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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捉蟲~~)

凌固:請問,燃燒的蠟燭冷卻之後會怎樣?

傲楚:……

凌固:當然是凝固(凌固)啦!哈哈哈哈,好笑吧!

傲楚沉默良久,從屁股後面拿出一塊板,上書:

警告:請不要在大冬天講冷笑話!

嘶——!好冷啊!

凌固拎着剛從菜市場買回來的排骨往家裡走,心裡喜滋滋的,因爲是晚市,賣排骨的大嬸把剩下的排骨打包給了他,算一下,一斤比平時便宜了三毛五,真是太划算了。

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熟悉的路面上,天色已經黑透了,通往小區的小巷子還是黑咕隆咚的,路燈都壞了好幾天了,也沒見人來修一修。

凌固皺了皺眉頭,心想着什麼時候再去給小區主任說一下,要不然這大冬天的黑燈瞎火怪瘮人的。

正想着,凌固一個不小心踩進小泥坑裡,濺了一腳的泥水,冷風呼嘯而過,吹得凌固直打哆嗦。

凌固腦海裡忽然閃現出一句話:月黑風高夜,殺人越貨時!

一股蕭殺之氣從後背襲來,驚的凌固從頭頂到腳底一個激靈。

老實說,不想這個還好,一想到這個,凌固還真覺得今晚上的氣氛靜的說不出的詭異,寂靜的只聽見皮鞋釦在地面的聲音。

又黑又靜小巷子,本來就膽小的凌固完全陷入了自我恐嚇的狀態。

這個時侯要是有人搶劫怎麼辦?凌固拎着袋子的手已經開始發抖了,貓着腰,小心翼翼緊盯着黑黢黢的世界,腦袋裡的弦繃到極致了。

驚悚片裡製造恐怖氣氛的第一主角:寒風,卷着落葉繼續在凌固身後吹啊吹。

秦傲楚盯着黑漆漆的大樓,狠狠的嘬一口煙,不解氣的扔在地上,踩狗屎一樣狠狠的捻滅,嘴裡不清不楚的罵罵咧咧:

“他孃的,給老子玩手段是吧?呃?”

一邊說,一邊跺在菸頭上。

“最好別讓老子抓到,要不然有你好看!嗯!!”

發泄了,心頭的氣總算消了消,只是可憐了那個小菸頭,生前被人咬,生後被人踩!踩完了還踢!嘖嘖,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秦傲楚抓抓亂草一樣的腦袋,眼角撇到一個人影,想了想,三步並作兩步,直奔過去,中氣十足的吼道:

“喂,你!說你呢!”

話說這邊的凌固正在臆想和小偷搶匪殺人犯相遇的場景,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編腦中事!

背景肯定是這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人跡罕至的小巷子就是毀屍滅跡的最好場所,對方肯定是身材高大的如泰山壓頂,聲若洪鐘氣勢逼人的大吼,就像現在這樣的情況。

凌固眨眨眼,面對眼前黝黑的閃爍着狼眼般熒綠的光芒,腦袋瞬間空白。

“喂,問你話呢,發什麼愣啊!”秦傲楚有些不耐煩的嚷道,這人聾子吧!

凌固回過神了,當機立斷想到對策:忍一時之氣,保長久安寧!於是立刻點頭哈腰的求饒道:

“好漢饒命!好漢饒命!你要什麼,我都給你!就是別要我的命!”說着從兜裡掏出錢包,擡起頭,語無倫次的遞過去:

“我身上就這麼多現金了,還有,這是剛剛買菜剩下的零錢,你先拿着!我求求你,別殺我!”

凌固被自己說的話嚇着了,越說越害怕,背脊骨緊緊貼着牆壁,雙腿打顫,冷汗順着脖子往下流。

秦傲楚看着被塞到手上的錢包和零錢,在愣了一秒之後,終於反應過來,這人不是聾子,是傻子!

嘿,有意思,既然把我當成壞蛋了,那就陪你好好玩玩,反正最近的日子都這麼無聊,正好找點樂子!

秦傲楚被自己的想法逗樂了,順手把錢包揣進懷裡,揚揚頭,問道:

“你手裡拿的什麼?”

“這,這是,排骨。”

“哦,排骨啊!你會做?”

“我只會做排骨湯。”

秦傲楚舔舔嘴脣,拎了拎那人的脖子,說道:

“走吧,去你家!”

凌固只覺得天旋地轉,今天什麼日子啊?A市三百多萬人,爲什麼偏偏就挑上我了?

燈光下,秦傲楚看着凌固的後腦勺,憋笑快憋出內傷了,這人怎麼這麼好笑啊?

“喂,我可告訴你,別想着耍什麼花樣兒,否則我手裡的傢伙可不張眼!”

凌固一個踉蹌,幾乎跌倒,條件反射的舉起雙手,兩個小腿肚兒開始發軟發麻,頂在腰上的硬邦邦的東西又戳了戳。

“怎麼着,想引人注目然後逃跑啊?把手放下來!給我好好走路。”

秦傲楚都快笑到腸子打結了,幸好走在那白癡的後面,看不見表情,可以無聲大笑!

