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愛上她的?我不知道。
打從記事起,在我身後就一直跟着一個小我五歲的妹妹。她很漂亮,很可愛,很乖巧,很聽話,她是爸爸媽媽叔叔阿姨手心裡的寶貝,也是我心中的至寶。
當她剛被從產房裡抱出來的時候,當她第一次睜開眼看我的時候,當她用小小的手抓住我的手指的時候,當她牙牙學語,叫出哥哥兩個字的時候,當她第一次學走路,摔倒了卻不哭的時候,我就決定,我要守護她,一生一世疼愛這個妹妹,看着她長大……
從小她就黏我。她就像我的一條小尾巴,我走到哪她就跟到哪。我爬樹,她在樹下給我守着,過後我給她摘樹葉編皇冠;我打球,她乖乖的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爲我加油鼓勁;我上學,每天早上她早早的爬起來眼淚汪汪的送我出門,晚上又早早的坐在我家門口等我放學回家;她怕打雷,每遇到打雷下雨天都會爬到我的,在我的柔聲安慰下入眠……
就這樣相親相愛的,五年過去了。十歲那年,顧叔叔生意失敗,欠下大筆債務無力償還,只得和顧阿姨背井離鄉,去遠方打拼。但捨不得年幼的女兒跟着他們一起受苦,他們把清清留在我家,交給我的父母撫養。
在送別的火車站,我在顧叔叔顧阿姨面前發誓,以後一定會好好愛護清清,絕對不會讓任何人欺負她。我做到了。十七年過去,沒人任何人欺負過她,除了我。
顧叔叔他們離去後,我簡直成了清清的專屬保姆。頭一年,她老是在夢裡哭喊着爸爸媽媽,除了我,誰都不能讓她安靜下來。我喜歡這個妹妹,我心甘情願爲她付出一切。
但漸漸的,我上了初中、高中、最後到了大學,接觸的人多了,交的朋友也多了,優異的學習和組織能力慢慢展現出來,在學業上、校際校內比賽上均大放異彩,受到老師同學的普遍關注。與此同時,父親的事業也越做越大,我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光輝燦爛。
那些絢麗的日子,深深蠱惑了年輕的我,讓我失去了原先的沉穩與成熟,讓我沉浸在衆邪月的虛榮裡不能自拔,變得不可一世。
習慣了衆人的追捧與忍讓,我對這個一直對我跟前跟後、問東問西的妹妹,開始覺得厭煩起來。我和朋友在外租了一間房子,除非假期,很少回家。見到清清,我也總是找藉口把她支到一邊。她的沮喪常常會直接表現在臉上,我見了也會有一時的心疼,但最後還是會狠心不去想。
大二那年,我十九歲,清清十四歲。
我輕而易舉的追到了系裡最漂亮的女生,並在假期把她帶回了家。那時候的我,還不懂愛,我自以爲這就是愛,還以爲我們的愛真的會像花前月下的誓言所說的那般持續一生一世。我甚至還想過,大學畢業就和她結婚。
可是,呵呵,真正等到大學學業結束之際,我已經完全忘掉了那個女人,不管是名字還是長相。
可是那天,當清清和她爲了一根純銀項鍊吵起來的時候,我卻義無反顧的選擇了站在自己女友一薄不是因爲愛她,而是因爲男人的面子問題。我不想在自己的女人面前失了面子!
那根項鍊,是我答應送給清清的生日禮物。清清喜歡蝴蝶,喜歡的不得了,從小到大,她的這個喜好一直沒有變過。我用蠻力把鏈子搶到了手裡,卻意外的害她受了傷。而後,那跟鏈子我也沒有送給女友,而是一直放在我的牀頭的小盒子裡。
本來,我是打算在她傷好後就向她道歉並把項鍊還給她的。但她從昏迷中醒來後就對我不理不睬,給她的項鍊她也扔了回來。我一氣之下,就當着父母的面大叫說,算了!誰求她原諒!我的妹妹多得是,不缺她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