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法益作爲入罪的基礎

所以。

他並未完全反駁對方的指控,而是選擇先“救下”兩個。

其實。

秦牧答辯的這個點……

屬於鑽法律的漏洞。

王五的行爲雖然沒有構成犯罪,但卻屬於嚴重違法違紀行爲。

按照相關規定。

少不了雙規或者停職調查。

“這……這這……還能這樣辯護?”

旁邊的張瑋聽明白了秦牧所說,再次瞪大了眼睛。

有好事者甚至將第二輪庭審的案件內容發佈到了論壇裡,組織大家一起分析。

建議秦牧多雲遊一下。

張清源聽後,懵逼的眨了眨眼睛。

文明城市可不是隨便一個地方就能評上的。

學法聯盟論壇。

“小時候討厭王五,懂事後羨慕王五,長大後成爲王五。”

並且強調道:“我方認爲,張三、李四、王五和趙六的行爲都觸犯了相關法律,王五和趙六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知法犯法,更是性質惡劣。”

“在晉城估計是不太可能了,晉城的人現在哪個不認識up?”

搜索了一遍。

“……”

倒吸了一口涼氣。

法律之所以制定,是爲了保護國家、社會或者個人的利益,其核心思想就是法益。

“事實職權……法定職權,還有這麼一說。”

從驚歎於秦牧的牛逼,到對這些收錢辦事的現象表示憤慨。

腦洞大開的網友們從這個案件裡發現了一個很無奈的社會現象。

“其中,王五收錢辦事,動用的雖然是事實職權,但其目的和動機不純,在法益上更是有損國家形象。”

“審判長,這裡是我方蒐集到的張三給王五送錢的相關證據,在王五的家中查證了帶編號的十萬元整。”

其行爲嚴重損害了國家的正面形象。

很多時候一句“走流程”……

張清源、李衛國、宋天成等人正聚集在投影屏幕前,一絲不苟的聽着秦牧的答辯。

秦牧提出了這個觀點後,優勢應該在秦牧這邊。

莊嚴的聲音。

就拿受賄罪而言,保護的是國家的權威性,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正面形象。

……

只要塞了錢,當晚事情就辦妥了。

“……”

而王五的行爲……

目前來看。

秦牧對晉城的貢獻,所有人都有目共睹。

秦牧便將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將王五和張三給摘出來了。

半天沒弄明白咋回事。

謀取正當利益,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提出了一個新的角度,那就是法益。

如果行使法定職權的話,只要謀取了利益,便屬於犯罪。

“……”

這年頭,想要辦事,辦的快,就必須要塞點錢,走點關係。

此外。

模擬法庭裡。

讓他們知道了……

來自柳州的數名律師深吸了一口氣,主動上呈了相關證據。

“第二輪模擬庭審開始了,你們看了沒有?這次的更刺激!”

連忙拿起手機。

聽着秦牧提出的這個答辯方向,萬中元愣了一下。

論壇裡。

秦牧提出的這個辯護思路雖然很冷門,但柳州的律師可是有五個!

不可能沒有還手之力。

“這裡是張三的口供,他已承認自己送了錢給王五,請其幫忙疏通關係,拿下工程款,還許諾事成之後再給他三十萬。”

“臥槽?他是怎麼找到這個思路的?那豈不是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明目張膽的收錢?”

民事上就更加沒有責任了。

“強烈建議up來我這裡,我們這裡就是典型的不收錢不辦事,素材一大把。”

晉城。

“王五纔是人生贏家啊,不愧是公安機關的,懂的法律就是多,明目張膽的收錢,還沒辦法奈何他!”

“這裡是李四的口供,已承認是趙六給他打了電話,藉此施壓……”

張三隻是想要要回自己應得的工程款,卻被一再拖欠。

以他對刑法的瞭解……

三名刑事方面的律師不甘示弱。

如果秦牧後面表現的不好,還真不一定能晉級。

那就是……

事實證明。

聊着聊着。

很快冷靜了下來。

可秦牧提出的這個思路……

“這麼複雜?”

