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點兒歷史 中國早期文化制度狀況考(五)
中國早期文化制度狀況考(四)——宗法制度
四,宗法制度:
西周春秋間的宗法制度不僅是貴族的組織制度,還與政權機構結合在一起。按照這種制度,周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稱爲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政治上最高的領導。天子的衆子被封爲諸侯,君位同樣由嫡長子繼承,相對於天子是小宗,而在本國內則爲大宗,是國內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本國的最高領導諸侯的衆子被封爲卿大夫,也由嫡長子繼承,對國君爲小宗,在本家則爲大宗,統治着自己的封邑。卿大夫或還可再分出“側室”或“貳宗”,大宗小宗原理同上。
可以大致看出來,宗法制度的核心是血緣關係,並在此之上,在同一家族內部分出不同的等級。
(一)宗廟制度:
宗廟制度源於祖先崇拜,我們對祖先崇拜當不陌生,而在農村基本上每家每戶都供有祖先的牌位,“供奉先遠三代宗親之神位”,每逢重要節日,都會對祖先敬拜祭祀一番。在這樣一種祖先崇拜的傳統之下,中國人十分重視血緣關係,於是儒家有一種觀念,即中國人是不必怕死的,他們認爲,自己的生命雖然終結了,但同時也在血緣的流傳中傳承了下來,並因此獲得一種情感上的滿足。因對這種生息繁育的重視,所以有我們現在還能聽到這樣的一句俗話:“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現在我們大概可以瞭解中國的計劃生育爲什麼在農村難以開展,這種觀念應該就是原因之一。當然還有就是養兒防老在起作用,這一點就不繞舌了。上面提到說儒家的不怕死,終歸是一種情感,如果作爲比照,基督教是不主張崇拜祖先的,在基督教看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生命之魂,要對自己負責,基督教雖然要求愛父母,但認爲永生的權柄存在於造物主那裡,這也是基督徒不應該拜祖先的理由。
正因爲這種祖先崇拜,所以周族要不但要建造宮室供自己居住,而且也建造宗廟供他們的祖先與死去的親人居住。現在傳統的中國人不再建造專門的宗廟了,但由於有祖先的牌位在家裡,也可以認爲自己的家同時也是祖先的靈安居之所。《左傳-昭十八年》有“廟在道南,寢在道北”之說,雖然這是春秋時期的描述,也可以大致推論出周人的廟與寢是建在一起的,並且廟在寢的前面,頗附合族類前赴後繼的樣子。
傳統儒家很重視孝,還有專門的《孝經》,《左傳-哀十五年》有“事死如事生,禮也”,《論語》也有“慎終追遠,民德歸重矣”,雖然後者強調民德,但這種德行也是以孝親爲先的。要孝嘛,就要供給最基本的居所和飲食,古人認爲鬼神和活人一樣需要飲食,而祭祀就是供給鬼神飲食。崇拜祖先,是因爲他們覺得祖先能保佑後人,所以經常在做某事之前要向祖先請示報告,叫做“告廟”,如果事成,也要告廟,如邲之戰(公元前597年),楚國勝利,楚文王就在前線“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這是楚文王帶着先君的廟主爭戰,並在戰後建造臨時的宗廟來告捷。這種告廟可能不會大小事都告,估計是有大事的時候才告廟,這與基督徒禱告是有區別的。
如果宗族滅亡,宗廟也就絕祀,被認爲是最大的不孝,《左傳定公四年》有“滅宗廢祀,非孝也”。《公羊傳》莊三年經“秋,紀季以酅入於齊”,傳有“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賢也。何賢乎紀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得到齊桓公的許可,桓公推己及人,在情理之中。
宗廟內都有神主(牌位),有多少個主,要看宗主的等級地位,《禮記-王制》說:“天子七廟,三昭三穆(1)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也有說天子五廟的,但具體情形不得而知,大體情形當不錯。
從我們的先民的宗廟制度,不難發現,我們有尊敬祖先的傳統,那爲什麼要尊敬祖先呢?
