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我們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都能看到關於拆遷的新聞,有的更是造成被拆遷者自焚而死的慘劇!
所以,我就有些好奇,什麼叫拆遷?爲什麼要拆遷?人家不給拆有沒有道理?爲什麼到了最後會弄出人命來?這番研究大約是從兩年前開始的。
研究了之後,我才知道,原來我花錢買下的房子,我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權限!理由是:土地是國家的!——而這也正是我們所謂的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徵!
所以,當我看到德國在三百年前的時候,國王竟然因爲扒了皇宮中一個礙眼的鐵匠鋪,最終被判國王輸了,重新蓋好了鐵匠鋪並給予鐵匠鋪老闆賠償的時候,我徹底震驚了!那是三百年前啊!在我們的印象中,三百年前,那應該是多麼古老多麼野蠻的世界?可是,在人家德國,竟然能夠通過法律判國王輸了!
如今,那個鐵匠鋪已然成爲德國的一道風景線,證明着德國的高度的物權!記得有一句話好象是這麼說:我的破屋,風可以進,雨可以進,但國王卻不可以進!初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禁不住潸然淚下:今天的我們,竟然還不如三百年前的德國在物權一事上的高度!
經查證,我們的土地七十年使用權限乃是抄襲香港而來的!這一點非常搞笑,因爲香港製定這個制度的時候,還是算作英國的殖民地!因爲當時距離殖民地結束的時
間還有七十年,是以制定了七十年的期限!我們居然使用殖民地的那一套!我們難道也是被殖/民的嗎?
正是因爲土地是屬於國家的,所以國家想要你拆,你就得拆!否則,你就是釘子戶!國家就可以強制拆遷!多少悲劇正是由此而來!
國外對待大型施工中的拆遷是如何辦的呢?據我查證資料,在美國,即使是國家工程,如果涉及到了人民自己的產業,政府也只能通過談判的方法解決,不得使用武力!之所以如此,那是因爲人家在憲法上明明白白的規定了:個人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既然連神聖都不可以侵犯,那國家就更是不能侵犯了!
你建設高速公路要經過我家的房子,對不起,我是一個貪婪的人,我要價一億!你不給是吧?那好,我還就不幹!或者我是一個老人,你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願意搬離!我就要死在這房子裡!
碰到這種事的時候,美國是怎麼做的?不好意思,他們的高速公路不得不因此拐彎!因爲那是人家的房子,你即使拿政府的名義去談判,人家照樣可以不鳥你!而且你還沒辦法!
正如美國總統富蘭克林(記的不是很準確,如果說錯了,歡迎指正!)說過的一句話:當人們在政府面前以強大的名義要求你損失一點利益的時候,如果你退步了,明天你就可能失去所有的利益!
這也是我什麼一直以來所重視個
人權益的問題所在!因爲我們有許多人會認爲國家利益高於個人利益,並且想當然的認爲這是一個人起碼的認知——真的好遺憾,這完全是一個錯誤的認識!
個人利益很重要!甚至重要到超過國家利益!爲什麼這樣說?因爲個人利益是實在的,你能感受得到!甚至有時候,就是那一點點個人利益,將會大大影響你的生活!
國家利益就不一樣了,有時候這是一個很空泛的概念!你能說政府拆了你的房子蓋商鋪就是國家利益?你能說建設高速公路就是國家利益?國家的利益大了去了!就算是不佔我那點小便宜,對國家利益也沒啥大影響不是?可是對我個人的影響就大了!
所以,你說,憑什麼國家要佔我那點蠅頭小利?如果說國家可以佔我的小便宜,那我爲什麼就不可以佔國家一點小便宜?你佔我便宜就說我是顧全大局,一句好聽的話就結束了!我不給你佔便宜或者說我想佔國家一點便宜我就是釘子戶?
我真的很希望:我可以在我自己的屋子裡做主!即使是國家最高領導人要進我的屋子,也必須經過我的同意!否則,我將以棍棒驅之!呵呵,但是在今天,如果誰有這樣的舉動——後果如何,不用我說,您也能猜得到!
所以,我要爲那些爲自己權益而抗爭的人獻上我最誠摯的敬意!
劍指八荒
2011/3/27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