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遭災百姓與“南王家”舍粥
過去的農業生產主要是依賴自然條件,河道排水、灌溉稻田都要利用“水往低處流”的自然地勢。除少數園田的蔬菜屬人工取水澆灌外,其他地裡的莊稼都是靠天降雨雪來澆灌。因爲過去的農業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很低,所以糧食產量也很低。在薊縣的農村,正常年景,平均一畝地也就產二、三百斤(1956年國家制定的《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中,把畝產四百斤、六百斤、八百斤,分別作爲“黃河流域”、“淮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奮鬥目標)。
過去的天災主要有三種,水災、旱災和蟲災。風災和雹災雖然也有,但是影響的面積較小,危害相對要小一些。
聽老輩人說,過去的氣候與現在不同,那年代冬天比現在要冷得多,冬天下雪天也比現在要多。夏天的雨水要比現在多,但是春天也是雨水較少,經常出現春旱夏澇的現象。大旱的年頭,冬季雪少,春天無透雨,小麥即使不是顆粒無收,也長不了多少麥粒,有時連種子都收不回來(過去一畝地要撒20多斤種子),夏季收成基本無有。春播的玉米、高粱、穀子無法下種,即使撒進土裡僥倖“等雨”,也可能白扔種子,秋季的收成難以指望。薊縣北部山區,土地乾涸,泉水斷流,人們吃水都要趕着牲畜,走幾十裡地,到山外來馱水。俗話說“大旱不過五月(農曆)十三”,麥收過後,進入雨季,這時地裡纔可能種一些“晚莊稼”,一年的收穫只相當於正常年景的三、四分之一。
每到農曆六月,又是陰雨連綿,經常下大雨、暴雨。薊縣的南部年年發小水,青甸窪和太和窪的土地年年被淹。每隔幾年發一次大水,山區裡山洪暴發,泥石流(俗稱“起水鼓”)常見,山坡梯田被沖毀。平原地區溝滿壕平,許多村莊的土地都被水淹沒,顆粒無收。據說地裡的莊稼中,只有高粱和稻子不怕水淹(因爲幾天之後多數地裡的水都流走了),春播的玉米、穀子都淹死了。大水過後,地裡只能“補種”些蕎麥、麥茬白薯,蘿蔔等作物。等到秋後再種小麥。那年代種植方法與現在不同,都是大壟間作,麥子壟裡可以種玉米、高粱、或穀子。晚熟的玉米壟裡可以種冬小麥。
有些風調雨順的年頭,還可能發生“蟲災”。說來也怪,平常在地裡雖然也有各種各樣的蟲子,但是很少氾濫成災。也不知什麼原因,突然就出現大量的飛蝗。主要是大小“蝗蟲”,俗稱“過螞蚱”。數十萬只螞蚱飛過來,天上漆黑一片,落在莊稼地裡或者草地裡大吃大嚼,咔咔咔的一片聲響。莊稼葉子和青草被啃吃淨光,只剩下秸稈和葉子的主莖。吃完後“雌螞蚱”就地產卵,螞蚱羣飛走了。不幾天幼蟲孵化出來,爬滿了莊稼和草葉上。那年頭沒有農藥,農民們對螞蚱束手無策,用掃帚、樹枝撲打也打消滅不多,因爲螞蚱既會蹦又會飛。用手“捻”死幼蟲是很容易,可蟲子太多,也消滅不絕。有些迷信的農民只好到藥王廟裡燒香許願,祈求“老天爺”幫忙。也可能是食物減少,使成羣的蝗蟲失去生存的機會,反正有時不等天氣變冷,鋪天蓋地的飛蝗就不見了。又不知再過多少年纔再鬧一次。可是鬧一次蟲災,就使秋天的收穫受到巨大損失。不過總的說發生蟲災的面積還是比較小一些,不像水災旱災那樣大的面積。但是對每戶農家來說,不論水、旱、蟲災,只要遇上了,打下的糧食就難以維持生活。於是,沒到冬天農閒季節,遭災的農民們就離鄉背井,外出逃荒討飯。
據薊縣城裡的老輩人講,每遇河北、山東一帶發大水的年頭,一入冬逃荒要飯的災民們成羣結隊,經過薊縣向關外(東北三省)奔去,開春時又成羣結隊的原路返回。因此,不時地有一撥撥的災民涌進縣城。來薊縣討飯的災民,不僅是薊縣南部大窪地區的,還有山東的、滄州的,及天津郊區和寶坻縣等地的。
災民們許多都是攜家帶口,老人孩子全在一起。他們少數推着“挎車子”,多數挑着擔子,帶着被褥,瓦罐子和碗筷等餐具。災民們白天一路討要,給糧食、零錢、熟食剩飯都可以。該吃飯時就在路邊找個避風的角落,拾些柴草,架起瓦罐子熱溫討來的飯菜,幾口人分開吃。夜裡,就在大街的“雨搭子”底下,或者牆根角落處露營,身底下鋪墊些柴草,披着被子或褥子,或坐或躺的睡覺。天亮後,討要些吃的,再向關外出發。
據說清代薊縣的地方財政收入也不多,只能維持日常開支。對於涌進城裡的大量災民束手無策,官府拿不出錢糧來賑濟災民,只能號召富豪財主等大戶人家捐糧捐款,救濟災民。於是,“南王家”每逢遇到遭災的年景,就在自家門外搭棚“舍粥”。
