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迷霧重重

訊問室裡永遠都亮着一盞兩百瓦的日光燈,永遠都坐着兩個板着臉的警察,永遠都問我一些我已經回答了一百八十遍的問題。自被人發現和二龍的屍體在同一個房間之後,我已經在拘留所裡待了六天。案情毫無進展,唯一變化的是日光燈上飛蛾的數量,隨着春天的到來,蛾子越來越多。今天比昨天多了兩隻,統共有七隻。

我被特別優待,大概是那種殺人手法太駭人的緣故吧,從被抓住直到現在,就一直戴着手銬,有時候還要栓在旁邊的鐵欄杆上,每天的飯都給我放在地上,讓我像狗一樣舔吃。至於屙尿拉屎,全用一隻小小的馬桶解決,有時候不小心撒到外面,少不得換來一頓毒打。

必須承認,科技在七年時間裡飛速發展。舉例而言,現在的警棍上都有一顆一顆突起的硬橡膠刺,好像狼牙棒一樣;還有一種像是牙科醫生使用的小鉗子,專門用來鉗人腋窩底下的軟肉,傷口幾乎看不見,但卻着實疼得厲害。還有幾種快速癒合各種傷口的藥劑,可以叫一個就快被打死的人,外表上光滑得好像瓷器一樣,這使得人民警察們更加無所顧忌,特別是像在對付我這種毫無人性和危險性的變態人渣的時候。

——不過我覺得這種藥純粹多此一舉,這裡是大漢人民共和國,和驗傷人員打聲招呼不比給疑犯抹藥方便得多麼?

“這小子還裝傻吶!”我面前坐着一位瘦警察,本來正在翻着一本雜誌,大約是無聊了吧,用雜誌在我巴掌上甩了一下。我朝他傻笑,眯起已經發紅的眼睛,上下打量他滾動的喉結。我可以在半秒鐘之內脫開手銬,再用半秒以手刀砍斷他的喉管。當然,現在沒有這樣乾的必要。

不過也不一定。我們國家的刑偵機構世界聞名,可以隨心所欲炮製殺人犯或強姦犯,更何況對我不利的證據很多,如果短期內不能破案的話,說不定便會拿我先充充數吧?

如果真他媽發生這種事的話,我會反抗。我已經在一張牀上躺了七年,我不能在一間牢房裡再待五十年。有錢人可以保外就醫,五十年可能只是五個月。但對我來說,五十年就是五十年,死緩就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有半點商量餘地。

那不會發生,絕對,不會,發生。

瘦警察被我的眼神盯得慌張起來,又用雜誌敲了一下我的頭:“看什麼看!你這樣的老子見得多了!”

他站起來想過來進行每天例行的鍛鍊,另一個熟面孔的胖警察快步走了進來,在他耳邊悄悄說了些什麼。

瘦警察吃了一驚,顫聲說道:“他怎麼來了?”

胖警察有些不安:“這麼殘忍的案子,又是大過年的,影響太壞了。

瘦警察自言自語道:“那可真是個麻煩……”

他們兩個又耳語了一陣,最後瘦警察走了過來,在我耳朵旁邊揮舞警棍,惡狠狠地說道:“聽着,你這個雜種,等一會兒有人來,問起有沒有人打你,你要是說有,就不用出去了!”

我溫順地點點頭。大約是這兩天表現得逆來順受,軟弱可欺,瘦警察也許以爲我給嚇住了,輕蔑地哼了一聲。

他和胖警察一起走了出去,過了好一會兒,門外傳來了他們乾澀的笑聲,滿口巴結地迎回來一個新警察。

這新來的警察,有極漂亮威武的銀白連鬢胡和鋼鬃般的短髮,臉相卻並不蒼老,幾乎叫人以爲頭髮和鬍鬚都是染的。他把大衣脫了,交給瘦警察,慢吞吞地走過來,調低日光燈的亮度。

“打你了?”