“……是,好漢,你把東西拿好,千萬別走火!”

凌固盡力讓自己的聲音聽上去沒那麼害怕,可是發軟的嗓音還是讓秦傲楚笑的捶胸頓足。

“行了,只要你聽話,本大爺不會把你怎麼樣的?”

秦傲楚已經相當佩服自己了,笑成這樣還能這麼平靜的說話。

凌固嚥了嚥唾沫,僵硬着上身,一步一步的挪。

三單元三樓三號,就算挪也還是很快就到了。

“開門!”秦傲楚趾高氣揚的命令道。

“是!”哆哆嗦嗦的拿出一串鑰匙,慢慢的在寥寥可數的鑰匙中尋找。

……兩分鐘過去了,

……五分鐘過去了,

……十分鐘過去了。

秦傲楚的耐性終於沒有了。

“嗨!你故意的吧!”

凌固一個激靈,嚇的鑰匙掉地上了,頭也不敢回,哭喪着說道:“好漢饒命!我不是故意的!”

“那就趕緊開門,大冬天,你不嫌冷老子還冷呢!”

“是,是!”

凌固趕緊撿起來,火眼金睛一掃,終於看到那把鑰匙了,心裡一喜,飛快的打開門。

之後又覺得納悶,殺人犯要進我家,我高興個什麼勁兒啊?

畫外音:衆裡尋他千百度,鑰匙就在燈火闌珊處!

凌固單身,租的是一個小公寓,大約就三十平米,一室一廳一衛外加一個小書房,不大但是結構還算合理,加上主人又是個愛乾淨的,小公寓收拾的井井有條,整潔有序,給人一種寧靜安詳的感覺。

秦傲楚站在一眼望到底的房間裡,敏銳的掃視了一下,最後得出一個結論,其實就是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房間,放鬆了警惕。

小秦啊,你也不想想,能被你忽悠的人,還能有什麼不普通的地方!

從兜裡掏出一包皺巴巴的煙盒,跳出一根菸,含在嘴裡,另一隻手熟練的點火,吞雲吐霧青煙繚繞。

看的凌固心裡直抽抽,第一反應是想上去把煙滅了,第二反應馬上立刻制止了快要邁出去的右腳,心底有個聲音在不停地響起:他可是殺人犯,殺人犯……(迴音)!

秦傲楚轉過頭,看着彎腰低頭的凌固,忍不住好笑,說道:

“喂,你還愣在那兒做什麼,還不快去做飯!”

“是。”

“呃,把頭擡起來,老埋着幹嘛!”

“是,啊,不,小人不敢!”

電視裡不是常演那些因爲看了犯罪分子的長相而被殺人滅口的情節嗎?要是擡頭看了他的長相,我豈不是死定了!凌固心裡嘀咕着,抹抹額上的汗,低着頭動都不敢動。

“我說,爲什麼啊!”

秦傲楚沒見過這麼有趣的人,憋着笑問道。

“好漢,您還是把我眼睛蒙起來吧,小人不敢正視尊容!”

還尊容呢!秦傲楚差點笑翻在地,饒有興趣的打量着面前的男人,西裝革履,應該是個小白領,瘦弱纖細身無四兩肉,皮膚還挺白,就是看不清長相。

不過還真是有了興趣,這麼白癡的人還能在這世上活這麼久?真應該送到北京研究研究。

“把頭擡起來,讓爺看看!”

“小人不敢!”

凌固把頭埋得更低了,秦傲楚再次不耐煩,吼道:

“讓你擡頭你就擡頭,廢什麼話啊!再不擡頭信不信本大爺做了你!”

“千萬別,小人馬上擡頭!”

凌固立馬擡頭,然後看見一個二十四五歲的青年,叼着煙,斜着眼,嘴角含笑的看着自己,腦袋裡閃過一個念頭:現在的社會風氣太壞了,年紀輕輕什麼不好做,當流氓!

秦傲楚看着眼前這個面容清秀的男子,眼眸中還閃爍着恐懼,娃娃臉猜不出年齡,不過也就二十五六歲吧。

這個殺人犯呢,從客觀上看,平心而論,長的還算英俊陽剛,當然要是能把胡茬剃一剃,毛孔收一收,鼻毛剪一剪,眼袋消一消就更完美了,凌固的心聲。

“嗨,你看夠了沒有!還不快去做飯,我餓了!”

“喳,小人馬上就去!”

看着那個白癡屁顛兒屁顛兒的跑進廚房,秦傲楚無聲的笑了,倒在沙發上,四仰八叉的坐在那裡,然後打開電視,換到焦點訪談,有滋有味的看着。

今天晚上運氣真好,撿到一個白癡,還有免費的晚飯和住宿,順手掂了掂懷裡的錢包,還挺沉的。

哈哈,賺到了,賺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新年新氣象,開個新坑,逗人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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