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男丁到了一定歲數,且家裡男丁有兩個以上纔會被徵兵,而且以前徵兵都是五年或者十年一次,可這一年邊關打仗吃緊,將男丁的徵兵年歲降了標準,且這次還是強制性的,上了戰場就和死沒什麼區別,叢父貪生怕死自然是不肯去的,家裡的大毛眼看就能當頂樑柱了,男娃子養什麼大容易麼,叢父實在捨不得,衡量來衡量去的,就將目光落在了小毛的身上。
小毛比大毛小兩歲,兩個站在一處,也看不出個什麼大小區別,反正是要舍個兒子,舍大還不如舍小呢。
明歌哪裡能不知道叢父的心思,她讓幾個小鬼出去,這纔對叢父道,“我去吧!”
叢父一瞪眼,“胡說個什麼,你是個女娃子,要是被軍中管事發現了,咱家可是會被砍頭的!”
“要不你去,要不我去,大毛小毛都還小,他們去了就是送死……”
“老子去了不是送死嗎!”這話說的,好似自己的命不是命一樣,這個丫頭越來越沒大沒小的,平日裡也就罷了,今天這話實在戳的叢父心口疼,他脫了鞋朝明歌扔去,“老子是你爹,是一家之主,老子去了這個家咋辦!”
明歌一臉嫌棄的躲開他那臭鞋,“那就我去。”
這一次叢父倒是沒再說話,要是舍了個女兒能保住兒子,也很划算,王家到時候來要人,大不了把鶯歌給了去,戰場上刀劍無眼,說不定還沒人知道明歌的女兒家身份,明歌就死翹翹了呢。
這事其實也可行,前朝不就有花木蘭替父從軍的事蹟麼!
明歌替了二毛上戰場,宿主的那點子心願又能完成一件了,宿主這身體曬的黑,雖然五官端正清秀,可架不住如今這個看臉的世界,她那額頭那塊疤就是個醜人的代表。
基本不用喬裝打扮,肉包子這會兒還沒鼓起來,穿個男裝,再把頭髮那麼一紮,還真看不出來她是個女兒家。
明歌離開的時候,最捨不得她的就數那幾個小鬼頭了,一個個拉着她的衣服眼淚吧嗒的掉。
“哭什麼哭,男子漢大丈夫的,哭有啥用!”明歌一人敲了他們一腦袋瓜子,頓了頓才又說,“我走以後你們別太勤快把家務事全包攬,免得爹孃有了時間出去賭博的賭博罵架的罵架,他們要是打你們,別站在原地哭,記得要跑,好好鍛鍊身體好跑得快點。”
幾個小鬼頭就哭的更厲害了。
大毛二毛擦了擦眼淚,“姐,我們再打了兔子給你留着,你回來咱一起吃。”
“別瞎去山裡,你們那點力氣,萬一遇到熊瞎子可就完了!”
“姐,我們知道了!”
“知道個屁,別再進山裡去,你們那點子本事進去就是送死!”她以前帶他們去都是耳聽八方的,哪裡沒危險去哪裡,偶爾她故意碰個危險,也都是她擋在前面,這幾個小鬼頭可不會天真的以爲山裡都是她帶他們去的那種樣兒吧
走之前明歌叮嚀完,乾脆又和叢父叢母把這事囑咐了遍,叢父叢母自是知道山裡的危險,以前明歌是不值錢的閨女也無所謂,如今牽扯到大毛二毛,雖然兔子肉好吃又能賣錢,可再值錢也比不得兩兒子啊,他們自是把大毛小毛看得緊緊的生怕叢家斷了根。
明歌加入軍隊,一開始是現在鎮子上集中訓練兩天,訓練怎麼拿槍、拿矛、拿棍子。
這個時期刀和劍還不普及,最高級的就算是槍或者矛,再者就是一邊削得尖尖的棍子,鎮子上訓練幾日,由人帶領着去了城中集合,城中又是兩三日訓練,等全部集合完畢,這才推了糧草朝邊關進發。
大概是因爲邊關的戰事吃緊,這一撥士兵晚上也在趕路,每天都有小不點的新兵蛋子累的哭爹喊娘,只有後半夜大家纔有那麼點休息的時間。
明歌的大半生都是在戰場渡過,但是像這樣當個小羅羅還真是第一次,稀奇之餘看到身邊這一個個也就十多歲的孩子,又覺得心底難受得慌,這些孩子們上陣殺敵,大部分都是有去無回!
很快到了前線,這些新兵們和老兵分在一起,明歌並沒有見到王二虎,就連鄧伊人她都沒見到,不過倒是有聽說有個年輕的很俊俏的軍醫醫術特好。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當初一起上戰場的孩子們如今剩的不到一半,明歌慢慢的從伍長升爲了隊長,她帶着自己手下的人練武,教他們一些快狠準卻又比較簡單的一些招式,慢慢的,她在周圍這一波士兵中漸漸有了威望,也被將軍注意了到,再後來她幫大家改良弓弩,做了扳指這種小玩意兒,升了陣長是自然而然的事,她這升遷速度實在太快,引了好些人的嫉妒。
明歌也在這時候遇到了已經是伍長的王二虎,王二虎明顯對她這個路人都比不上的未婚妻沒了影響,明歌也懶得和他相認,倒是因爲在軍中都有對方秘密的緣故,明歌與鄧伊人的關係比以前更好了。
王二虎依舊對鄧伊人情深不壽,不對應該是一往情深,他沒想到會在戰場上遇到鄧伊人,他和伊人能在忙忙軍中相遇,而且只有他知道伊人的真實性別,這中他在伊人心中是不一樣地位的感覺實在太美妙了。
王二虎覺得這就是上天要成就他與伊人的姻緣。
他高興之餘,以鄧伊人老鄉的身份在鄧伊人身邊湊的殷勤。
或許上一世能在戰場上遇到這麼個人,鄧伊人在心底一定會很激動很高興,可這一世,鄧伊人看到王二虎就跟見了鬼一般,只想着躲躲躲,尤其是這人竟然厚着臉皮和她說各種沒臉沒皮的話,簡直噁心透頂了,在軍營這麼個地方到處都是人,王二虎每次找她來都是各種肉麻,鄧伊人生怕自己的身份被曝光,但就算如此,周圍的人看她目光也極爲異樣,大概是把她瞧成了同性戀,把她給氣得真想把王二虎給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