過了好一會兒,我才意識到他是在和我說話,他的聲音就像七年前的展教官一樣又粗又硬。

“打、每天打……咳、咳……”

瘦警察和胖警察一起叫喚起來:“你——造謠!”

白鬍子回頭掃了他們一眼,兩人立刻焉了。他仔細地打量了我兩眼,用腳尖把我原本虛掩的衣衫敞開。

在我的心口處,有一塊巴掌大小近乎黑色的死肉,好似爬行動物的皮膚,又冷又硬,從這裡幾乎摸不到心跳。還有五根粗大的青筋從這塊死肉下面朝身體四處延伸,就像胸腔裡鑽進了五條巨大的蚯蚓。

這就是返祖計劃帶來的另一項後遺症,也是我不和工友們同住宿舍的原因。也許就像新生嬰兒長出尾巴一樣,返祖實驗在我身上成功了,使我的身體帶有某種古代生物的毫無用處的特徵。除此之外,每個星期這塊死肉都會定期發出劇痛。那是真正令人撕心裂肺的疼痛,比女人生產還要更勝一籌。我習慣用從黑市上買來的嗎啡止痛,已經花銷了不少的退伍金。

——另一個壞消息是:這種疼痛的間隔似乎越來越短了。

兩個警察目瞪口呆地望着我身上駭人的傷口,他們的臉在一瞬間變成死灰色。

“這——這絕對不是我們打的!”

我慢慢等到這兩個傢伙被嚇得膽戰心驚,瑟瑟發抖之時,才慢吞吞地說:“這是部隊裡執行任務留下來的紀念。”

白鬍子面無表情地看着我,用腳踢了踢我背在身後的手銬,命令道:“打開。”

瘦警察猶豫着說道:“雷科長,他很危險……”

“打開,出去,關門。”

兩個警察對視了一眼,瘦警察乖乖地走了過來,我已經微笑着將手銬遞了過去。那白鬍須應該是瞧見了我解開手銬的動作,卻沒有半點反應。

是個高手。

現在審訊室裡就只有我和他兩個人。我得承認,他看來是個不容易對付的人,假如我真的是罪犯的話,很有可能在之後的對決當中丟盔棄甲一瀉千里。

“還站得起來吧,前特種兵同志?”

他給我拖過來一張摺疊椅,自己坐在審訊桌後面,拎起熱水瓶給我倆都泡了茶,我活動活動雙手,茶的溫度很快熱到了骨髓裡。

“我叫雷雄,省警察廳特別偵緝科科長。”

我看着他,不知道爲什麼想起了古建築前面的石獅子,還得是歷史在一百年以上的,否則不足以描述那種固執笨拙的感覺。

“好吧,雷科長,或許你可以告訴我,我有什麼理由把自己的同事撕成幾十塊。”

他呷了一口茶,看了我很久,淡淡道:“我曾經當過兵,當過那種殺過人的,真正的兵。那是在二次韓戰時候,我們整團人被韓國兵打散。他們坐在吉普車上,好似獵鹿一樣殺我們,然後把屍首丟在廢棄的戰壕裡,整團的人全都丟在那裡。可是我沒有死,我只是被打中了胸口,出了很多血。到了半夜,我從昏迷中醒來,爬出戰壕的時候,看到一個連的韓國兵在旁邊睡覺,於是我過去殺他們。我沒有刀,那是朝鮮的十二月份,哪裡都有很多冰棱子。我從一棵樹上摘下不少冰棱子來殺他們。你見過冰凌嗎?”

