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是紅楓葉莊園一位護衛隊隊長,像他這樣的護衛隊每隊有三十人,隊員都是百裡挑一的精英武士。其中五個小組長都是具備了初段鬥氣的戰士,而他作爲隊長,更是具備了二段的鬥氣。
像他這樣的戰士在洛克郡已經算是高手了,是貴族豪門和富有的大商會爭相聘請的對象。當然,他最後還是選擇了爲貝約克男爵服務,原因很多。
首先,男爵大人對他有恩,要知道當初只是一個籍籍無名的窮小子,爲了理想而奮鬥,到處去拜師求學,修習劍術,夢想成爲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強者。
可常言說的好,窮文富武,雖然這話用在這世界不太合適,因爲這世界學文更花錢,比學武花費還大。但不管怎麼說,想學到高超的武技,沒有足夠的金錢作爲鋪墊是絕對不行的,哪怕你再能吃苦,天賦再高也不行。
那段時間的艱苦求學和一次次令他心碎的失望,讓他現在回想起來還心有酸楚,同時對男爵的雪中送炭行爲不由自主生起一陣陣的感激。
記得那時,就在他感到絕望的時候,一個機緣使命運發生轉變,在一次森林狩獵魔獸的活動中,他接觸到了貝約克男爵。一件突發事情的出現,使男爵發現了他的潛力。
男爵派人打聽清楚他的經歷,十分讚賞,於是派人給他送去1000銀幣,鼓勵他繼續求學。
那麼接下來發生的就不用多說了,有了金錢和良好的師資,再加上他的天賦和吃苦精神,只用了十年,就成了二段鬥氣的高手,也是華葉城地區最年青的二段鬥氣士。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
他願意投身爲男爵服務,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男爵是非常慷慨的人。這在整個洛克郡,無論貴族圈子還是平民圈子,都公認的。同時,也被公認爲是洛克郡最富有的貴族,哪怕是爵位更高的子爵伯爵也比不了。
男爵不但是擁有衆多農田的莊園貴族,更是擁有衆多商業公司的商業貴族。
男爵的的財富令伯爵領主們都眼紅,但沒有一個敢下手,因爲男爵的人脈太複雜了,連王都都有他的龐大勢力。
普林想到這裡,臉上露出微笑,自己的選擇果然沒有錯,過來後也發現,男爵確實是非常慷慨的人,令他十分滿意。
不過今天的事情很奇怪。
剛纔他和其它隊長去見男爵,男爵下了個命令,說昨晚上混進盜賊,被發現後逃竄,卻在莊園裡消失了,追蹤的人沒有找到,現在懷疑還藏在哪個角落裡。
另外,懷疑莊園裡有內賊接應,否則的話盜賊怎麼會消失呢,肯定是被藏起來了。所以,決定徹查一下,除了搜索各個樓房,也把內外的人員好好檢查一下。
各小隊安排有不同任務。有的檢查房屋,有的查人員。查人員的,又分爲查內部人員的,查外來人員的。
普林小隊的任務,是與另外一個小隊,去東區的一棟樓房,檢查那裡的一批外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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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源下了樓,去參加下面大廳的音樂演練,他不能躲在屋子裡顯得與大衆不同,必須隨大流,掩飾自己。
大廳的氣氛很是熱鬧,尤其是流浪歌手那一幫,狂放的嗓音快把房頂都掀翻了,讓李西源不由好笑。
歌手們的勢力分佈還是那樣,分成流浪歌手和城市樂手兩幫,界限分明,互相瞧不順眼。
李西源若有所思,記得地球上的音樂界也曾分成流行音樂和古典音樂,各自有不同的表現風格,也各自有不同欣賞羣體。