“南王家”的前大門在南大街上,爲了不影響交通,就在自家的後門口,也就是西南隅林家衚衕內,開設“舍粥”場地。首先在後門口搭蓆棚,蓆棚裡搭建幾個大鍋竈。每天起大早僕人們開始熬小米粥,據說每頓要用一石(200斤)小米。到上午九點,開始第一次“放粥”。家丁們負責維持秩序,要求災民們在每口鍋前一字排開站好隊,幾口大鍋同時“放粥”,鍋裡的粥發放完爲止。小米粥熬的比較“醬”(粘稠),每人每次只給“一馬勺”(可以盛兩升水的大鐵勺),領粥(俗稱“打粥”)的人用瓦罐或者瓦盆作爲盛粥的餐具,打完粥就走。家裡人多的輪番排隊也可以。下午三點,開始第二次放粥。每天兩次,傍晚放粥結束,等到第二天在繼續舍粥。
那些逃荒來到縣城裡的災民,聽說“南王家”搭棚舍粥,就在林家衚衕停頓下來。他們就在衚衕裡邊靠牆根的地方,或躺或坐,等待着“打粥”。到“粥棚”“開門”時,大家一擁而上,年輕力壯些的擠在裡面,老弱者在外圍。家丁們維持秩序,要求大家排隊時,自然是年輕力壯者排在前面,老弱病殘者排在後面。
因爲來薊縣的災民多是路過,遇到“舍粥”時有的休息一天就走,有的停留兩三天就走,所以人數不固定。“南王家”每天都是熬這幾鍋粥,因爲“放粥”時是每人“一馬勺”,如果全家人都來排隊“打粥”,打回去的粥多,一頓吃不了,還可吃下頓。如果家裡有不能來排隊的老人或小孩子,光靠一個或兩個人來排隊打粥,就不夠吃。但是他們可以把粥給老小放下,拿着“空盆”繼續來排隊。如果災民人少的話,排隊二次、三次都可以。沒人排隊時,只要鍋裡還有粥,放粥的人就不撤,再來“打粥”還給你。災民們也可以再“打”回來留下頓吃。
但是,有時因爲災民人多,排在隊後面的人就可能“打”不到粥,全家就要餓肚子。那些家裡有不能排隊“打粥”的老人小孩的家庭,即使有一兩個人排隊打來一勺或兩勺粥,也不夠全家吃。還來不及第二次排隊,鍋裡的粥就光了。這種情況下,也要餓肚子。災民如果打不到粥,只能到別的人家去乞討。那年代城裡的普通老百姓很少有種糧大戶,多數小市民都是做小買賣或打工掙錢買糧食吃,家裡不會有很多存糧。雖不至於“有今天吃的沒明天吃的”,可也沒有多少富裕,也無力賑濟災民。所以,逃荒討飯的人也可能白轉一天,討要不到吃的,只好忍飢挨餓。再加上冬天寒冷,災民們露宿街頭,身體好的還可以堅持,體弱多病的就等不到第二天,就在夜裡凍餓而死了。
每次舍粥都要經十幾天的時間,大批災民過完了,“粥棚”就撤了。第二年春天,災民們返回原籍時成羣結隊的就少了。因爲有的老弱病殘的災民已經客死他鄉,有的災民留在關外開荒種地,不再返回原籍。返回家鄉種地的災民,雖然還是一路討要,但此時已春暖花開,夜間露宿街頭也不那麼“受罪”了。
我家先祖就住在林家衚衕,家裡雖然不是災民,但也屬貧寒之家。“南王家”舍粥時,我家大門外的兩側牆根,就擠滿了災民。有時“打粥”的災民人少,只要見到沒人排隊了,鍋裡還有粥,我家裡的婦女們(男人們外出打工)也拿盆去“粥棚”“打粥”,“端”回家來吃。當然,如果災民人多排長隊,我家的人也不會去和災民“爭食”的。
最後趕上“南王家”“舍粥”的,是我的曾祖母賈氏(1882——1955),她也到“粥棚”打過粥。她老人家經歷過“南王家”搭棚“舍粥”的過程,目睹了災民們在北風呼嘯,或雪花紛飛的嚴冬中,裹着棉被萎縮在衚衕裡等待“打粥”的慘狀。據她老人家講,南王家在冬季舍粥時,林家衚衕裡,每天早晨都要擡出去七八具凍餓而死的災民的屍體,多的時候一夜凍死十幾口。開始發現凍死的災民時,“南王家”施捨給每個死者一個“薄斗子”,也就是薄皮棺材。後來死的太多了,城裡的棺材鋪都空了,就用葦蓆一裹下葬。這些災民的屍體都埋在城外的亂葬崗子裡。有人知道姓名的,就在墳前插個木牌,寫上死者姓名,以備日後家屬來“遷墳移墓”。
同時,我曾祖母也見過“南王家”的少爺王大寶,把災民中長相漂亮的女人“拉進”家中的行爲,聽過這些被害女人事後的哭訴。據她老人家講,“南王家”就是這麼一個既做“善事”,也做“壞事”的大戶人家。
到了民國年間和日僞期間,每逢災荒年頭,還是有不少逃荒要飯的災民,從山東、滄州一帶流浪過來,經過薊縣到關外去。但這時已經不“時興”由大戶人家“搭棚舍粥”了,那些災民也是分散乞討了,夜裡雖然還是露宿街頭,路上還是有凍餓而死的流浪者屍體(俗稱“死倒兒”),但是已沒有衆多災民集中在一起,一夜之間凍死十幾口的現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