他用兩根食指隔開一段距離,表示出冰凌的長度。

“你瞧,這玩意兒很脆,除了眼睛,捅哪裡都會折斷。我只好把它們對着韓國兵的眼珠子捅進去,一直捅到腦子裡,每個韓國兵分得一根冰棱,這樣一共用了一百二十二根冰棱,整株樹上的冰棱子都被我摘光了。不過那裡有很多樹,我儘可以幹掉一千個韓國兵——只要他們不叫喚。殺過人嗎?當兵的時候。”

我點點頭:“我習慣遠距離狙殺。”

“啊——”他似乎很遺憾的樣子,“那是最沒有味道的殺法,那不是真正殺人的方法,只是扣動扳機。沒有快感。我之所以這麼說,只是想告訴你,我也感受過殺人的快感。當我把冰棱放置在韓國兵的臉上,深吸一口氣,然後狠狠紮下的快感,那種好似擠壓蛋黃的聲音,那種漿液四濺的場面,到死也不會忘記。回國之後,我已經不能從事任何平常職業了,因爲沒有一種職業給人帶來的成就感能大過毀掉一個活生生的人,所以我當警察,這樣我至少偶爾可以殺人,死在我槍下的雜碎已有十六個,所以我可以抑制和你同樣的失落。”

“失落?”

“失落。你是一名很早就參軍的士兵,你在軍中摸爬滾打,你經受了各種非人的考驗,你每天睡不飽五個小時,卻要負重奔跑二十公里,你學習各種槍械原理,學習人體的骨骼和血管,軍隊已經軋製了你,把你變成一具標準的殺人武器。你以爲你的出路將是在戰場上殺人或者被殺,或者升爲軍官,逐級而上。可是沒有,你只不過扣動了兩下扳機,留下一身傷病,然後他們對你說,‘謝謝你,方平,國家爲你感到光榮。’接着就把你一腳踢出軍營,教給你一個方向盤。”

“他們沒有對我說‘謝謝你’。”

“那說明你的長官還算是些誠實的雜種。你學了數年如何殺人,成爲這方面的專家,可是現在,你卻要自費學習刷馬桶和對着有錢雜種微笑的本事。你發現切斷這些雜種的喉嚨比對他們微笑更加容易些,可是你不能,你必須和那些手無縛雞之力的小鬼競爭,甚至連個只有一身臭肉的混蛋都敢於用啤酒潑你。你當然感到失落,這不是你的世界,對嗎?”

他的語調平緩低沉,如同老式播音機般娓娓道來。他的眼睛深陷眼窩,好似無底黑洞,引人麻痹。他說的每一個字都是那麼切合我的心思。我的情況猶勝於他所說的——我是在一張破牀上躺了七年之後,才被一腳踢出軍營的。也許他是對的,我壓根兒不喜歡開他媽的破車,壓根兒不喜歡循規蹈矩地分辨主車道次車道、紅綠燈、禁行線。我喜歡橫行霸道、肆無忌憚,我喜歡——

殺人?

他看着我表情變化莫測的臉,給我上了一根菸。

“所以你殺了範二龍。你和他沒有仇恨,他只不過這種平庸生活的代表,你殺了他,向這種生活宣戰。也許這是對的,你這種人將在牢房裡如魚得水。”

我只顧着抽菸,這煙裡大概摻了些料,使腦子一陣迷茫,我眯着眼睛想了一會兒,遲疑道:“你說什麼?”

“我說,你殺了範二龍。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遮遮掩掩,你不該是這樣一個孬種。”

煙霧在我倆之間築起一道牆,我想了很久,慢慢探起身,靠近他的臉:“雷警長,我不明白的是——爲何你會以爲,我是和你一樣的那種變態?”

他沒有絲毫動怒的反應,道:“你不是變態,只是個在凌晨五點二十三分,出現在一處分屍現場的人。”

“我已經說過一百次,我遇上以前軍隊裡的戰友,喝醉了,準備去向二龍爲前一天的事道歉,然後找個地方睡覺。我只是運氣不好,纔會出現在案發現場——”

“那麼你應該報警。”

“我準備報,可是已經有人闖進來了!天知道大可爲什麼在那個時候闖進來,你們應該去問問他!”

“你不是準備報。根據腳印專家的意見,當地面出現大量血跡之後,你至少在上面逗留了超過七分鐘,並且始終非常冷靜,步伐紋絲不亂。那麼,可以告訴我,爲什麼你會在這七分鐘的時間內,既沒有大呼小叫,驚駭而逃;也沒有報警呢?你的指紋,爲什麼又會出現在屍體的傷口上?那段時間,你在房間裡,和一堆血肉模糊的東西一起做些什麼?道歉?”

