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的好處就在於它亦植物亦動物的特性,而且它們的壽命很長,一棵樹有多長的壽命,它們就有多長的壽命。
“地精是煉丹的極品!”老不死的說:“雖然並不能提升鬥士的鬥氣實力,但是卻能將瀕死之人救活過來,相當於續命的良藥,這樣的特性,足以使其等上高品級藥材之列!”
凌曉天看着瓷罐子裡幾根樹枝形狀的地精,有些懷疑的問道:“有沒有這麼厲害啊,我可是一點兒也看不來!”
老不死的笑着說:“這玩意兒可是很值錢的,以前我來了好幾次,都沒有能抓住它們,白天你根本不可能從樹上看出來那跟是樹枝,哪根是地精,到了晚上它們靈活的很,想要抓住更加的不容易,所以我才讓你沉住氣,不然的一準兒前功盡棄!這幾根地精活的時間一定很長了,從它們的顏色和長度上能看出來!”
地精的生長速度很慢,平均一百年能長長一釐米就很不錯,三千年之後就更慢,它們剛出生的時候是綠色的,慢慢變成黑色,現在每一根的長度都有六七十釐米,說明至少有一萬年的壽命了。
哇咔咔,一萬年的藥材啊,既然說的這麼好,那我就不客氣了,凌曉天手一揮,瓷罐子飛進了乾坤戒,睡覺!
“真不知道你小子是運氣好,還是走狗屎運!”老不死的在凌曉天躺下來之前,說:“當時我想要的東西偏偏遇不着,你一來,什麼都有了!”
“咱人品好,沒辦法!”凌曉天笑嘻嘻的說:“對了老不死的,咱們費了這麼大的勁兒,要找的是什麼藥材啊?”
“明天你就知道了!”
“操,又是這樣的話!我鄙視你!”
第二天,凌曉天並沒有因爲想要知道到底需要的是那種藥物,而早起,反而睡的更香,往常睡覺的時候他最害怕的就是晚上有魔獸過來騷擾,這裡這麼高,唯一對他有威脅的地精還被他一鍋兒端了,沒有後顧之憂睡的就是香!
“小子,起牀了!”老不死的在凌曉天的耳邊吼道。
凌曉天一點兒反應都沒有,這讓老不死的感到很鬱悶,一直在懷疑是不是自己喊叫的聲音太小了,不小啊!
原來是這樣啊,老不死的這纔看見凌曉天的耳朵裡塞着一團白白的東西,一定是棉花。
一把拽掉那團棉花,老不死的還沒有喊出來,凌曉天先坐了起來,伸個懶腰,打着哈欠說:“睡的可真舒服啊,天這麼快就亮了,好天氣!”
老不死的更鬱悶了,只好嘟囔道:“趕緊起來吧!”
吃完早飯,凌曉天跟着老不死的出去採藥,一路上收穫頗豐,他忙的不亦樂乎。
“這一株是三千年的靈芝!”老不死的笑着說:“我最好一次來這裡的時候呢,它纔剛剛長出來,現在已經這麼大了,採了它吧!”
“好!”凌曉天拿着鏟子小心翼翼的挖土,一邊問道:“才三千年,跟我上次誤食的那個萬年火芝比較,哪個更好一些?”
“當然是這個!”老不死的想也不想的說:“萬年火芝只是靈芝的一個分支,本身只具備火屬性,而這一個具備了完全的五行屬性,加之在這樣充滿靈氣的地方生長,別說是三千年的,就是一千年的,也比萬年火芝要好一些!”
“哇哇,那就趕緊挖!”凌曉天手上一用力,直接將靈芝連根挖了出來。
“小子,你怎麼把根也挖出來了,留着多好,明年春天還能再長出來一株呢!”老不死的給了凌曉天一個暴慄。
凌曉天撇撇嘴,說“我可沒有心情再等三千年,留着幹什麼?省的到時候因爲這個極品靈芝,在鬧出什麼悲劇或者是人命,我可是出於好心!”
老不死的苦笑一下,因爲凌曉天已經不是第一次這麼做了,前面的那些草藥經過他的“照顧”,全都斷子絕孫了,而且每次都是這麼說,搞得他心疼不已!
凌曉天所說的,也就是他所想的,草藥嘛不就是這樣,雖然說保留一些根部或者是種子是好事兒,但是這些極品的玩意兒動不動就得生長個幾百年上千年的,要不然的話根本沒有辦法發揮藥效,與其等這麼長時間,還不如要現成的呢,造福後代的事情就讓別人來做吧!
一上午的時間很快過去了,凌曉天才走完了崖頂一半的面積。
“嗚嗚,好累啊!”凌曉天抱怨道:“難道咱們還沒有找到那種藥嗎?”
“急什麼!”老不死的沒好氣的說:“這麼多極品的草藥,足夠你用上半輩子的,換成別的人,看見這麼多的草藥,早就高興的暈倒了,你倒好,還嫌累!”