這很可能是因爲人們是想得到祖先的保佑,人們早就認識到未來的無常,需要一種神秘的力量來保守。另外,我們可以用社會學來分析:由於大家的利益一致,宗廟制度的確在客觀上鞏固了宗族的團結,當每個人都有加強了祖先的觀念,並維繫在同一個祖先的脈絡裡時,那種力量應該是相當強大的。也就是說,尊敬祖先可以認爲是一種統治手段。
(二)姓氏名字制度:
姓和氏是有區別的,姓是出生於同一遠祖的血緣集團的名稱。“姓”原作“生”,“百姓”在周初金文中就叫做“百生”,另外,《說文解字》中說:“姓,人之所生也,因生以爲姓。”而氏則是姓的分支。天子、諸侯分封土地,就必須新立一個“宗”,所謂“致邑立宗”,新立的宗需要有一個名稱,就是氏。《左傳-隱公八年》有“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宗廟祭祀時用的肉)之土而命之氏”之說。即是說,天子、諸侯分封土地給臣下,要“命之氏”。這種命氏的方法有三種:一是“以字爲氏”,就是以祖父的“字”作爲“氏”;二是以官爲氏,就是以祖先的官名作爲“氏”;三是以邑爲氏,就是以分封的邑名作爲“氏”。
可見,同一姓可有不同的氏,而同一氏只能是同一姓的。
鄭樵(2)《通志-氏族略序》說:“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氏是當時貴族所特有。而將祖父的字,官名、邑名爲氏,無非就是表明其身份和地位。
西周春秋時的貴族,每人都有兩個名字,即幼年時所取的名和成年取的字。幼年的名由父親題取,成年的字是在舉行“冠禮(3)”或“笄禮(4)”時由來賓題取的。字的題取,需要在字義上和名有聯繫,使人們可以由名而推想字,由字而推想到名。成年婦女因爲要服從夫權,並作爲夫家的成員,故其字應在許嫁而舉行“笄禮”時題取。
當時貴族男子的字,全稱有三個字,第一字是長幼行輩的稱呼如伯、仲、叔、季之類,第二字是和名相聯的字,末一字是父字。如伯吉父,如加上氏可以是四個字,如兮伯吉父。女子取字的方式和男子相類,只是末一字是“母”或“女”,在行輩以下要標出姓,如連同氏來稱呼,可以多到五個字,如“虢孟姬良母”。這樣的稱呼,包含有姓氏、長幼行輩、本人的字,男女性別等部分。所以要標出行輩,是因爲當時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很重視長幼長輩的區別,標性別是因爲當時男尊女卑,地位不同。而標氏,則是因爲氏是貴族的標識。女子還要特別標明姓,因爲當時同姓不婚,對女子的姓看得相當重要。
全稱的字因爲多,在實際使用時有簡稱的辦法。如男子有“子某”,子是對男子的美稱。而女子都只以姓和伯仲相配,如孟姬、孟姜等,舉例“孟姜女”,“孟”乃“伯”也,用孟指偏房所生,正房所生都用“伯”。出嫁女子,有冠以自己國家或氏的名稱的,如“齊姜”;有冠以配偶(別國國君)的國名的,如“秦姬”;有冠以配偶(別國卿大夫)的氏名或邑名的,如“孔姬”;有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諡號(帝王等死後依事蹟所給予的稱號)的,如“武姜”。以後我們看到有關古代的人的稱呼時,就要考慮到這些東西,不能拿現在的姓名規則來解讀古人。
(三)族外婚制和貴族的等級內婚制:
周初是同姓不婚的,《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茂盛繁多)”的說法,《左傳-昭公元年》有“其生不殖,美先盡矣,則相生疾”這說。猶如現在的近親不婚,這在自然界也可以看到。而在《國語-晉語》裡面還有一種說法,是爲了防止族內淫亂,說到“同姓……男女不相及,畏黷敬也。黷則生怨,怨亂毓(育)災,災毓滅姓。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亂災也”。還有人認爲異姓相婚可以結好外姓,《禮記-坊記》說:“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這是把婚姻當作結外援的方法。
《論語-述而》有: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偏袒),君子亦黨乎?君取於吳爲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可見,同姓不婚在春秋時已成爲一種禮法。
