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築建的城市,在迅猛的發展,再回首四年前的模樣,早已是日新月異的變化。
夏日的海風吹拂着燈塔上的風鈴,發出樂耳的聲響,一個小小的身影,悄悄的在匍匐前行着,終於移到了沙發邊上,看着沙發上睡着的男人,可愛的小男孩賊笑了兩下,亮出他的終極武器。對準男人的鼻孔各插上一根菸再好心的幫他點燃,他好奇的捧着白皙的包子臉盤着腿坐在地板上,一瞬不瞬的觀察着。
直到男人嗆得從睡夢中驚醒彈跳着爬了起來,煙掉在了地上。辛博亞看着小男孩一臉無辜的表情,無奈的嘆了口氣,說:“小皇上,你怎麼能把爸爸的煙插叔叔的鼻孔?這樣的行爲是非常不對的!”
“可是爸爸說可以插叔叔的鼻孔啊。”一一突然拍手大笑起來:“叔叔的鼻子冒煙了!原來這就是七竅生煙嗎?”
“你又想幹什麼壞事?”辛博亞半眯着眸子打量着眼前的小惡魔問。
“昨天我去了爺爺家,把他最愛的花都給拔掉了,爺爺對爸爸說他快氣得七竅生煙了。可是七竅生煙是什麼意思呢?爸爸就說,往叔叔的鼻孔裡插兩根菸,就知道了。”
“啊!!!”辛博亞簡直快抓狂了:“立哥,你怎麼可以這樣教小孩?這樣是不對的啊,三觀啊!!!”
“嗯?什麼三觀?”剛潛水回來的立逍拿着潛水服光着膀子從外面走了進來。一一快速的朝爸爸跑了過去,立逍寵溺的抱過孩子。
“爸爸,你從海底找到什麼了?”這是一一每天最期待的事情,爸爸每天都會去潛水,然後給他帶好多稀奇古怪的東西回來。
“立哥,文件我都放你書房的桌上了,一定要記得看,就等你簽字呢,我快忙死了。”辛博亞看着他們每天都上演着父慈子孝的這一幕,眼睛已經被閃瞎了。問題是這兩父子都是一個德性。
此時兩父子親暱完了之後,終於想起還有一個‘外人’。這纔回過頭看向辛博亞,異口同
聲的問:“你(叔叔)剛纔有說話嗎?”
“我有說……”辛博亞整張臉已經拉了下來。
一一人小鬼大的搖了搖頭,拿過桌上最不喜歡的一顆珊瑚塞到了辛博亞的手中,拍了拍他的手,說:“叔叔要好好幹活哦,這樣一一纔會喜歡叔叔,把最愛的珊瑚送給你。”
辛博亞眨了眨眼,好好幹活?這小破孩!!老子已經在爲你們父子倆做牛做馬了,誰稀罕這破珊瑚!!
立逍朝他揮了揮手:“撤了吧,有事再電話通知我。”
“碴,太上皇。”辛博亞整個人搖搖晃晃的走出了燈塔,一個小皇帝已經把他折騰得只剩下半條命,再加上太上皇越來越難侍候起來,難道這是要逼他那啥嗎?
晚上立逍做了孩子最愛吃的意大利麪,一大一小端着盤子,盤着腿坐在了燈塔的最頂層,一邊欣賞着夜幕下的大海一邊吹着涼爽的海風。
一一吃得滿嘴都沾了醬汁,仰着可愛的小臉,明亮的大眼看向父親問:“爸爸什麼時候可以把美人魚媽媽撈上來?”
“咳咳~”立逍一不小心被嗆到了,吸了口氣說:“等爸爸潛十萬次水的時候,媽媽就會回來。”
一一從懂事的時候就開始問他,爲什麼別人都有媽媽,他沒有媽媽。立逍騙他說,一一的媽媽就像童話故事裡的美人魚公主,生下一一後就回到海里去了。於是一一堅信了立逍的慌言,當被其他小朋友笑話是沒媽的孩子時,一一就理直氣壯的告訴他:“我的媽媽是美人魚,爸爸潛十萬次水我的美人魚媽媽就會回來。”
一一老成的嘆了口氣:“我好想媽媽。”
“嗯!爸爸現在每天都潛兩次水,十萬次很快就到了。”父子倆默契的擊了一掌。雙眸充滿了希望與期待,不由自主的看向海天相接的地平線出了神。
英國倫敦AM9.23
一位金髮碧眸的中年男人,穿着講究燕尾服走進金碧輝煌的莊園大廳,在一
個貴夫人面前行了行禮:“夫人,船三十分鐘後可以啓航了嗎?”
“克萊斯,你來得正好。”此時碧兒·查爾斯正拿着兩條項鍊比了比:“哪一條更配我今天的裙子?”
“夫人,我覺得藍寶石更襯您的肌膚。”克萊斯十分嚴肅而莊重的回答着她的問題,雖然在外人看來是那樣的微不足道。
“我也這麼覺得。”碧兒·查爾斯的嘴角勾起一抹迷人的淺笑,揚着尖俏的下巴說:“過來,幫我戴上。”
“是,夫人。”克萊斯替她將項鍊戴上,禮性的讚了一句:“美極了。”
她看上去很年輕,高貴優雅。她是難得一見的東方美人。關於她的傳說,英國上流貴族圈中已不下千百條,卻沒有一個人知道她真實的身份。有人說,她是某亞州財團的女兒,也有人說她是一名藝術家的女兒……總之千奇百怪的身份,每天都在強加於她頭上。
不過碧兒·查爾斯向來自我,從來不管什麼傳言,也未對那些荒唐的傳言做過任何的正面迴應。而她現在唯一能確定的身份,也便是維亞·查爾斯的妻子。
出門前,她拿過紫色的太陽鏡戴上,取下大廳中維亞·查爾斯的遺像,是的,維亞·查爾斯在一年前已逝世,享年八十六歲。
她摸了摸遺像,說:“喂,老頭子,我要回中國了,我帶你一起去。你不是說想和我一起去我的故鄉看看嗎?出發吧。”
“是,夫人。”克萊斯頓了頓說:“不過夫人,您稱查爾斯伯爵爲老頭子他會不高興的。”
碧兒失笑,揚着下巴說:“沒錯,老頭子最討厭別人叫他老頭子,可是他現在死了,如果他還能從墳墓裡蹦出來,我會考慮改口。”
克萊斯替她打開車門,駛向英港碼頭。她看着窗外飛逝的風景,知道要回到曾經的故鄉,莫明的感到了一絲沉重。
這裡是倫敦,一個古代與現代相融合的美麗的城市。她在這裡生活了四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