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鵬飛重新關上房門,又走了回來,說道:“表嫂,你說得沒錯,我知道,比她優秀的漂亮的迷人的女孩子的確有的是,但是我不愛,我只愛這一個。你,笑然,甚至所有的人都會認爲我傻,可是你不知道,這種傻,是需要能力的,沒錯,我愛她,打心底裡愛,她不愛我,我的確很痛苦,但沒有辦法,我放棄不了她。居然放棄不了那怎麼辦,只有繼續傻下去,我承認,在當今這個講究實際的時代,我的確是犯傻,可是她呢?她也是在犯傻,她這樣苦苦地愛着,信守着旁人不知道的什麼諾言,就是犯傻,我們都犯了一種同樣的傻,只不過我比多多傻了那麼一點點。所以我說,犯傻也是一種能力,無此能力的人至多隻犯一次傻,然後就學聰明瞭,從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愛矇蔽,而具備這種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訓,始終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尋求的愛,必有他所該等的人。正是因爲仍有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尋求真愛的努力始終是有希望的。”
嶽素芬莫名其妙地聽着他在那裡大放厥詞後,說道:“你擺活完了嗎?如果你擺活完了,我還是認爲你犯了傻病,而且病得不輕,儘快就醫。”
“唉,道不同不相爲謀啊!不跟你說了,走了——”賀鵬飛拉開門,這次是真的走了。
其實賀鵬飛心裡最清楚,表嫂說得沒錯,但是沒有辦法,愛一個人,真真切切地愛上後,的確無法放棄,尤其是丁一,這個在他青澀時期就喜歡的女孩,他無法放棄。
表嫂不知道,他可以犯傻,可以無怨無悔地單愛着,但一旦不讓他愛了,那纔是病開始的時候呢。就像他說的那樣,傻愛,也是一種能力,如果他現在不去愛了,這種能力一旦得不到釋放,他肯定會造成內傷,很嚴重的內傷,那就是他真的病了,從精神到身體。他這樣愛着,時時刻刻能在丁一身上釋放一些,他的心理是健康的,某種程度上講,也是一種幸福。
他願意在深愛着的女孩子身上犯傻,他的內心是豐盈的,是滿足的,如果一旦有人剝奪了這種權力,那他纔是痛苦的開始。丁一是他心目中所有美好東西的代名詞,他喜愛着,他感動着,所有這一切,無不說明他是個善良、正直、健康的男人。
也許,他這一生都不會再如此地癡迷於第二個女人了,也許,丁一一輩子都不可能愛上他,但是沒有關係,賀鵬飛願意等,一直等到她獲得真正幸福的,我會把這段愛的記憶封存,把她放在心底,但一輩子只有一個女人可以在心底。無
論以後會再相處再多的女人,都會清楚的知道,自己最愛的是誰。無論以後遇到的女人多麼優秀,也不會改變。人,一輩子只有一次的最愛……
第二天,丁一趕到了單位,在準備坐車前往市法院的時候,那個四十多歲的男編導看到她後,皺着眉說道:“小丁,怎麼搞的?一夜沒睡覺嗎?”
丁一不解地說道:“睡了?怎麼了?”
這個男編導一向以要求苛刻工作嚴謹而出名,也是臺裡業務最硬的編導,他不客氣地說道:“給你十分鐘的時間,趕快回辦公室,把你那張臉整整!”
丁一這才知道,昨晚,讓賀鵬飛鬧的,自己一夜都沒有睡好,本來想提前做做功課,但是讓賀鵬飛鬧的,不但沒有休息好,功課也沒有做。肯定顯現到了臉上。這個男編導對節目要求非常嚴,他當然不滿意丁一那張疲倦的臉了。
丁一跑着回到自己的辦公室,打開化妝包,開始往臉上塗塗抹抹起來,總算看着有點神采了,她這才跑下樓,故意仰着臉說道:“汪導,怎麼樣?”