大概就與這裡的現狀有些類似,流浪歌手走家串戶,四處漂移,演唱的風格是不拘一格,比較接近底層民衆,能夠爲農夫、鐵匠、冒險者、傭兵、水手、商販等勞動者所喜愛,這有些象地球上說的流行音樂;而城市樂手服務對象則是富裕市民階層和小貴族階層,表演風格就文雅了許多,與流浪歌手們大爲不同,應該比較接近地球上的古典音樂概念。
不過,昨天聽本森談論音樂,說還有一種宮廷樂手的羣體,主要爲王家宮廷和大貴族階層服務,不過這類人比較少,身價也是不同凡響。洛克郡這種偏遠的地方還沒有。
李西源聽了很是好奇,想着將來有機會定要見識一下。
看着這界限分明的陣營,李西源有些不知道去哪邊好,想了想,還是走到城市樂手的圈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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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林看着走在前面一臉倨傲的客卿,不由心裡一肚子腹誹,本來他是隊長,卻不得不聽從這個穿着一身魔法學徒法袍的傢伙的指揮。
與其它一臉敬畏的隊員不同,普林是有見識的人,早年四處求學的時候,曾經到過王都,見過魔法師。在王國其它地方難以見到的魔法師,在王都卻有不少,甚至專門有一片爲魔法師開闢的特區,那裡法師塔聳立如雲,少說有二十多個。
雖然,那片區域是禁區,連貴族都不許靠太近,但若在附近觀望,還是能遠遠看到魔法師的身影。有時候運氣好,能看到有魔法學徒三三兩兩地出來辦事。
所以普林一眼就能分辨出這傢伙只是個魔法學徒,卻一臉倨傲地擺出魔法師的架子,將周圍的護衛隊員唬得敬畏不已,連另一個小隊的隊長都被唬住了,對這位心目中的魔法師恭敬不已。
普林不覺心中冷笑,記得他的一位鬥氣導師曾告訴他,魔法師的也有級位之分,分爲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分別與鬥氣師的低位、中位、高位相對應。
只是鬥氣分得比較細,每一位又分三段。不過,魔法師三個大級別內部也可以細分,比如初級魔法師可以又分爲初階、中階、高階,其它的如此類推。
至於魔法學徒,還是不入流的傢伙,還沒有獲得魔法師的資格,戰鬥水平遠不能與真正的魔法師相比。
不過,不得不承認,魔法師這職業遠遠比鬥氣士吃香,所謂物以稀爲貴,這個職業的人太稀少了,少到了成爲珍稀動物。比中位的鬥氣師還罕見。
而且,魔法師的能力的用途也遠比鬥氣士廣闊的多,不但能戰鬥,還能製造威力巨大的魔法工具,以及種種稀奇古怪魔法陣,這是鬥氣士不能比的。
綜合這些原因,魔法師的地位遠遠高於鬥氣士,比如在大型戰爭中,指揮者敢把一些低位的鬥氣士當炮灰,但絕不敢把一個魔法學徒當炮灰。否則,引起的後果太嚴重了。
因而,普林明白,雖然這只是一個魔法學徒,卻仍比自己一個二段鬥氣士受重視,同時也更有身份。
當然,雖然明這道理,但是心裡還是不舒服,鬥氣界最講究強者爲尊,按照實力,自己的實力應該高於那個魔法學徒。
魔法學徒雖然能能釋放遠程攻擊,但是還沒有魔法盾,自身防護力很弱,憑着自己的鬥氣實力,完全可以硬抗或躲開對方的攻擊,然後快速衝到對方面前,將其斬殺。
普林心裡恨恨地想:“不過穿了一件魔法學徒的長袍,就可以穩穩坐在我這樣的強者頭上,上天真是不公平,”
轉過念來又想:“抓盜賊什麼的,有我們這些強大的戰士還不夠嗎?幹嘛還派來這麼個的樣子貨,毫無用處,真碰到危險還得保護他,這不是添亂嗎。”
想到這裡不由暗暗埋怨男爵老糊塗,但是沒辦法,他只是一個隊長,接受了命令只能服從,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除非不想幹了。
想到這裡,他無奈地搖搖頭,嘆了口氣。然後看了一眼前面那趾高氣揚的魔法學徒,心裡暗暗盼望,這次最好出點大問題,讓這傢伙大大地出個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