凌曉天聳聳肩,心想好東西實在是太多了,我會暈倒纔怪。
繼續走,凌曉天只是隨便的吃了一些乾糧,要說這些草藥的吸引力還是很大的,把這些原材料全部煉製成丹藥,一定能賣不少錢,哇哈哈哈!
“前面,那株看着紅色小花的草你看見了嗎?”老不死的指着正前方說。
“看見了!”凌曉天看的清清楚楚,四周圍都是一片枯黃,只有那一株的葉莖是綠色的,加上頂部一盤紅色的小花,再明顯不過了。
“知道那是什麼嗎?”老不死的問道。
廢話,知道纔怪!
“那是人蔘!”老不死的說:“也是我最後一次來這裡的時候,沒捨得採的一棵,當時呢,它已經有了接近千年的壽命了,我想要等它長成千年參的時候再採,誰知那竟是我最後一次上崖!”
“人蔘?”凌曉天的眼睛頓時放出光芒,心想這麼說來,這棵人蔘到現在已經四千多年了,四千年的人蔘啊,在地球上的時候,幾十年的野生人蔘都已經買到了天價,並且是有價無市,因爲滿大街都是人工培育的,便宜的時候比蘿蔔貴不了多少。
那這棵人蔘得價值多少錢啊!
看着凌曉天就要流口水的樣子,老不死的嗤笑一下,語氣不屑的說:“瞅你那沒出息的樣子,趕緊擦擦哈喇子吧,開始動手挖,我告訴你,你可要小心一些,因爲這玩意兒就是咱們需要的九種藥材中的一種!”
是嗎,那我真要好好挖!
幾步小跑,到了人蔘的旁邊,凌曉天把幾個造型和大小不一樣的鏟子整齊的擺放出來,盤算着從哪裡下手。
“老不死的,這次我可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凌曉天笑嘻嘻的說:“人蔘最有價值的是根部,鬚根的營養價值要比主根更高,至於莖部和葉子,就沒有什麼用處了,是嗎?”
“你說的一點兒都”老不死的拖着長音,凌曉天以爲他會說“一點兒都不錯”,正要高興,誰知道卻說了一句:“一點兒都不對!”
爲什麼,你忽悠我,雖然我不知道這世界的人蔘跟地球上有什麼區別,但是這玩意兒的名字就叫人蔘,而且在圖書館做管理員的時候,他見過人蔘的圖樣,跟面前的這一棵沒有什麼區別。
老不死的解釋是,人蔘的根部是很有藥用價值,是很補的一種藥材,和靈芝的藥效一樣,能夠起到續命救命的效果,上了年紀的人吃了更能延年益壽,是不可多得的補藥,不過這東西跟斗氣一點兒關係都沒有。
唯一跟斗氣有關係的,就是小花下面的種子,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人蔘的種子還有這樣的效果,特別是千年以上的參種,藥效更強。
“不會吧!”凌曉天長大了嘴巴,指着那盤小花說:“就連這花都有用處,下面的根就沒有一點兒作用嗎?”
“沒有!”老不死的搖搖頭,說:“下面的根不失爲一種很好的藥材,挖出來能賣個好價錢,你這麼年輕力壯的,估計是不用進補吧,就算是要補,不是已經有黑角望月犀的尾椎骨了嗎!對了,你開始泡酒了沒有?”
凌曉天瞪了老不死的一眼,手裡鋒利的鏟子打個旋兒,人蔘長在土上面的部分齊根而斷,直接飛進了乾坤戒。
“開挖!”凌曉天拿起最大的一個鏟子,說:“你要是有什麼話說的話,最好趕緊說,不然的話我可要下手了!”
老不死的兩手一攤,說:“既然你知道鬚根比主根更有營養價值,那就好好挖吧,我先提醒你一下,用鏟子很容易弄斷那些鬚根,一旦斷了,再想找到可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切,不說我也知道,關於挖人蔘的文章我看過好幾篇呢,你以爲我是土鱉啊?不對,好像挖野生人蔘的時候,一挖就是好幾天的時間,嗚嗚,這可是四千多年的老人蔘了,估計更難挖,天知道它的鬚根有多長!
凌曉天原本不屑的表情變成了苦瓜狀,他可沒有信心趴在這裡挖上幾天的時間。
算了,想那麼多幹什麼!
“等等!”
凌曉天剛剛舉起鏟子想要大力的****土裡,被老不死的喝止住,說:“你傻啊,從這裡下手,後悔死你!”
“那從哪裡?”
老不死的朝着凌曉天身後指了指,說:“那顆小石頭看見了沒有,就是那顆深紅色的,從那邊開始挖,以此長度爲半徑,人蔘爲中心點,好了,我說完了,你開始吧!”
不如殺了我算了!凌曉天回頭看着那顆深紅色的小石頭,說:“你玩兒我?那邊距離人蔘有差不多兩米遠呢,挖這麼大一個坑,得到什麼時候啊?”
老不死的一點兒也不着急,慢慢悠悠的說:“世上沒有白吃的午餐,你要是嫌麻煩那就算了,反正種子和花你已經拿到手了,咱們現在就可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