當時貴族一方面實行同姓不婚之制,如《左傳-昭公元年》所說“男女辨姓,禮之大司也”,另一方面爲了保持貴族的等級地位,實行貴族的等級內婚制。也就是說,諸侯、卿大夫都要在相同的等級內迎娶異姓女子。所謂門當戶對,天子找不到相同的等級,只能求婚於諸侯,王姬也多下嫁於諸侯。國君的正妻叫“夫人”,或稱“元妃”,大致是從異姓之國娶來。當時的貴族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嫁女有一種叫媵(陪嫁)的制度,“媵”一般是正妻的姊妹和侄女,有時是正妻的同姓的友好國家的陪嫁。他們遵守的是同姓不婚的制度,只要不是同姓,世代上是可以輕忽的,如侄女可以同姑母同嫁一夫,這在今天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卿大夫的正妻叫“內子”,多數迎娶於異姓卿大夫和別國卿大夫,卿大夫也實行多妻制。
(四)嫡長子繼承製:
在宗法制度下,繼承宗嗣的,必須是嫡夫人所生的長子。《公羊傳-隱公元年》說:“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就是說,立嫡夫人之子應選取其長者,如果嫡夫人無子,立其它子要選貴者,先右媵,後左媵。(何休注說:“適,謂適夫人之子,尊無與敵,故以齒。子,謂左右媵及姪娣之子,位有貴賤,又防其同時而生,故以貴也。禮,嫡夫人無子,立右媵;右媵無子,立左媵;左媵無子,立嫡姪娣;嫡姪娣無子,立右媵姪娣;右媵姪娣無子,立左媵姪娣。質家親親,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姪。嫡子有孫而死,質家親親,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孫。其雙生也,質家據見立先生,文家據本意立後生,皆所以防愛爭。”)
例如隱桓之禍。惠公的第一夫人是孟子。孟子去世後,娶了聲子,生隱公。當時宋武公生了仲子,仲子生下來就有文字在她手掌上,說她要“爲魯夫人”,所以仲子嫁給了惠公,生了桓公。其時隱長又賢,諸大夫欲立隱,隱想要讓於桓,但不知桓是否一定能立,而且,假如立了桓,也不知諸大夫能否擁戴。所以隱公得立,但他是爲桓公立的,想以後再將君位讓給桓。《公羊傳》此時問了一句:“隱長又賢,何以不宜立?”,又自己回答說:“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後來,有一個叫羽父的請隱公殺桓,想以此做大官,但隱公說本來就要讓位給桓,自己只要有一個養老的地方就行了。羽父很怕這事給桓知道,所以就勾結桓公殺了隱公。唐徐彥說過春秋有七缺,隱桓之禍是爲夫之道缺,認爲是惠公妃匹不正,才導致的兄弟相殘。
(五)族長主管制:
在西周、春秋間的貴族中的大小宗族,都設有宗子或宗主作爲族長,掌有主管全族的一切權力。這種管理,主要就是土地和人民。《禮記-禮運》說:“故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是謂制度。”隨着土地的層層分封,大小宗族的分立,土地和人民是按着貴族的等級而層層佔有的。天子爲“天下”的大宗,是天下的共主,是天下所有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詩經》有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諸侯則是本國的大宗,爲本國的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卿大夫則是采邑的土地和人民的所有者。
其中大的宗,下面又可分爲家或族,再其下又可分出室。宗主可以支配下一級的財產。如一個國君可以有公室,國君的公室包括一個國家的軍隊和軍賦等國有的東西,但不包括卿大夫所掌握的東西,雖然可以爲其所用,但卿大夫的采邑已是分出的宗族了。所以魯桓公的後裔“三桓”,季孫、叔孫、孟孫在文公之後強大起來,後來竟然三分公室。
另外,當時各級貴族都有其宗族成員和私屬人員所組成的軍隊。這些軍隊同國家的軍隊一起被國君調遣。後來由於卿大夫勢力增強,加上在戰爭中他們也往往是國家軍隊的指揮者,所以導致了國君的大權下落。
宗主不但掌握財權、兵權,也掌握神權,在宗廟祭祀中,他們也往往也是主祭者。
再者,宗主對本族成員還有處分和庇護之權力和職責。卿大夫在國家擔任官職的目的之一就是庇護宗族。所謂“守其官職,保族宜家”。但如果一個宗主在國家事務中有了過犯,其整個宗族的人就會倒黴。(5)要麼就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這個傳統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如傳統社會科舉如果成功,那將是光宗耀祖的事,光宗耀祖即與宗族有關。如馮友蘭先生的母親吳清芝不懂新式教育,當馮先生考到唐河縣立高小的時候,她就覺得與舉人、進士不遠了。求取功名,是傳統社會讀書人的主要目的,所謂“學而優則仕”。
