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成祿將尋人啓事攤在桌上給大夥看,上面的人與陳啓年描述的差不多,但這羣人誰也沒親眼見過於是都不敢肯定。
此人姓張,是一名北京當地人,就住在老馬家附近。依照上面的介紹來看,他有輕度弱智,生活並不能完全自理。五月的時候走失,家人正在到處找他。
“確定是這個人麼?”老馬見大夥都不說話,開口詢問到。
陳嬌嬌搖搖頭:“不好說,如果是這個人的話麻煩就大了。”
按照原先的猜想,那個醉漢是某門派的高人。恰逢其會來到北京,管了這趟閒事。如果陳嬌嬌他們辨明他的身份的話,弄不好可以通過交流化解此中的危機。
但假如那名高人不是活人,他們又上哪去弄清楚對方究竟是誰?
常大龍摸了摸鬍子茬:“難道也是個死煞?”
天底下鬼魂最厲害的,無非就是幾種鬼煞,他只能往其中最高等的猜。
黃三姑奶奶攏了攏手,盤腿坐着凳子上發話了:“死煞也沒這麼厲害的。老婆子我修煉了三百多年,連人都見不到就被人家給關起來。他要真的是死煞的話,得修煉多少年?”
大夥猜了半天,沒有個定論。最大的可能性,那個高人與陳啓星一樣,本身是個活人,但利用特殊手段附身在流浪漢身上。
陳嬌嬌把尋人啓事收起來,打算下午去那間小賣部求證一下。因爲那個小賣部的店主是看過流浪漢本人的。
中午的酒宴喝得並不痛快,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七個人沒了兩個,讓兩個老漢直感嘆命運無常。陳嬌嬌不是個多愁善感的人,她匆匆吃了幾口菜,就要動身調查。
其他人勸她休息一會,陳嬌嬌非但不答應,還向他們佈置任務。首先是落腳處,弄不好他們在北京要多耽誤幾天,酒店既然沒法住那隻能住在馬成祿家裡。她還讓馮百華想辦法收集白蓮教的消息,看他們最近有沒有新的作爲。
交待完之後,陳嬌嬌獨自一人開車上路。冥冥中她有一個預感,白蓮教的人對陳啓星一定很有興趣,扣押陳尚榜一家或許就是爲了逼陳啓星就範。所以陳嬌嬌必須趕在他們前頭,查明事情的真相然後找到陳啓星。
通過衛星導航,陳嬌嬌很快來到那間小賣部。店主還記得她,所以非常配合。
“對對對,就是這個要飯的。”
“你確定是他嗎?”
“確定,他身上穿的衣服都一樣,不可能看錯。”
果然被他們猜中了,那個神秘人是附身在流浪漢身上。可問題接着就來了,他爲什麼要借用別人的身體?
第一種可能是他不願意讓別人認出自己來。第二種是他原先是一個鬼魂,壓根就沒有身體。
在陳嬌嬌即將轉身離開時,無意中瞥見小賣部店主的兒子目光有點閃躲。那小子打扮流裡流氣的,一看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認識這個人?”陳嬌嬌隔着窗戶質問他。
“不,不認識...”小混混從櫃子上拿了包煙,掉頭就想走。
陳嬌嬌當然不會放過他,閃身一步就把他堵在了門口。
小賣部店主意識到了什麼,他連忙過來勸阻:“女警同志,我兒子是個老實人他是不會撒謊的...”
“你當我眼瞎嗎?他脖子上有刺青,手臂上也有,老實人長得跟他一樣?”
“刺青又不犯法...”小混混兀自強辯。他眼神遊移,想要找機會開溜。
爲了唬住他,陳嬌嬌編了個瞎話:“我告訴你,這個流浪漢牽扯了好幾條人命。你現在要是跑了,所有的罪名都會安在你身上。你有種跑,我看你爸怎麼辦!”
小混混嚇傻了,手中的香菸都掉在地上。小賣部店主的汗都下來了,抄起笤帚就要打兒子:“我讓你在外頭鬼混,我讓你在外頭鬼混!”
小混混的年紀並不大,平時爭勇鬥狠真要攤上人命官司,什麼豪情壯志都沒了。他跪在陳嬌嬌面前,低三下四的說道:“警察同志,真的不關我的事啊。人是強子他們打的,我就是在旁邊看熱鬧而已...”
眼看人羣漸漸圍了上來,陳嬌嬌一把將他從地上提了起來:“有什麼話,跟我回局裡說!”
小賣部店主被兒子氣得高血壓犯了,愣是忘了向陳嬌嬌詢問:你們是哪個分局的啊?
小混混坐在陳嬌嬌車上,開了一會他也覺得不對勁。怎麼開着開着,奔城外去了?
“警察同志,我們這是去哪啊?”
回答他的,是一記突如其來的鐵拳。小混混猝不及防,被一拳打暈在車裡。陳嬌嬌開着車,來到一片拆遷工地上。四下無人,正好方便審問。
把小混混從車上拖了下來,用一盆涼水澆醒。
“你,你不是警察,你到底是誰?”小混混害怕了,不住往牆邊縮。陳嬌嬌左右開弓,照着他的臉上又來了兩拳。
“別打了,別打了!”小混混跟軟弱的姑娘般涕泗橫流。
陳嬌嬌照着他的腦袋最後來了一腳,薅住他的頭髮惡狠狠道:“下面我問你問題,敢說假話我就卸你的胳膊,聽明白了沒有?”
混混哭哭啼啼的點點頭。
“這個流浪漢是誰殺的?”
愣了半分鐘,陳嬌嬌抓起他的手臂,放在膝蓋上準備撅。小混混害怕了,拼命求饒。陳嬌嬌沒有跟他客氣,從地上撿起一塊板磚,照他腦袋上一拍,頓時鮮血飛濺。
“說!”
小混混捂着腦袋,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的經過講了一遍。
那個流浪漢到他們這個地方已經很多天了,一直住在衚衕尾那個垃圾箱旁邊。有天晚上他跟幾個朋友喝了不少酒,路過那個流浪漢便無緣無故打了人家一頓。
幾個小流氓下手沒輕沒重的,打了半天一摸鼻息發現流浪漢沒氣了。他們幾人慌了神,急急忙忙跑掉了。
這個混混本想趁着沒人發現,出去躲幾天。沒想到第二天看到那個流浪漢活過來了,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
更讓他驚訝的是,按理說遭到毒打,對方應該滿身傷痕纔對。可那個流浪漢除了邋里邋遢,臉上竟然連塊紅腫都沒有。
看書就搜“書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