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律師低頭看了看我的資料說:“我們替你拿回財產,你付給我們十個點的分成就行!”
十個點!
開什麼玩笑。
現在我跟章旭的這套房子,市值已經二百多萬,在帝都,這已經是很便宜的房子。當年買的時候,首付是兩家老人湊的,我媽一輩子攢的所有錢都拿出來了。我跟章旭結婚不到兩年,一直都是我的工資付房貸,他的工資負責日常的消耗,當然存款也都在章旭那裡,我的錢都交了房貸根本不會有剩餘。
這也是我堅持要房子的原因,房子上,不僅壓着我媽一輩子的辛苦錢,還有我自己所有的工資。章旭的工資還有些剩餘,可我除了房子,一無所有。
二百多萬的財產十個點是什麼概念,那就是二十多萬!
我離個婚,要花二十多萬的離婚費?
氣的都笑了出來,“你這是逗我玩兒呢?”
“怎麼?你都能拿到二百多萬的財產,掏二十萬出來,還捨不得?”
話是這麼說,“可那房子是貸款買的,又不是直接給到我手上就是錢!我哪有錢給你二十萬!”
當時買房,貸款就是二十五年。
我還要背半輩子的債呢,哪裡來的二十萬給律師。
黃律師給出主意,“你可以把房子賣了,不就有錢付律師費了嗎?”
什麼叫吸血鬼,這就是!
有沒有天理了!
我站起來轉身就走。
黃律師跟在我身後亦步亦趨的勸我,“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你想想比上房子,這點律師費算什麼!”
看我去意已決,他甚至說:“你看看你這小氣樣兒,怪不得你老公出去找女人呢。跟你說啊,女人一旦事事計較,沒那個男人能看的上!”
惹了一肚子氣出了律師事務所。
恨不能對着空氣大吼兩聲。
氣過之後又覺得沮喪,爲什麼我命就這麼背,倒黴事都找上我。
回到家裡,滿屋馨香。
睡了一覺,我媽狀態好了很多,給我準備了晚飯。
這種時候吃上媽媽做的飯菜,我眼淚直往外衝,強忍住。許橫還在,她勸不通我,索性留在家裡守着我媽。
吃飯的時候,我媽大概是看出我的情緒了,摸摸我頭啞着嗓子說:“你這脾氣就跟我當年一樣,那時你爸爸有了別人,我負氣跟他離婚,帶着你淨身出戶,這些年過的什麼日子,你都看在眼裡。在路邊賣過報紙香菸,後來去廠裡做女工。現在想想,不是不後悔的,把自己的家拱手給了別人,還讓自己受了這麼多年的苦,你可千萬別學媽媽。”
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就離婚帶我離開了原來的家,所以這些事情我是不知道的。
她此時說這個,簡直就像是我生活的真實寫照。
我聽着不是不恐懼,畢竟曾經的那些年,我們娘倆是真的過的很艱辛。
還好,“我還有工作,總歸不會無依無靠。”
對面許橫這時候插嘴,“那個雅美不是你同事嗎?你當心她出幺蛾子對付你,女人被逼急了,都不是好惹的。”
我想說雅美已經被辭職。
可話到嘴邊,又說不出了。我比誰都清楚雅美有多想留在本市,無論婚姻工作,其實都圍繞一個宗旨,就是能成爲帝都人。
她根本不會輕易放棄,更不會離開這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