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屈服於你的。”他擺出一副硬氣的樣子,我倒不吃這一套,人總是有害怕的東西。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不交出兵權的話我裡面撤掉這些黑氣,你立馬會死亡,因爲我的血煞可是不會放過你。”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臉上沒有表情,好像已經做好死的準備一樣,我讓我武神抓住他的身體把他放在位子上面,現在可好,他想逃都逃不出去。
我用黑氣僞裝成他的臉後走到門外看到那些他帶來的侍衛道:“你們先回去吧,我和冥王大人有事需要解決!”
那些士兵無動於衷,我只好拿出長老會的令牌來,當他們看到這個終於是離開了這裡,他也是挺厲害的一共給帶了一個團的兵力看起來,不過這些我也不懂,只是看着浩浩蕩蕩的士兵離開這裡。
回到屋裡他絕望的望着我,眼神裡已經沒有一絲希望的光芒。
“不給?我相信你還沒有體驗過華夏的刑法吧招供專用的刑法倒是不少!”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
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爲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
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斃命。
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凌遲之刑一直延續到清末。
戊戌變法後,清廷受內外各種矛盾的衝擊,不得不順應潮流對傳統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緒三十一年(1905)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將凌遲和梟首、戮屍等法“永遠刪除,俱改斬決”。
從此,凌遲非人的酷刑才從法典中消失,被斬首代替了。
明清小說寫到某人慘死時,愛用這樣的一句套語:管教他“死得不如《五代史》李存孝,《漢書》中彭越。”
李存孝是唐末晉王李克用的義子,原名安敬思,因受李存信讒害被迫反叛,李克用把他擒獲,帶到太原,“車裂於市”。
彭越是漢初開國功臣,劉邦採納呂后意見,以謀反罪把他車裂處死,並滅其宗族1。
一提及車裂之刑,令人談虎色變,足見這是古代的一種極其殘酷的刑罰。
所謂車裂,就是把人的頭和四肢分別綁在五輛車上,套上馬匹,分別向不同的方向拉,這樣把人的身體硬撕裂爲五塊,所以名爲車裂。
有時,執行這種刑罰時不用車,而直接用五條牛或馬來拉,所以車裂俗稱五牛分屍或五馬分屍。
斬首是古代執行死刑的手段之一。
先秦時的死刑有車裂、斬、殺等名目,但那時的斬不是斬首,而是斬腰。執行時,囚犯的身體伏在“椹質”上,劊子手用巨斧砍斷其腰(參見本書《腰斬》)。
所以,“斬”字用“車”作部首,是取和車裂同樣將人處死的意思,偏旁爲“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不用刀。
秦以前也有人把割頭處死的做法,那叫“殺”。秦以後,逐漸把“斬”引申爲廣義的殺,殺頭的刑罰便叫做斬首。
斬首的地點和執行其他死刑一樣,一般都在市朝。從春秋時起大多如此。
凡將王公大臣或名士大夫斬首,就在朝門外,如北宋時在汴京(今開封)五朝門,明清時在北京午門;凡將普通死囚斬首,就在街市進行,這即是《禮記·王制》篇所說的“刑人於市,興衆棄之”的意思。
對某一城市來說,行刑的地點有時是固定的,有時是不固定的。
清代北京斬人,常在菜市口。有據傳說,清代蘇州斬人常在五故天亮時,在平時較繁華的街道上執行。
市民得知要在這街上殺人,都事先出錢賄賂劊子手,如果誰家不出錢或出錢較少,劊子手就有意在他家店鋪前面行刑,這家人就會覺得十分晦氣。
剝皮,這兩個字一聽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
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爲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爲。
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與**一併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爲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
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爲“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爲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爲蠶室耳。
“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對女性實行宮刑時,要進行縫陰術。縫陰術,也叫做鎖陰術,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
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
清朝人褚人獲所著的《堅瓠集》中,就有“搗蒜納婢陰內,而以繩閉之”、“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的類似記載。
據說,安徽毫州有座古建築“縫陰樓”,此怪名大概就源於這種民間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