他算是開眼了。

“應該……或許能贏。”

是否晉級第三輪,是以雙方表現分來定的。

如果這個辯護思路是秦牧苦思冥想了幾天才找到的,他還能接受。

“你們是不是忘了還有雙規一說?”

魔都。

原本沉寂了幾小時的論壇,再次爆火。

但懂事的人往往會塞點錢,直接把事情辦的又好又快。

但……

“這裡是我方蒐集到的趙六收錢的證據。”

原來收錢辦事,也是可以不構成犯罪的。

如果王五利用自己的法定職權,將趙六抓進局子裡,要求他歸還欠他的10萬元,同樣會構成犯罪。

多爲“和諧社會”做貢獻。

對着秦牧瘋狂炮轟。

衆所周知。

旁邊幾個老人見狀,忍不住追問了起來。

下午。

才搞明白秦牧所說。

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實職權,向趙六索要10萬元,那就屬於敲詐勒索罪。

“可惜這只是個虛擬案子,模擬庭審,不然真希望up也好好整治一下這種現象。”

衆人在震驚之餘。

“我特麼也沒想到這一點,這個秦牧真的有點牛逼啊。”

當然。

“現在說誰勝誰負,還爲時過早。”

在他們的旁邊……

萬中元瞥了眼投影屏幕,幽幽說道。

同理。

“還是王五高明啊,自己搞不定,就拿錢給趙六,實在人。”

王五和張三很難構成刑事上的犯罪。

“又學到了一點,事實職權和法定職權,收錢辦事居然不構成犯罪?”

畢竟……

一走就是大半年。

無奈之下。

迴盪在了模擬法庭上空。

秦牧提出的這條思路,完全沒問題。

無意識開闢了先河。

碰到那些他也不懂的,比較深奧的法律知識,他都會選擇找度娘搜一搜。

養老院。

刑法同樣如此。

從他們拿到案件題目,再到開庭,時間極短。

“因此……”

讓人心力交瘁。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網友們又開始自報家門,出謀獻策。

這個東西着實有點繞。

“那意思是……小秦這次又贏了?”

……

“大家先別急,柳州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不可能像第一輪那樣被秦牧壓着打。”

“咚——”

而旁聽席上。

“我咋感覺up越來越可怕了呢?要是他去貪污受賄之類的,會不會抓不到他的任何把柄?就算抓到了,他也不會構成犯罪?”

每個刑法都有其保護的法益所在。

雖然聽起來很離譜,但從刑法上來說,處處有理。

看熱鬧的金牌律師們再次坐不住了,還有的人直接爆出了句粗口。

目的和動機都極其不純,爲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選擇了打電話給趙六。

可是……

伴隨着一聲法槌敲響。

他還處於懵逼狀態呢。

比如說。

“細思極恐!不過話說回來,以up買彩票必中的運氣,完全沒必要用別的方法去搞錢吧?”

“你們也太喪心病狂了吧?這是把up當成淨化社會風氣的工具人了?”

只要不在自己的法定職權之內的事情,都可以插手幫忙。

如果行使的是事實職權,則需要謀取不當利益,才構成犯罪。

但王五如果利用自己的事實職權,向趙六施壓,要求趙六歸還欠他的10萬元,便不屬於任何犯罪。

學的最好的萬中元偶爾給他們解釋一下場上的局勢。

……

審判長沉聲開口,宣佈道:“現總結雙方矛盾焦點,本次庭審將重點圍繞張三和王五是否構成犯罪來展開。”

許多網友們都在時刻關注着模擬庭審。

才選擇走關係賄賂。

“……”

衆人討論的話題再次發生了偏離。

“咱們的社會風氣就是被這些人搞壞的,不給錢不辦事。”

而在刑法中。

有個著名的理論,那就是法益作爲入罪的基礎。

如果損害了法益,便可以以此入罪。

王五的行爲,切切實實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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