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鶯鶯的證據是:
她這本畫稿,雖然還沒有印刷,但卻在一個月前,向四海社投了稿子。
電子郵箱有投稿記錄!
四海社的一位編輯,也錄音證明收到了這份稿子,甚至邱鶯鶯還請來了朋友作證,說是一年前就看到她在畫這本書了,只不過邱鶯鶯這本書還沒有和四海社簽約,就被宋宋抄襲了,搶先一步出書。
邱鶯鶯直到在月榜上看到宋宋新書的名字,又去書店翻看,才發現自己被抄襲了。
本來,一書成名的應該是她,卻被另一個莫名其妙的人搶去了所有的風光與榮耀,真的太傷害人了。
邱鶯鶯一邊向記者傾訴,一邊痛哭不已,看得人真是又難受又替她生氣。
“你覺得這件事,是個什麼性質?”記者最後發問。
“我覺得這是刑事事件,這是剽竊!是偷盜!這樣的人在漫畫圈裡,是漫畫圈的恥辱!”邱鶯鶯特別氣憤地道、
“那你希望得到什麼樣的說法?”記者同情地追問。
“我不是一個對金錢很看重的人,所以我不需要她賠償,我只希望她能公開謝罪,然後這輩子都離開漫畫圈!如果她不公開謝罪的話,我會起訴她,和她打官司到底!我相信,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支持我!”邱鶯鶯吸了吸鼻子,充滿了戰鬥的感覺。
“不要金錢,只要一個公道,邱小姐,你真是太善良了啊……”記者讚美道。
接下來,記者請了很多評論家來,對這件事進行分析。
無一例外地,這些人模狗樣的評論家,全都一律指責宋宋敗壞道德、毀壞行規,是漫畫圈的一個毒瘤。
甚至有一名老漫畫家,痛心疾首地,語氣沉重地道:“一個年輕女孩子,靠着抄襲,獲得了這麼大的名利,簡直是給所有年輕人一個極壞的榜樣。如不嚴懲,後果不堪設想!”
嚴懲!
謝罪!
這兩個詞,是出現頻率最多的。
娜姐接連換了好幾個新聞臺,又讓小畫手把今天的報紙搬出來,無一例外,頭條全都是有關這件事的報道、評論。
娜姐沉默了。
宋宋則是不可置信地看着這一切。
這一切來得太突然了。
就像劈頭蓋臉一場暴雨,降落在這酷熱的初秋。
澆滅了剛剛還雀躍不已的好心情。
抄襲?
她這輩子都沒想過,這種髒水,會潑到她頭上。
可是劈天蓋地的媒體,全都在指責她,言之鑿鑿。
差一點,連她自己都信了,她不是原創,電視上那個人纔是。
然而,愣了一瞬,宋宋捏緊了拳頭,擰着眉,沉聲道:“她在說謊!娜姐,她在說謊!”
娜姐還沒等回答她,“嘭——”地一聲,會議室大門又被撞開了。
這一次進來的,是王總。
只見王總特別生氣地,手裡拎着一大疊報紙,一進門,就往會議桌上狠狠地一甩!
“宋君華,這都是你乾的好事!我們帝都社的名聲,都被你給連累了!”
王總此刻的嘴臉,哪裡還有前幾天,聽說宋宋得了月榜第一時候的好臉色,全然是嫌棄和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