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開庭審理。
郭昶首先發言。他面朝陪審團,展示一件件物證——
割破何雅喉嚨的刮鬍刀。
地下室發現的血漬和頭髮。
裝載屍體的後車廂。
以及何雅生前的照片,一個充滿活力的年輕女大學生。
“被告葛峰和受害者何雅,在網上長期保持暖昧關係,警方在被告的電腦裡,發現的聊天記錄多大數百頁。葛峰趁家中無人,約見何雅,而後將其殘忍殺害!在這一次審理中,我們會向你們展示被告和受害者的聊天內容,並引入證據,證明被告何時何地,使用何種工具,如何向受害者行兇!”
話音鏗鏘有力,他坐下時,深深看了一眼慕紫。
慕紫平靜起身,發言道:“一個年輕女孩被殘忍殺了,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我們確實應該憤怒,應該譴責,但不應該譴責葛峰,因爲他是無辜的。葛峰認識何雅,葛峰也確實與何雅保持了長達一年多的網絡聯繫,是的,沒錯,僅止於網絡,葛峰從來沒有見過她,更沒有傷害過她!
我站在這裡,反覆強調葛峰的無辜,不是想讓你們忽視這樁案件的惡劣性,恰恰相反,我非常、非常的希望,你們能夠證視一個事實,那就是,當我們在這裡對葛峰進行莫須有的指控時,真正的兇手正在逍遙法外!”
雙方發言結束,接下來是交叉詢問。
第一位證人,是當時負責該案的警官。
“……我們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到風亭苑,在葛峰的後車廂裡發現了一具女人的屍體,隨後我們對葛峰的家進行搜查,發現了死者的手袋和衣物,並在手袋裡找到身份證進行了身份覈實。”
郭昶問他:“除此之外,你們還發現了什麼?”
“我們在地下室發現了血漬,垃圾桶裡有一把帶血的刮鬍刀,經法醫確定,刮鬍刀與死者傷口吻合,檢驗結果也證實血液中的DNA與何雅完全一致,此外,我們還在葛峰家中多處發現何雅的指紋。”
“葛峰對此有沒有做出解釋?”郭昶問道。
警官回道:“他說不認識死者,也從來沒見過死者,對發生的一切表示毫不知情。”
郭昶淡淡笑了笑,偏頭看慕紫一眼,繼續問道:“他說的是真的嗎?”
“我們在死者的戒指上採集到指紋。”警官說道,“與被告葛峰吻合。”
“謝謝。”郭昶略微頷首,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慕紫看向身旁的曲明駿:“準備好了嗎?”
曲明駿點點頭,起身走向證人席。
“你好,警官先生。”曲明駿禮貌的問道,“請問,當你發現後車廂裡的屍體之後,做了什麼?”
“我們對葛峰進行了緊急逮捕。”警官回答。
曲明駿問:“也許是別人把屍體放在那裡的呢?”
“這不太可能。”
“爲什麼不太可能?”
警官回道:“因爲我們在葛峰家裡發現了兇器和血漬,經過鑑定,第一現場就在那棟別墅的地下室內,而當時別墅裡,只有葛峰一個人在家。”
“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嗎?”曲明駿問。
警官搖頭:“在命案現場沒有發現除死者和被告及其家人以外的指紋。”
“可是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嫁禍給被告葛峰,真兇當然會小心翼翼不留下自己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