子顛得她五臟六肺都快吐出來了,她不禁恨恨地想要是把能把肚子裡那該死的東西也吐出來就好了。

“好些了嗎?喝口水吧!”路小平想到眼前這個女人很快就要變成自己的老婆,連說話的語調都纏綿了幾分。

貝律心看了一眼那個碗,由於長期煙燻,路家的碗的釉面都是灰撲撲的,貝律心噁心地將路小平的手一推,指著向他們探頭探腦圍觀的村民道:“這些人是不是有病!”

路小平連忙道:“沒有,沒有,我們村的人可健康了,上次縣裡組織的健康普查,我們村連高血壓都沒幾個!”

貝律心看著眼前這個穿著白襯衣,滿面土氣,卻一臉精幹賣相的男人,想起要跟這種人過一輩子,紅潤潤的嘴脣不屑地上彎,吐了一句粵語:雞同鴨講。

她說完就踏著鏗鏘的腳步走了,光留下路小平在後面琢磨那一句粵語。

要說路小平自負讀過大學,讀過英語,依稀能分辯得出爲來貝律心那句話的第一單詞:Gay,後面依賴學校粵語卡帶歌詞的聽力,似乎是粵語鴨,Gay同鴨講,路小平心想要麼是一拍即合的意思,心裡雖然有一點欣喜,但覺得這女子講這種話也太那個了……以後當了老婆要好好說說。

他胡思亂想之際,剛巧看見二弟路小凡挑著水過來,心中的大喜之情自然第一個跟兄弟分享。

胡爸出於對描述煤礦工人著名小說路遙的《平凡的世界》的敬仰,所以給自己的四個孩子,依次取名爲路小平,路小凡,可憐第三胎的女兒,好端端的姑娘家叫路小的,最後一個是路小世。

不過路爸跟路媽大約沒什麼可能再生一個了,路爸也只好遺憾此生湊不足平凡的世界了。

“知道那大官是來做什麼麼?”路小平拉住弟弟問。

路小凡不得不放下肩上的擔子,道:“來做什麼的?”

他跟路小平一臉精氣神十足的精明樣子不同,路小凡長得有一點蔫,瘦不拉嘰的,歪頭搭腦,戴著一幅黑框眼鏡,穿著一身過大的藏青色運動服,所以相比之下他遠沒有路小平討父母的歡心。

事實上對於四個孩子,排行在二的路小凡即不是長子,不是唯一的女兒,也不是幼子,父母一二三四清點自己孩子的時候,他是最快掠過去的一個。

“向我提親的!”路小平將提親那兩個字咬得特別重。

“什麼?”路小凡果然大吃了一驚。

“我就要娶一個城裡老婆了!”路小平得意非凡。

路小凡呆頭呆腦地道:“哥,我看這親事沒什麼好的,咱們是鄉下人,人家是城裡人,娶了她要受氣的吧,你不是喜歡鄰居家小鳳嗎。”路小凡挑著水走了那麼一趟,貝律心的白眼已經吃了好幾個,人家明顯看不起他們鄉下人。

路小平嗤之以鼻,道:“所以說你見識少,我在城裡這幾年可算看透了,沒有關係,沒有人脈,再能幹,也沒用,娶這樣一個老婆,要少奮鬥多少年,小鳳,人家貝小姐纔是鳳凰呢!”路小平到西安城裡讀了幾年書,一年比一年覺得跟家人沒什麼能交流的,不是一個層次,也不是一個見識,所以他一搭路小凡的肩道:“算了,跟你說也不懂,別守著自己的狗窩,人呀,眼光要放長遠一點。你放心,哥我去了北京,就憑我的天資,借著他們家的勢,絕對能混得風聲水起,到時我也絕對不會忘了父母兄弟的,尤其是小凡你!”

路小凡去年高考,其實成績不差,甚至比路小平當年考得還要好一點,但是因爲家裡供了路小平,他一年開銷大過一年,園子裡的果子又只有那麼幾顆,實在無力再供養一個大學生。

路爸路媽想想路小凡完全沒有路小平那種機靈勁,讀了書也不會有什麼大出息,若是爲學費再背上一身的債怎麼養下面兩個,所以就讓路小凡回家輟學務農了。

路小平的意思是路小凡也算爲他犧牲了,他不會忘記。

路小平空著兩隻手走了,路小凡重新挑起了水,他突然聽到旁邊的麥秸堆裡一陣響,他一擡頭見麥!堆上坐起來一個年青男子,一身白色的運服服,長得也白淨帥氣的,不是貝家的那個兒子貝律清又是誰。

路小凡立刻想到的就是貝律清肯定將路小平剛纔的話都聽進去了,頓時臉紅的跟衝了血的雞冠似的。

貝律清修長的腿從麥秸上很有彈性的輕鬆一躍而下,衝著路小凡歪了一下頭,從耳朵裡掏出耳麥,示意自己剛纔聽音樂什麼也沒聽到,然後跳下麥秸拍了拍身上的碎片走了。

路小凡面紅耳赤地看著人家的背影,他又不是傻瓜,貝律清要是沒聽見路小平的話,做什麼要撇清,但是想起貝律清避免他尷尬的動作,又對貝律清頓生了好感。

其實路小凡第一眼見到貝律清就有好感,因爲貝律清是他見過長得最漂亮的人,路小凡見過的人,從同學到村裡的鄰居,不要說男孩子,就算是女孩也沒有貝律清長得漂亮。

路家彎的風沙很大,再亮的衣料被風沙這麼一吹,日子久了也是一種髒兮兮的顏色,還不如穿直接穿黑藍灰。

因此當貝律清穿著白色的運動服,耳朵裡塞著耳麥,出現在路小凡面前的時候,路小凡真得有一種眼前豁然一亮的感覺。

貝律清站在他們當中,那就是一種鶴立雞羣的感覺,是讓像胡小凡這樣的男孩來羨慕,敬仰,還有自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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