被她叫做汪導的那個人瞟了她一眼,說道:“湊合着吧。出發。”
節目組大部分人和設備都在金盃麪包車上,汪導把丁一讓進了他開的桑塔納橋車裡,邊開車邊跟她溝通一些庭審過程中該留意和該採訪的一些細節,其實,在亢州,丁一也參加過一些庭審現場,但那只是簡短的報道,像做這樣四十分鐘的節目,還只是到了閬諸電視臺後纔有的。
“關於案子本身我就不再重複了。”汪編導說道:“因爲已經了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比如,被告人的人大代表、明顯企業家等等的榮譽身份,如今卻淪爲了階下囚,這個本身就很有看點。我想說的是另外一個看點,那就是金剛請的辯護律師是上次給邢四制槍販槍案辯護的那個女律師,如果咱們的節目那個時候要是開播了的話,把那次的庭審現場記錄下來,那就太精彩了,那個年輕的女律師,本身就有強大的票房價值,在加上案件的撲朔迷離,不過也不算遺憾,好在一年後,她再次來到閬諸,爲金剛辯護。所以,你一定想辦法採訪到她。”
汪導說得的邢四制槍販槍的案子,丁一知道,那個時候,丁一剛剛到電視臺上班後不久,那時,她沒有參與採訪任務,不過她後來知道,罪犯邢四,在1996至1997年間,曾經參與了一個製造、販賣槍支的團伙,一審法院以販賣槍支50支定罪量刑,依法判處邢四死刑,立即執行。邢四的哥哥跑了很多律師事務所,幾乎所有的律師都嚴
肅地說:“這個案子希望不大,不要努力了,放棄吧。”
邢四的哥哥慕名找到了這個女律師,這個女律師在他哥哥的陳述中,從中發現了疑點,接手了這個案子。看守所內,邢四面對女律師痛哭失聲,他說:“冤枉啊!我只賣過10支槍,根本沒有50支!”原來,案發後,他爲了爭取立功贖罪,不但積極檢舉同案犯的罪行,還爲了顯示該問題重大以爭取減刑,故意誇大了犯罪事實。法律不僅需要口供,更相信證據。10支還是50支,在量刑上就是生與死!女律師做了大量調查後發現,販槍50支除了邢四自己供述外,其他證據一無所有,且他的“上家”和“下家”口供也都證實邢四僅買賣了10支。爲了使證據更爲確鑿,女律師不遠千里多次前往東北三省、內蒙古等地取證,固定所有證據。去年初,市高級法院採納了女律師的辯護意見,終審改判邢四有期徒刑15年。
這個女律師當時是第一次到閬諸的法庭公開露面,儘管閬諸業內有人知道她,但是閬諸的大衆不知道她,但她這次“槍下留人”的事,在閬諸地區引起了很大的反響,甚至有人把她神化了。
想到這裡,丁一問道:“那個女律師叫什麼名字?”
“左邊。”
“左邊?”丁一重複道。
“是的,姓左,左右的左,名邊,邊疆的邊,所以叫左邊。”
“左邊?”丁一繼續重複了一遍,感覺這個名字似乎聽說過,但是怎麼也想不起來是誰。
“怎麼,你認識?”
丁一笑了一下說道:“我會閬諸才幾天,我哪裡認識啊,只是感到這個名字很上口,沒有陌生感。”
“你錯了,她不是閬諸人,是天津人,既然對這個名字有感覺,說不定在哪個場合見過,也許你在亢州見過。”
“呵呵,那不可能,在亢州,我沒有接觸到法律界這麼有名的人。”
“我說的意思是作爲記者,要學會跟你準備採訪的人套近乎,消除陌生感,也消除她的戒備感,這樣採訪起來才能自然流暢。”
丁一笑了,心說,編導可能拿自己當做實習生看待了,怎麼說自己也是有過好幾年的從業經驗了,當初在廣院學習的時候,回來採訪鄒子介,這個鄒子介是不愛說話的,而且一見她就臉紅,都不敢看他,這樣一個木訥的人,都把自己所從事的玉米育種工作和傳奇經歷,如同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都告訴了她,乃至後來任什麼人再來採訪,他說的內容都沒有超過跟她講述的內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