(六)家臣制度:
在西周、春秋間的貴族中,各國的卿大夫是個比較重要的階層。他們世襲着卿大夫的等級地位,世襲着封土和采邑,世代任各種重要官職,操縱着國家的兵權和政權。在自己的封土內,立有宗廟,築有城邑,設有軍隊。有一套以宗族組織爲基礎的統治機構。
宗主被稱爲主或宗,是一家之主,手下有宗親和家臣幫助進行統治,形成一套家臣制度。
家臣也是有等級的,地位高的也居然可以稱爲“大夫”,不過不是卿大夫,而是家大夫,呵呵。而有些權力大的家臣,也會有自己的宗族和封土或封邑,同時也有一套臣屬,可謂是家臣的家臣。
卿大夫的家臣依其工作性質,可以分爲幾類:
1,幫助宗子掌管宗族內部事物的家臣,叫做“室老”或“宗老”。其工作是掌管各種禮儀,如夫人、宗主繼立的禮儀,婚禮、祭禮等等。
2,幫助卿大夫統治人民的家臣,叫做“宰”,宰有家宰和邑宰兩種,家宰掌管全家的政務,而邑宰只是掌管某個邑的政務,包括財政和軍政。家宰的權力相當大,如果此時家宰所屬的卿大夫掌握了某國的國政,而家宰又掌握了此卿大夫的家政,實際上是此家宰掌握着國政,所謂“陪臣執國命”。相傳孔子的弟子子路就當過魯國季孫氏的家宰。(6)
3,專爲卿大夫生活上服務的家臣,如司宮,掌管宮中雜務的官。饔(熟食,早飯)人,掌管飲食的官。車或差車,主車的官。御騶(給貴族養馬的人),掌馬兼掌駕車的官。工,即樂工等。
家臣必須效忠於主上,不得有二心,當時的家臣的確如此,(7)家臣只知有家而不知有國。在這樣的家臣制度下,名個宗族的統治機構,首先保護的,是其本家的利益,當然各個宗族之間免不了有利益上的衝突,其家臣就是維護本家利益的中堅力量。
總之,西周春秋間的貴族統治,就是以周天子爲首的姬姓貴族爲主,聯合其它異姓貴族的統治。周天子分封同姓諸侯之時,又封異姓諸侯,諸侯也分封同姓和異姓卿大夫。由於實行同姓不婚制和貴族的等級內婚制,異姓貴族都成爲姬姓貴族的姻親。周天子稱同姓諸侯爲伯父、叔父,稱異姓諸侯爲伯舅、叔舅,諸侯也稱異姓卿大夫爲舅。周天子與諸侯,諸侯與卿大夫,固然有着政治上的組織關係,同時也存在着宗法和姻親關係,以加強彼此間的團結和聯合。這恐怕也是西周強大的一個原因,至於春秋後期到戰國時期,王綱解紐,禮崩樂壞,宗族與姻親關係的疏離是一個重要表徵。
註解:
(1)左昭右穆,太祖之後父昭子穆。而且宗族成員在參加祭祀活動時,也是按左昭右穆的位置排列。
(2)鄭樵,字漁仲,南宋時期興化軍莆田(今屬福建)人,著名史學家,也是美食家。他不慕功名,不應科舉,刻苦攻讀幾十年,通曉天文地理與草木蟲魚等知識。他生平著書有八十多種,現存《爾雅注》等都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3)男子成年儀式,講親朋慶賀,並要拜祖先和父母,其時有規定的服飾,以示成人,能進入公共的社會生活了,並且因此具備了擇偶成婚的資格。朱子說,男子年十六到二十皆可冠。
(4)成年女子所行之笄禮,時間或在十五六歲時,或於訂婚以後出嫁之前,如果一直待嫁未許人,則年至二十歲時也要行笄(簪子)禮。
(5)如邲之戰中的先谷,因失敗,晉人歸罪於他,不但殺了先谷,還“盡滅其族”,也可見宗主的責任何其重大。
(6)春秋後期,魯國的卿大夫三桓的權力也下移到了家臣的手中,而且發動叛亂,孔子五十四歲時,就任魯國的大司寇,就想“正名”恢復原來的秩序,實際上是想使權力集中在魯定公那裡,實現他的王道理想。於是他讓子路出任季氏宰來“墮三都”(三都是三桓的三個封邑,三桓的家臣曾據邑叛亂),三家對孔子的建議都表示支持,因爲三桓也是受害者。季氏的費邑和叔氏的郈邑都毀了以後,由於孟氏的家宰公斂處父對孟孫氏不錯,他看出了孔子的主張是強公室弱三家,就說服了孟孫氏據成邑抵抗,魯定公親自帥師圍成邑,結果無功而返,孔子計劃失敗。而此時齊國擔心魯國有孔子而強大,所以送了許多良馬、美女給季氏和定公,以至於不理朝政,沉於酒色。孔子看到自己不再得到信任,也就開始辭官周遊列國了。
(7)據說,孔子弟子子路爲人較粗魯,但很忠實可靠、坦率耿直,後來他在衛國執政的孔文子家爲宰。孔文子死後,其子孔悝繼續執政。魯哀公十五年,被逐在外的衛太子發動政變,搶奪君位,緊急關頭,子路衝進宮去,企圖救被圍困的孔悝,結果被人把帽子的纓帶砍斷,帽子落地。子路臨危不忘老師的教導,說:“君子死,冠不免”,戴好帽子,纓帶結上,然後被打死,並被砍爲肉醬,其時六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