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不管,我聽着受用就行。”荊鶴東說着,從身後輕輕地環住了她,將她抱了個滿懷。
唐念初下意識的一掙扎,荊鶴東就開始倒吸涼氣。
“誒,你別動,我胸口痛啊……”
唐念初不敢動了,她纔想起荊鶴東骨傷還未痊癒,昨天晚上自己那樣重重地砸到了他的懷裡,也不知道荊鶴東是不是很痛。
可轉念一想,這不是廢話嗎?
傷筋動骨一百天,這才幾天呢?
“老婆,晚上給你接風洗塵,我讓榮叔準備了很多好吃的,你要多吃一點,這樣,才能胖起來。”他把下巴抵在唐念初的發頂,說。
“要胖起來幹嘛?現在不是流行骨感美嗎?我減肥呢。”
“誰允許你減肥了?你都瘦脫相了你知道嗎?我還是喜歡你胖一點,最好是胖到結婚時的樣子。”荊鶴東在她耳畔吹着氣,又告訴了唐念初一個消息:“我已經預約好了月底去補拍婚紗照的計劃,你想拍出來很難看嗎?”
“……好端端的,怎麼忽然想起拍婚紗照了?”
“就是想啊,想和你照很多相片掛在家裡,怎麼了?”
唐念初覺得自己真是太不爭氣了,荊鶴東這麼一說,她心裡所有的堅冰就融化了起來,化作了潺潺溪水,滋潤了早已經是荒蕪的心田。
這個男人總有這種魔力,能讓她欲罷不能。
“好吧,那我晚上考慮多吃點。”
唐念初對這束彩虹玫瑰真是愛不釋手,看在玫瑰的份上,她決定多吃一點,給荊鶴東一個面子。
*
夏天到了,天黑得很晚。
晚飯時間到了,天空卻還掛着火紅的晚霞,印紅了整片天空。
唐念初和荊鶴東一起下樓到了餐廳,榮叔已經命人準備了滿滿一桌子的菜。
“這也太誇張了吧?我們兩個人吃十幾個菜?”唐念初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菜,整個人雖然食慾大動,但她覺得有點太浪費了。
他們一向是沒有吃剩菜的習慣的,所以,這麼多菜最
終都會浪費大半。
“我怕你在外面旅行吃得不合口味,便準備了這些。”他拉着唐念初坐下,這就拿起筷子,開始給唐念初加菜。
他先是夾了唐念初最愛的滷鴨舌開開胃,然後親自給唐念初倒鮮榨橙汁。
唐念初動了筷子嚐了起來,到底是吃慣了的菜,她吃得津津有味,但見荊鶴東並不吃,反而是在那不停的給自己加菜,她邊吐骨頭,邊說:“你也吃啊,不要不停的給我夾菜!”
“不行,我怕你挑食,又像昨天那樣不吃。”
“……你在逗我,我碗裡都放不下了!”唐念初無奈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瓷碗,巴掌大的碗裡各種吃的已經堆積得像小山一樣了。
荊鶴東直接把自己的碗也推到了她的面前,霸道說:“那我的碗也給你用,多吃點。”
他完全無視唐念初的不滿,還在繼續給她夾菜。
唐念初受不了了,她讓傭人去拿了個盤子過來,然後拼命給荊鶴東夾菜。
於是,荊鶴東也只能無奈地捧着一大盤的食物咀嚼起來,頗有種在家吃自助餐的感覺。
*
晚飯時互不相讓,代價是兩個人都撐到不行。
唐念初感覺自己真的是好久沒有吃得這麼飽了,還大多都是葷腥,弄得她頗有種反胃的感覺。
一出餐廳,唐念初便說:“我不行了,我必須去散步了,不然等下不消化,我估計得吃健胃消食片了。”
“我也正有此意,今天天氣不錯,一起散步好了。”
荊鶴東擡手順了順自己的胃部,強忍着想吐的衝動。
雖然在這個小區住了很久,但兩個人飯後散步還從未離開過自家院子,一是因爲他們的院子很大,二是因爲從前他們都沒有散步的習慣。
按照慣例,晚飯後唐念初就是看電視,荊鶴東就是到書房工作,然後到別墅的身房去運動,大家基本沒什麼交流。
後來感情好了不少,便是膩歪在一起看書看電視,亦或是一起窩在花房裡。
唐念初懶得穿高跟鞋
,便隨意穿了一雙涼拖鞋,這就跟着荊鶴東去散步。
不穿高跟鞋,唐念初和荊鶴東的身高又拉出了一大截距離,荊鶴東走兩步,唐念初得走三步,走了一段以後儼然是落下了進度,只能又加緊兩步才能和荊鶴東保持速度一致。
小區很大,還有一片超大的草坪,大晚上的唐念初可不想去草裡走,怕被蛇咬,便一直和荊鶴東在住宅區遛彎。
當於莎莎下了戲坐着保姆車回來時,就正巧碰見了他們。
於莎莎挺累的,正坐在後座眯着眼睛休息,還是她的助理先看到,提醒她說:“於姐,我們好像碰到荊先生和他老婆了。”
“是嗎?”於莎莎立即提起神來,她放下了車窗,順着助理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唐念初和荊鶴東兩個人正在散步。
她已經有些日子沒看見唐念初了,聽說是出去旅行去了,現在看來,唐念初是完美迴歸,還和荊鶴東冰釋前嫌了。
氣惱地摸了摸臉頰,於莎莎火大道:“這女人真是心大啊,把我害成這樣,倒是一點兒負疚感也沒有。”
“對啊,真是太賤了,怪不得能擠掉之前荊先生那個小三呢,說來還是有手段。”
於莎莎哀聲一嘆:“現在我也是倒黴,被她害慘了不說,還被她告了,這世上真是沒天理。”
“於姐,您也彆氣餒,您只要使把勁兒,一定能讓她沒好下場的!”助理咬牙切齒的,彷彿因爲過敏破了相的人是她,而不是於莎莎。
眼看着那兩個人越走越遠,於莎莎冷笑一聲,說:“會的,我一定會報這個仇的。想傷害了我就當沒事兒人,她簡直是想得美!”
現在她的臉上留了十幾個小疤,雖然化妝能遮瑕,但在高清鏡頭下還是會有跡可循。
無奈之下,她只能讓化妝師儘量把粉打得厚一點,這樣做,也同樣是在刺激皮膚,讓她恢復得更慢。
一直以來,於莎莎最引以自豪的不是自己純天然的美貌,而是自己的好皮膚,只要不過敏,便是晶瑩剔透吹彈可破,經得起大熒幕的考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