我僵住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那,那也許是酒精的緣故,也許是……也許是……

他面無表情,唯有雙眼中透露出一絲得意,不動聲色道:“想必現在你能告訴我,你究竟是哪種變態?”

我重重地把自己丟進椅子裡,垂頭喪氣地說道:“如果你們就是用這樣的推理來辦案,我沒什麼好說的。”

“我不是來辦案。”他道,“關於你的案子,各方面證據都很齊備,很快便可提起公訴。我只是對你有些興趣,想來看看能夠徒手碎屍的是個什麼傢伙而已。”

提起公訴?我一愣。不過想來也難免,反正現在人證物證作案動機都有,即使沒有我的供認,只怕也可定罪。

怎麼辦?

老實說,這結果是我頭天入拘留所時便已想到的。我好似陷入一個惡夢,如此荒謬地成爲了一名變態殺人嫌犯。即使以最寬鬆的法律條文來看,恐怕也很難脫罪。我當然也不知所措過,可是隻不知所措了三個鐘頭——一個人曾經當過七年植物人,那麼絕沒有什麼算得上倒黴的了。

怎麼辦?

也許,我可以趁現在,趁這傢伙猝然不防之際,一舉將他控制住,以他爲人質逃出去。可是他看來不易對付,我的格鬥技遠不能和七年前相比。那麼,也許可以趁他走掉,等那兩個蠢貨再次回來的時候,用他們當人質。可不知道那時他們會不會有所防備?而且本國的暴力機構又以不珍惜生命出名,也不一定吃這一套。

剛纔不該自己解開手銬的,這下他們一定有了防備,該死!

怎麼辦?

我正胡思亂想,雷雄也沉默不語,他腰間的手機忽然叫了起來,聲音中,隱隱包含着一絲驚惶。

他只顧應答,放下電話之後,臉色忽然變得十分陰沉。

“你,真的沒有殺人?”

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這都隨你。”

他嘆了口氣,使勁地揉揉臉皮,有些喪氣地說道:“明天,明天晚上,你可以出去了。”

我又是一驚:“你說什麼?”

他不再說話,只是看着我。

“爲什麼?不是要對我提起公訴嗎?除非你們抓到了真正的兇手——”我心裡長舒一口氣,同時又隱隱有些不安。

“聽着,也許你不是兇手,但我看得出來,你符合兇手的一切特徵。我的意思是,當時你確實是上去殺範二龍的,只不過有人搶在了你的前頭。我說,你遲早會愛上殺人的,我們那個時候再見。”

我沒有理會他的話,反問道:“兇手是什麼人?公司裡的人嗎?”

他整整桌上的資料,站了起來,低着頭道:“你認識一個叫王昌達的男人嗎?”

“王昌達……”我想了好一會纔想起來他說的就是傳達室的老王頭,“是老王頭嘛,怎麼了?”

“他在晚上十點半左右,被人用和殺死範二龍同樣的手法殺了。”

我張大了嘴,什麼話也說不出來。

“我得趕過去處理。對了,如果你繼續和展定鴻那種人廝混在一起,那麼也許我們再見面的時間,還會更早。”

我整個腦子木木的,都沒有聽清楚他在說些什麼:“嗯?”

“沒什麼。那幾個人渣打了你,能給我個面子,不要上訴嗎?”

我的腦子像很久沒用的機器一樣慢騰騰轉動起來,好半天之後纔回答他:“上訴有用嗎?我不傻。”

“在我雷雄管得到的地方,就有用。”

我擡頭看看他,他還是那副冷冷的表情。

“好。”

“行,我欠你一個情。”

他走了。審訊室裡只留下我一個人。我突然覺得不知從什麼地方吹來一陣冷風,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二龍死了,老王頭也死了。我好像看見一雙巨大的紅色眼睛,默默地注視着空寂的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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