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年正月十五日
從江南來的專門扎花燈的匠人,在清河縣連着辦了幾起春節花燈會,出了名,而清河縣的百姓也形成一種習慣,正月十五一定傾出動支看花燈,當然匠人們也很樂意,他們也賺到不少錢。
今年也是如此,自從小姐死後,老人常說,要爲張家積積德,對下人不要太苛嚴,看燈會,一年一次,就讓下人也去高興高興,所以連着這幾年,張府的下人是可以去賞燈會的。
今燈會的前兩天,管家也告訴我,我可以和張府的下人結伴去看燈會。
我哪有什麼心情看燈,我的直覺告訴我,“樹欲靜而風不止”“張善人”止不定又在想用什麼更毒辣的計策來坑害我,我能不能對付得下來?
奶孃見人都去賞燈去了,進房告訴換:一些我不知道的情況,就匆匆走了。
看來“張善人”終於放棄了娶我爲妾的念頭了。
我想他想到去三十晚上我那可怕的臉和仇恨的目光吧!總之,自己的命比較重要,所以爲續上他張家的香火,他又另外尋覓獵物,終於打聽到一個私塾先生,也是飽學之士,生有一子一女,子女都是能詩善畫這人,女兒今年十八,尤其是豔冠羣芳。其子比其女長五歲,因爲家貧,其子付不起高額的聘禮,遲遲未能娶親,私塾先生把寶押在女兒身上,只要付得起他出數的聘禮,則只要是男人,無論年齡長幼,娶妻與否;都可以迎娶女兒。
管家得到消息後,告之“張善人”,“張善人”喜出望外,光去看人,十分滿意,回來就將銀子奉上,還給這位私塾先生許願:只要他女兒能爲張家續上香火,將來先生老兩口就由他送終。一個要續香火,一個要賣女兒,一拍即合,很快成交。
我聽了十分悲傷,已經沒有幾年前的憤怒!私塾先生拱手讓出自己的女兒給“張善人”爲妾,爲的是換銀子替和子娶妻;“張善人”把自己的女兒許給高小混爲妻,爲的是依靠權勢,更進一步增加他的財富。爲了男人的幸福,權勢,財富,就要犧牲甚至斷送女人的幸福乃至生命,莫非男人是人,女人就不是人嗎?爲什麼男人總是高高在上的主子,而女人永遠是奴隸!
誰來告訴我這個道理!
沒有因爲已經有了代替我的殉葬品而感到逃過一劫的喜悅和輕鬆;只有無限的悲傷,婉惜和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