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的精力似乎總是無窮無盡的。藍牙音箱隨機播放着節奏歡快的音樂,桌上茶飲的熱氣轉變溫和,兩個人從客廳打到陽臺,又從陽臺打到儲物間,終於癱在主臥的那張大牀上。
溫思銘的手臂垂在牀外,腕間PANTHÈRE玫瑰金的獵豹手鐲昭示着她在打鬧中的又一次勝利,手自然放鬆,小鯊魚抱枕便掉在地板上,聲音夾雜着不滿:“這麼說,任緘就這樣和那個女的了?”
吳宇還喘着氣,手掌按撫在胸口:“別鬧了,那位老哥是誰啊?四大美人脫光了,他也不會看一眼的。人家過來找他喝酒,你猜他回一句什麼,下一次吧!真是連敷衍都不肯多做。”斜着眼正看見溫思銘啐了一口,順口問道:“哎,那張晚晴呢,真戀愛了?”
溫思銘捋着額前凌亂的頭髮,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語氣:“男的,挺帥,也蠻會聊天,是個服務生。”
吳宇有些詫異:“服務生倒沒什麼不好,會疼人就行,只是能和她走到一塊兒,這在藝術審美上該是有很一致的步調哦!”
溫思銘嫌棄地看着吳宇:“服務生!咖啡店的服務生!”
吳宇緩了好久纔想明白過來,感覺有些好笑:“送咖啡是因爲這男的是咖啡店的服務生?所以張晚晴根本就沒戀愛?”
深吸一口氣緩緩呼出:“我家晚晴要是戀愛了,估計任緘那臭小子都能有對象了。”溫思銘撿起地上的小鯊魚抱枕,側轉身順手將它夾在雙腿中間,腦袋枕在右臂,左手按在發端,不容拒絕地問着:“你跟我說說,任緘究竟喜不喜歡晚晴?”
這怎麼說?吳宇苦笑:“反正每次問,他都說不喜歡了,但這麼些年,我也沒見他再喜歡過哪個女生。”隨即又嘆了一口氣:“張晚晴當年那次拒絕也是有夠直接的,是個男的,都不該再有什麼想法的吧?”
抽了抽鼻子,溫思銘眉頭微皺,有些氣惱埋怨:“哪有之前一點表現沒有就突然表白的?這讓人怎麼接受嘛!”
吳宇笑得很急,引着一陣咳嗽:“那當年,也不知道是誰突然就拽着我的衣領薅到那間舞蹈教室跟我表白的。”
望着吳宇滿臉的戲謔,溫思銘想起高二的那節被數學老師霸佔的音樂課,全班都很是不滿地開始自習,又都安安靜靜地解答着卷子上的一道道題目,或許是鳥兒嘰嘰喳喳地惱人,自己才能做出那樣荒唐的事兒——直接拽着比自己高一頭的吳宇的衣領,也不管他還在發懵的狀態還是緊接回過神來的罵罵咧咧,直接薅進寬大的舞蹈教室。滿壁的鏡子照着二人無暇的心,高大帥氣的......不,是可憐無助的吳宇被扔在往日用來壓腿的欄杆處,耳朵被動地接受溫思銘一字一句的表白,就像婚禮上的神父唸完婚禮誓詞,溫思銘吐完最後一個字眼,吳宇就自然地接着那句:YES,I DO。
原來十七歲的我就那麼大膽了呀!溫思銘兀自想着,卻也沒有流露什麼臉紅的神態,反倒振振有詞地伸出食指點着吳宇的鼻子:“哼!我這叫率性自然,不像你那位任老兄,簡直悶騷到極點了。”
吳宇笑笑也不反駁,似乎對溫思銘的評價很是認可,卻又很惆悵地開口:“要我說啊,本就固執的老任,在感情這件事兒上就更固執了,這點不提,偏還口是心非,每次說到張晚晴,他都說忘了。結果上次他們喝酒,暮暮不經意提到張晚晴,他就又醉得一塌糊塗。他啊,估計還是喜歡張晚晴吧,這是我們幾個人的看法。嘖,你那邊呢?”
