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30年前崑崙山古崑崙國,一支8個人來自各個地方的神秘的考察隊來到這裡。
終於找到它了!
就是這個東西嗎!只有我知道這東西怎麼用,你們這些沒有的人都可以死了。
難道!你要背叛我們。
知道這個事情的人都必須要死!雖然我不贊成殺戮…
你難道連他們都不肯放過嗎?
你們必須死!
我叫陸繼祖,今年29歲,孤兒,沒有父母,性格孤僻,冷漠,從小跟我舅爺生活在,廣西靠近邊境的十萬大山裡。這裡的人口密集程度很低,不像大城市裡的,有詞就叫,人流。
我住的十萬大山基本就是我和舅爺兩個人管理這萬里無邊的十萬大山,走到那裡都是帶着危險這個詞!所以打我記事是就不知道幾次由於初生牛犢不怕虎幾次險些死在山裡的野獸爪下。
也就是因爲童年生活的壞境使我慢慢的行程冷酷無情。舅爺在我的記憶裡一直是個慈祥憨厚的老人,如果放在現在的社會或許他應該可以成爲無保戶,或者是善良溫和老人的代表也絕不可能是現在社會的碰瓷!說說我現在吧!我現在也可以說是住在北海市龍安彎吧,總之就是中國與越南接壤最近的邊境!我現在開了一個不大不小剛剛合適的店鋪名字叫《龍安小店》,名字可能是好聽但做的卻是一些違法的買賣,雖然不是一些什麼夜店之類的,但按違法走私捕殺國家野生動物的條例加上我這十幾年的捕殺走私的野生動物衡量真可以說是十惡不赦了。
這幾年,我的確因此發了不少橫財,我手下的夥計也因此富裕了不少!也有不少什麼記者電視節目批鬥揭露我們這種人,定義爲社會主義的敗類,也有不少的同行被法律制裁。我沒有被捉住,我和隆安越南的老百(也就是警察)關係不錯,早早就到越南避過風頭了。我們這種人是什麼人?壞人?就因爲想要有條活路,爲了有口飯吃我們就是壞人?現在的法律,畜生都比活人的命值錢!如果我們這種被定義爲壞人的人,每個人不是被生活逼得步步驚心,怎麼可能會做這行!俗話說可憐之人,必定有可恨之出,反過來你們想過嗎。可恨之人必定也會有可憐之處!像我們這種被標誌爲壞人的人,我包括我手下的夥計,都是黑戶!沒有戶口,沒有身份證,坐車難,掛號難,找工作難,總之但凡又條生路的人至於會自找死路嗎?當然現在有了,但卻是假證件,脫隆安警察局的朋友老周辦的,雖然說是縣裡面的警察局,但警察卻只有五個人,老周是局子裡的老大,我們表面是生死之交,稱兄道弟,但在我看來我們只是相互利用的工具,我靠老週一路平安,老周靠我這個聚寶盆和氣生財!一切都很清楚的理想化!2010年9月27日國家嚴厲打壓黃賭毒,我走私當然也是重點打擊的對象,老周給我透了了消息,又給我開了小罩,當天我遣散了店鋪裡的夥計,給他們放了個年假,店鋪裡只剩下三個人我,老闆;黑子,我的最佳拍檔,是第一個值得我以心交心的兄弟,這幾年跟我受了不少罪;還有劉老頭,店鋪裡的管賬先生,住在離我們縣城不遠的平坡村。店鋪再市裡來人之前煥然一新,變成一個買賣的肉鋪,老周也從中幫了不少忙,當然也去了不少的錢,但還沒有被請進局子喝茶。說說黑子吧!1.8米的身高,體型健壯,身手好,一個人可以輕易的擺平一人幾百公斤的黑熊。但每個人都是又短的,黑子其他地方都很大膽,但神神鬼鬼這種東西,誰晚上跟他一叨叨保證第二天醒來肯定是個黑眼圈,嚇的!我認識黑子已經十年了,他年紀與我相仿,這十年裡他幫了我不少忙,我們經常兩個人去這裡的山裡打獵,生生死死的經歷多了,自然以心交心。比如被狼羣圍攻,被蛇羣偷襲,等等。我曾經問過黑子他的家人,他沒有多說,我看得出他應該是有什麼曾經讓他傷心的事情,他沉默了一會,點起一隻十塊錢的紅塔山對我說死了,雖然只是兩個字,但我明白這兩個字有多重,因爲我和他是同一種人,沒有父母的人,後來我也跟他打聽他的故鄉,他說是在崑崙山腳下的村莊,當時我看得出他很難過,沒有繼續追問下去,我們都是有着相同命運經歷的人所以成爲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知己!19歲那年我的店鋪開張,說實話黑子真的是幫我不少忙,但黑子這個人沒什麼野心,只是最求有飯吃睡得着!我呢?確實過得很累,因爲我心裡的牽掛太多了,很累!我的舅爺在我14歲那年被人帶走了,帶走什麼意思不用我解釋了,我所住的地方被人燒的連木頭也沒有留下,我也懷疑舅爺再那場大火裡離開了,但是我整整找了十幾天一點舅爺留下的痕跡也沒有找到,直到現在我也堅信舅爺還活着!爲了找他,14歲那年11月冬,我一人一狗種起仇恨牽掛的種子離開我從小生活的二龍山。二龍山離隆安並不遠,因爲我沒有身份證什麼之類的東西,所以走的地方並不遠,14歲有家庭父母的孩子都家在吃湯圓,喝可樂,身份也像上帝一般尊貴消費者,就上帝。而我14歲,在工地般過磚,扛水泥,後面因爲工程老闆心黑欺負我是黑戶,而我整整做了一年多工錢沒拿到卻被他們以說我是工地的小偷打斷我的一隻手趕出工地。15歲那年,也就是我斷手的那年,我的狗大黃餓死了,可想而知狗都餓死了我是到了什麼地步!曾在那時有個被我第一印象定義爲好人的人把我救活,又花錢把我的手治好,當時他應該是41歲,慈眉善目,一臉佛主像。可是沒過多久,他把我買到越南當奴僕。我呢?還在幫人數錢!17歲,我在越南生不如死的兩年,在9月份,跟隨走私越南的中國船支重新回到中國的安龍,其中的經歷就不多介紹了。
回來後我就跟隨着當地走私的老闆幹起走私的買賣,老闆姓李,對待手下很苛刻,經常把夥計給毒打18歲那年,在一次進山打獵的時候,我把他給殺掉了,就地掩埋。第一次殺人並沒有讓我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刀口在脖子一抹,就這麼簡單,並不會像電視劇裡演員演的流露出深深的負罪感,反之我很興奮,也許殺人可能會讓人變得軟弱,可能會變得強悍!現在我鋪子實際上就是當時姓李的,我雖說是鳩佔鵲巢,但我對手下的夥計都不錯,所以很快他們就慢慢忘記了那個姓李的,只知道他進山裡失蹤了,警察對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回憶這東西確實跟奇妙,跟個電影一樣一幕幕的,想起來確實真叫人折磨又享受,我躺在牀牀上呆呆的抽悶煙,黑子突然敲了下門走到我牀邊說府下身子在我耳邊說道:“阿祖,外面有人要見你,說有比大買賣想找我們做”!我抽了口煙放在菸灰缸裡掐滅想了一下的說道:“你確定這個人沒有問題”。“我辦事有出過叉嗎,在說他一個外地商人,在我們這算什麼?”黑子拍着胸脯說道。“嗯,帶我去見他”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