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上、報紙上、媒體新聞裡,我們經常能看到城管和小商小販發生激烈矛盾的消息,甚至出現相互毆打鬧出人命的事!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城管究竟是幹什麼的?
爲此,我專門去查過相關資料,原來城管包括3種:
一種是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或者事業單位考試,同時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正規編制城管隊員,行話叫做“行政執法隊員”,有管理,疏導,取證,審批,暫扣等法律賦予城管部門的全部權力,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種是街道城管辦事處爲協助正規城管工作而聘請的臨時“社區進站人員”。
第三種,既不是有執法權的正規城管,也不是招聘的協管員,而是由企業職工,機關幹部,學生等在一些重要節日等特殊時期,經過有組織或者自發的臨時參與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人員。
我又查了一下其他資料,無意中發現了國外媒體對於城管的描述,擷來供大家評述:
1.中國地方執法者,在執行任務過程中常常會捲入一些公衆衝突事件。--《泰晤士報》
2.主要的任務就是驅趕街頭無照商販,以及檢查各類許可證。--《印度媒體》
3.一些處理輕微犯罪和無序狀態的僱員。--《衛報》
4.一種警察力量。--《每日電訊報》
按我的理解,似乎印度媒體的評述更接近於我們在真實生活中的感受!
根據我國的法律,應該是隻有司法部門纔有執法權,而我們的城管顯然不是司法部門,他們何來的權力執法呢?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美國市長的言論!很遺憾,我忘了是什麼市,也忘了那個美國市長的名字——真的應該是名傳千古的市長!
據說他們那個城市的議院提出了類似於中國城管的議案,理由是小商小販到處亂擺攤,影響了城市的市容,甚至影響到了正常的交通!因爲有的攤販已經擺到了路上!這個理由的陳述對我們中國人來說是再熟悉不過了吧?
但是這個議案被市長給否決了!
否決的理由極其的精闢!原話我不記得,但意思卻是不曾忘記,希望大家看一看,人家一個小小的市長是如何否定城管的!
憑個人理解重述,不對之處,望各位指正:在我們市裡,那些擺攤設販之人,都是一些剛剛到達我們城市,尚沒有其他生活門路的人!這個攤販便是他們唯一的生活門路!市容、交通再重要,也重要不過人們的生存權!我們不能因爲市容、交通而置人們的生存權於不顧!
看到那個市長的論斷時,我真是佩服的五體投地!
記得在國外指責我們的人/權狀況時,我們的答覆往往是“生存權高於一切”,可是看看我們的身邊,這答覆顯然只是謊言!
我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有一天,我們的身邊不再有城管!
我估計這篇文章又要被拍磚了!呵呵,不管他,照說不誤!
劍指八荒2011/3/19
(注:今天家裡的網絡出了點問題,直到下午纔好!所以今天不論是各位網友留下的評論,還是更新,都受到了影響!向各位報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