溫思銘想着那個在廣州孤身漂泊奮鬥、總是一幅颯爽示人的小夥伴,也很發愁:“晚晴倒是被人追過,尤其上大學的時候,但都很禮貌地向對方表達自己不想戀愛的想法了。現在她一個人看着瀟灑,但我總感覺她是和那些真正的不婚族啊丁克族啊什麼的是有差別的,我總感覺她還有什麼人沒放下吧,看着她這麼些年了,估計放不下的也只有可能是任緘纔對。”
將雙手交叉於腦後,吳宇望着天花板,怔怔道:“你說這次同學聚會,他們倆會不會見上一面後,就都放下了?”
“怎麼你一想就都是放下的結局?我可是想讓晚晴做我的伴娘的,你不也是想讓任緘當伴郎?倒挺想知道他們兩個人在那個場景下會不會再擦出什麼火花,你那邊不會掉鏈子吧?”
吳宇微嘲道:“掉鏈子?除非任緘在我們倆之前結婚,否則,伴郎他是跑不掉的!至於火花,也不一定有,萬一任緘就不喜歡張晚晴了,張晚晴也不喜歡任緘了呢?”
手指撥弄着吳宇那張好看帥氣的臉,沒忍住地掐了掐:“不提他們兩個,說說我們倆?”
吳宇一愣:“咱倆怎麼了?”
一把拽着吳宇的衣領,兩人貼得更近了些,溫思銘自然地咬了下吳宇的嘴脣:“你有一陣子沒誇我漂亮了。”
其實,你也很漂亮啊......取出錢夾中的那張照片,任緘在書房的辦公椅上望着有些褪色的容貌喃喃着。身邊一干人勸自己放下張晚晴的原因中有一條居然是認爲張晚晴不夠漂亮,可是,我覺得漂亮不就足夠了麼?這幾天,明明自己沒有遺忘的趨勢,但取出張晚晴照片來看的次數卻越來越多,他有一種預感,似乎很快就會在不經意間失去張晚晴,同時失去自己對張晚晴的留戀。然而細細一想,又無所謂失去與否,因爲從未擁有。
小說新的章節寫了三版,卻都不滿意,坐在電腦前,文檔空無一字,光標不住閃爍,像是嘲笑他此刻不知該怎麼組織文字的大腦。前一章寫到男一和男二傾羨女主的心是一樣的,只是在應對此刻敵軍來襲的應對策略上卻有很大分歧:男一更偏向主動出擊,爭取打敵方一個措手不及,男二卻主張將兵力回集城內堅守,同時將沿線補給都摧毀,疲憊敵方將士。女主該採用哪一條呢?任緘看不清下一步的選擇。
評論區沒有新的留言,包括夜夜夜夜。啓開一瓶浴血黑幫倒進方杯中,再添一塊冰石,小口啜飲,期許酒精加大自己寫作上的天份濃度。如果酒精能夠是《美國恐怖故事:雙面》裡的黑色小藥丸該多好,任何一個作家都該抵擋不住那種可以放大靈感的誘惑,無關於此後附加的榮譽或地位,只要能寫出來就好,誰甘心原本在腦海中的妙語未能留跡於潔白的紙張之上呢?不會有人在意之後的結果。然而往往事與願違,秦始皇始終求不得長生不死之靈藥。
本想着趕赴廣州之前可以將這本完結,但現在看來是很難做到的事情了。總有一類人喜歡在自己接觸的範圍內爲自己定製一個看上去夠得到的點爲目標,但往往都是要差一點才能做到。此後總結歸納,再次定製一個類似的看上去夠得到的目標。周而復始。任緘便是這類人之一,高舉着夢想與荒謬兩面大旗。夢想家,或者僅是做夢的人,又或者是想得過於簡單的夢想家。
撥弄着那盆秋麒麟草自言自語,猛然說到的一句話引發任緘足夠的遐想,思路被打開。誠然,僅靠靈感創作的作家絕不是頂級作家,但掌握靈感而進行的創作總是充滿無限靈氣。鍵盤的敲擊聲愈發急促,眼底有血絲浮現,顧不得許多,作品一氣呵成。
看着密密麻麻的幾頁稿子,任緘很滿意地點擊“發佈”按鈕。揉着發脹的眼睛直按到額頭也完全放鬆,望眼窗外,只見薄月東起,暗日西隱,暮雲獨留一尾殘紅淡在天際,餘霜固於枯枝,疏疏間遠眺渾河之上,一片呆白。久看之下竟覺寒意沁魂,附又神清氣爽,便又快飲兩杯冷酒,卻沒升起半分醉意。
凝視掛在對面牆上的《足跡》,任緘開始對人生這個永恆主題進行思考。紅樓悄無聲息地走進書房一下子躥到任緘的懷裡,卻不讓人感覺太突然,這個舉動實在是理所應當。不住地拱着任緘摸下來的手掌似乎在催促他做些什麼,低頭看着紅樓,雖然不知道它要表達什麼,但腦子裡莫名閃過一句歌詞:“眼睛瞪得像銅鈴......”
