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煙繼續說道:“我發現他居然穿的是潛水衣,誰會想到今天這裡會發生車禍要進行救援?今天天氣這麼冷,不可能來潛水玩的,肯定是事先等待着的人,要麼考慮到工程車也會翻車,要及時救援那個司機;要麼是想對翻落水中的陳董繼續下手。”
“如果我們當時落水的話,郭蘭龍和我要從汽車裡出來,也是需要時間的,而那個人卻可以立即趕到,對陳董拉扯一段時間,便可以讓陳董窒息而死,到時誰不會去責怪進行救援的人。”
“剛纔我用的是小硬石打折了那個人的雙腿,落水後,他根本無法雙腳用力,那麼必死無疑,而錯過了最佳救援機會的工程車司機,也可能會凍死在水中。”
雖然陳西峰覺得李如煙的行動非常殘酷,但這些人擺明了要自己的命,也不得不如此做了。
當然,就算警方進行調查,也不會想到李如煙的這些手法。
工程車這麼重,根本無法起吊,也沒有必要起吊,那麼警方就不可能查清爆胎的真正原因。
至於那個熱心“救援”的人意外死亡,警方會認爲此人接觸到冰水後,雙腳抽筋而無法遊動沉入水中窒息而死。
在現場的幾輛私家車司機都只關注到瘋狂加速的工程車,後來又被工程車撞落河中的畫面所震驚,當然不會關注到李如煙的動作,再說李如煙的動作只是一瞬而過。
這些人只會猜測到這輛工程車恐怕出了故障,纔會導致車速異常,加上路面打滑失控,從而一下子衝到了水中。畢竟在正常情況下,在如此溼滑的雨雪天,不可能如此快速地開車。
爲此,一切顯示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意外事故。
李如煙繼續說道:“當時,我們爲了避嫌,並不能出手去抓那二個人進行審問,從而不知道是誰想對陳董下殺手。”
陳西峰想了想,說道:“按照目前的情況來說,最可能想對我下手的是十會盟的盟主吳明,還有就是李琳的前夫。”
對於陳西峰的猜測,李如煙奇怪地問道:“陳董,據我所知,你與吳明並沒有什麼矛盾,當初天一會加入十會盟好象還是吳明特批的。”
陳西峰解釋道:“原先我與李家凡有些過節,吳明想借我的手打壓李家凡,畢竟李家凡已經威脅到他的地位。”
“後來我宣佈脫離十會盟,秦子傑又同我一起成立了天一盟,對於十會盟來說,受刺激最大的就是盟主吳明。”
“隨着李氏集團的倒塌,李家凡的威脅沒有了,而且吳氏集團通過甩賣物業公司、甩賣酒店等一系列資產,擁有了充足的現金流,從而讓吳氏集團的主要業務——房地產開發躲過了一劫。”
“所以說,吳明現在是有時間和精力來對付我了。雖然他也恨秦子傑,但秦子傑深居簡出,行蹤不定,很難對付。”
“我又是天一盟的盟主,資歷淺,吳明也是喜歡拿軟柿子捏。”
“既然吳明親自策劃了這次行動,失敗後,便不會再使用同樣的手法,畢竟這樣的損失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我現在擔心的是他會藉助明面上的力量來打壓我。”
“我必須要準備多條後路,準備應對不同的情況。”
李如煙和郭蘭龍可以在安保方面出力,但對於來自相關機構在明面上的打壓,卻有些力不從心,作爲武者,並不能與相關的國家機構直接進行對抗。
陳西峰在明月山莊與李如煙、郭蘭龍和張柏青進行商量與探討;另一邊,在那座私密的山莊裡,吳明沒有等到有人及時來告知事情的進展,心裡便有了不祥的預感。
按照事先策劃好的行動方案,派出去那二個人應該早就得手了,就算最終沒有得手,讓陳西峰僥倖逃過一命,現在至少也應該有個迴音。
當然,作爲決策者,還不能在下屬面前表現出驚慌與急燥,再等等吧。也許是雪天路滑,行動受阻,他們不好意思在電話裡進行彙報;也許是出現了意外情況,通訊方式中斷了。
半個小時後,有人進來向他進行彙報:“吳盟主,出了重大的意外情況,工程車意外撞擊清江大橋護欄落水。”
“由於工程車太重,車頭直接沉入厚厚的河泥中,再加上河水太冷,救援不方便,拖延了很長一段時間,司機方剛救上來時,完全沒有了生命特徵。”
