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哭夠了,兩躺牀上,穆慧又不知道說什麼了。她在上一世知道自己子宮先天缺陷,永遠也不可能成爲母親時,獨自在咖啡廳裡坐了一下午。手機關了,然後就靜靜的在店裡靠着發呆。
到了晚上回家,前夫幾乎是撲過來的,問她去哪了,所有人都在找她,他快急死了,連今天的高爾夫都沒去打。
她那天就愣愣的看着前夫,哦,那時還是她老公,她不見了一下午,對他來說,難道比不上他與朋友那二十萬一局的高爾夫?
那天她發了大大的脾氣,不過前夫也習慣了,她一發脾氣,前夫馬上認錯,然後賣萌求包養,讓這事過去。但那天的事,卻真不容易過,至少穆慧過不去。
她去醫院是前婆婆提議的,也是前婆婆找的著名的大夫和醫院,前婆婆和應該和她幾乎同時知道檢查的結果。此時他們老兩口沒上門,就已經算是他們的修養不錯,應該是等着她們給個結論。
她很明白,公婆對她一般,說喜歡談不上,畢竟她不是那種會賣乖討巧的兒媳婦,不過是她不求他們什麼,自己事業成功,而他們的兒子又不怎麼爭氣,於是他們之間才能取得一定的平衡。
但現在,自己身體不成,鍾家就一個兒子,他們肯定不能容許他們去收養孩子。當然,他們也不會逼迫他們離婚。對他們來說,他們的兒子找不到比自己條件更好的了。
所以第二天,公婆真的來了,把準備出去玩的老公叫住了,他們竟然也沒問兒子是不是已經知道了,只是一個勁的拉着穆慧的手說。“你是我們家惟一承認的媳婦,現在問題不大的,沒事。爸爸媽媽絕對不會允許你們離婚的。”
而那時,穆慧並沒有跟老公說過什麼。因爲她發了一大頓的脾氣,自己把自己關書房了。被公婆拉住手,然後說一堆廢話之後,她只是笑了笑,她等着他們說但是。
“我和你爸還有費大夫研究過了,你就是子宮不好,不能懷孕,但是你的卵巢卻是好的。你是有卵子的,只要找個健康的女人,你們就能生自己的寶寶。”婆婆一臉笑意,表明自己真是好婆婆,能爲媳婦想到這一步。
其實這就是出去借腹生子,用她和卵子和老公的**,在別人的子宮裡孕育成熟,那孩子在血緣上,絕對是他們倆的親骨肉。其實多年之後。穆慧重病之後,穆慧再回想時。覺得其實這是好主意,畢竟那真是自己的親骨肉。但對那時,還有一腔不平。卻無處發泄的穆慧來說,就是屈辱了。
她覺得她憑什麼爲了保住婚姻,要讓別人來孕育自己的孩子?不是十月懷胎,就算那卵子是自己的,可是孩子真算是自己嗎?
她也是媒體人,她看過很多案例,很多代孕媽媽會偷跑掉,因爲他們自己孕育的孩子,卻最終被抱走。於是引發了很多後續的問題。
況且,她那時也懷疑自己。就算血緣上。那孩子是自己的骨肉,那自己真的能當他是骨肉嗎?她能和他產生血脈相連的感情嗎?
她那時很平靜的從婆婆手中抽出了手。對她們笑了一下,“我已經決定離婚了,我和他也沒有財產,孩子的糾紛,直接簽字就可以做數的。”
她把戒指放到了面前的茶几上,對公婆鞠了一躬,就拿着包上班去了。從頭到尾,她沒看過老公一眼,這事情好像與老公無關一般。
現在,她能用上一世的法子嗎?她好像想都沒想過,她剛剛只是伏在花鎮的肩頭大哭着,上一世,她一滴眼淚都沒掉過,但她知道,她的心其實在拿到結果時,就已經流不出一滴淚了。
沒想到,重來一世,她還是無法做母親,而這一回,她竟然在冷靜了這麼多天之後,看到丈夫還是哭到不能自已,她都覺得不像自己了。
“你要納妾嗎?”穆慧終於擡起頭,撐着腦袋看着花鎮。
花鎮臉的淚也幹了,他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說沒事,我們可以不要孩子,這話好像聽着也不怎麼好聽,他就只能抱着妻子,陪着她一塊流淚。
現在問要不要納妾,只是爲了生孩子?花鎮認真的想了一下,搖了搖頭。
“噁心。”
穆慧笑了,湊到花鎮的跟前,親吻了他的脣一下,她覺得自己有點了解丈夫了,他覺得爲了生孩子,和另一個女人親近,噁心,這話她認同。當初她不願找代孕媽媽,其實也覺得噁心,她爲自己覺得噁心。
“我不知道能不能治得好,竇太醫給我開了藥,只說試試。你也不年輕了,真不想要自己的孩子?”
“我又沒祖宗等我去祭拜,將來老了,大寶、二寶還能不管我們?我對我爹也很好對不。”這個花鎮倒真不覺得一定要有自己的孩子,他其實一直當三寶是自己的孩子的,雖說他也期待過,有一天,穆慧能爲他生一個白嫩的小女兒,但那也就是曾經內心深處的想法,現在自然不會說的。
“若是你想有自己的孩子了,跟我說一聲,我就帶三寶離開。”穆慧知道這話這時說有點煞風景,可是該說的卻一定要說。
這是她的性格,她喜歡花鎮,她知道,她喜歡他比喜歡前老公多得多,不然,她不會剛剛哭成那樣。可再喜歡,有些東西還是改不了,她的自尊心。
雖說現在花鎮說爲了孩子去親近別人,覺得噁心。可是花鎮也三十多了,在這時代,已經是中年了,他急迫的需要一個繼承人。
大寶、二寶是姓張的,小寶將來是要回宮的。她知道,三寶將來不會不管他們,其實她從現代來,她還真沒有養兒防老的想法,指誰也不會指着兒子。
但花鎮卻是土著,他萬一有一天,一個紅顏知己,又能爲他生孩子時,她可不願成爲別人的障礙物。這是她的底限,‘若是你想要孩子時,告訴我,我會離開,但請你別欺騙,最終嫌棄我。’()
ps:我覺得兩千一章比三千一章好,真的,一個點講起來不費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