今晚不想動手做飯,已經疲憊不堪的腦袋堅決不讓身體在這個時候也有這種感受。不再鬆軟的雪路上,鞋子和凍結的雪之間發出刺耳的聲音,另一側是除雪劑撒過的泥濘道路。吸一口冷冽,往日的灰塵都被冰凍在雪中,纔有如此純淨的空氣。擦肩一對高中模樣的男女,只是相互擁抱,數着對方的衣服纖維或頭髮數量卻什麼都不說,雙方的耳根被凍得發紅,卻沒有放手的意思,彼此便是最暖人的火焰。
這算什麼情趣?從九年前就有這麼一羣人,九年後還是這個樣子,或者再九年後也是如此,學生時期戀愛的通病?沒由來的煩躁,卻聽到身後那對小情侶的交談,女生怯怯地開口:“我喜歡你。”男生似乎就在等這個時刻:“我也喜歡你。”任緘不用回頭也能猜到他們發紅的臉,並且絕對相信那不是零下二十度的氣溫導致的。
老四季的麪條失去最開始幾年的味道,遠不如從前。隨便鑽進另一家,才發現是披薩店,濃郁的芝士讓任緘很是不舒服,服務生的熱情讓他有些牴觸,禮貌應對後退返到大街上。老樹下的那對情侶依舊相擁,似是亙古的雕塑。
或許家中的方便麪纔是最好的寄託。任緘的餘光再次掃過那對情侶,“廣州......”心裡反覆嘀咕。轉身往家走去,手機已經搜索着往廣州去的機票,拐到無人的巷弄,屏幕上的光照亮小路。
一番巫雲楚雨後的溫思銘和吳宇慵懶地偎在一起。手掌感觸吳宇的短寸頭髮:“我餓了。”
吻着溫思銘的額頭,吳宇很溫柔地請示:“想吃什麼?”
“月餅。”
“啪。”吳宇在這個時候毫不留情地在溫思銘挺翹的屁股上輕拍了一下。
“湯圓。”溫思銘老老實實地改口。
吳宇抓着牀頭的手機看了眼時間,起身往廚房去,手機便丟在餐廳桌上。鍋中放好適量的水便開火,打開冰箱門正要再問,便聽見溫思銘半扯着嗓子:“黑芝麻的!”吳宇淺淺一笑,取出那袋黑芝麻湯圓,撕開包裝放在竈臺邊備用,胳膊拄着案臺,神思飄在剛經歷的纏綿。
水開,加入少許的鹽和油,便將整盒湯圓一點點滾進鍋中。包裝袋扔進垃圾桶內,連着垃圾袋再丟到大門外。氣泡一個接一個涌上,靜等湯圓浮起。簡單的人生,簡單的晚餐。
只顧着在廚房忙着的吳宇根本沒有聽見在餐廳桌上的手機有一條提示音,微信消息,任緘:阿宇,我要去廣州了。又一條提示音,微信消息,任緘:撤回了一條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