吳明當然明白工程車落水的衝擊力,深知如果不及時救援的話,司機方剛肯定凶多吉少,於是他還特意安排了後手,於是他疑惑地問道:“不是還安排了李成負責救援的嗎,就是爲了應對這種意外情況發生。”
前來彙報情況的人繼續說道:“吳盟主,李成的那輛車空着,人不見了。現場有人說,事故發生後,有人跳水開始進行救援,我們猜測應該就是李成。”
“只是聽現場的人反映,這個人跳下水後,根本看不到他有所行動,據估計,可能是河水太冷,雙腳抽筋了,根本動彈不得。”
“後來,據警方通報,打撈上來二個人,都沒有了生命特徵。”
吳明擺了擺手,悲聲說道:“去警方那邊找找關係,把方剛和李成領回來進行厚葬。”
“你們不要再對陳西峰出手了,這次陳西峰應該有所警惕了,近期根本不可能讓我們再找到下手的機會。”
前來彙報的人陰冷地說道:“吳盟主,方剛和李成的命,不能就這麼白白的沒了……”
吳明朗聲說道:“那是當然,這些人都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我自然要爲他們討回公道。不過,我想還是應該從明面上進行打擊,陳西峰是個暴發戶,根基淺、人脈關係薄。”
“如果我們能通過明面上的力量把陳西峰抓起來,然後再派幾個人混進去,可以把他悄悄地打殘了、打傻了。”
過了幾天,天寧市明勝區拆遷辦負責人來找陳西峰,急切地說道:“陳董,現在大家都知道了高橋村要進行拆遷改造,許多人家開始了違章建築,想在拆遷時多分一些錢。”
按照城中村拆遷實施規則,其實上高橋村的拆遷工作是由明勝區拆遷辦負責的,而拆遷之後的改造才由天一會資本公司來負責。
當初爲了加快拆遷進程和照顧到弱勢羣體的利益,陳西峰纔會主動提前介入。
有些人覺得拆遷改造難得,當然要狠敲一筆。
陳西峰建議道:“錢主任,你以明勝區的名義立即發佈拆遷公告,宣佈以之前航拍的圖像和產權證爲準,否則一切都不予承認。”
“如果此風不止住,違章建築就會亂套了,而且還損害了守法老百隆的利益。”
“與此同時,我們立即配合你們啓動拆遷工作。”
天寧市區都是多層、小高層的商品房,這些業主就是知道了拆遷消息,也無法搭建違章建築。
可城中村中,許多是居民自己建造的樓房,這些樓房的所有者完全可以在樓頂加蓋簡易的一層、二層、甚至三層。
拆遷範圍確定後,區拆遷辦便開始了拆遷登記和簽訂合同工作。
還沒有拆遷前,大多數人都盼着拆遷。現在真的開始拆遷了,就會有許多人出面進行討價還價。
拆遷安置分二種方式。
第一種是給予現金補償。願意在規定時間之前簽訂拆遷合同的,還將給予總價20%的獎勵。
這很好理解,既然進行拆遷了,越快拆遷越好,因爲只有地塊完全拆遷了,才能交付給改造商,明勝區才能拿到錢。
第二種是房子安置,可以選擇拆遷安置房。同樣地,願意在規定時間之前簽訂拆遷合同的,可以免費進行一定面積的擴檔。
毫無違章可能的人、希望儘快居住新房的人,都選擇了現金補償方式。畢竟拿着錢就可以在天寧市區任意購房。
當然,在確定的高橋村拆遷範圍內,還是有20多幢樓房由於各種各樣原因不願意進行拆遷。
現在進行強拆是不現實的,於是拆遷工作陷入停滯當中,拆遷辦主任急的上火。
陳西峰知道情況後,則讓人拿來這些樓房業主名單,當然還有相關信息。
他覈查一番後,發現有十幢樓房的業主要麼是在天寧市級機關工作,要麼在明勝區級機關工作,這些人本來應該帶頭進行拆遷,支持城中村拆遷改造工作的。
區拆遷辦的級別太低,陳西峰只是商人,都無法對這些人構成威脅。
陳西峰於是找到天寧市一把手,向他反映了這個問題。
天寧市一把手並不方便對此事立即作出指示,而是想了一個辦法。
幾天後,天寧市一把手在明勝區一把手、二把手、分管拆遷工作的五把手陪同下,來到高橋村,現場視察城中村拆遷改造工作。
看到許多村居和廠房都進行了拆遷,天寧市一把手對於拆遷進度感到滿意,不過,在看到了散落在各處的一些樓房,他皺着眉頭問起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