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 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印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通知。通知指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黨中央從完成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任務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全局出發,爲做好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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