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悲哀

迷途的悲哀

我一直以爲人死後是沒有靈魂的。即便有,那也一定是生前執念太深或者有太多的怨怒和不甘,最終化成厲鬼,徘徊於世間。

現在看來其實並不是這樣。

我死了。

割腕自殺。

死得時候其實也沒有太多的執念、怨恨和不甘。

就是覺得再活着也沒有什麼意思了。

人真的絕望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死並不是一件恐怖的事。我只記得,冰冷的水流過手腕的切口,一池水慢慢從粉色變成硃紅,然後我慢慢闔上眼睛。

終於,放下了一切。終於,可以對他放手了。

這次是真的放過你了。

那麼,衷心希望你能夠幸福。

我沒有想過還能醒來,當然“醒來”這個詞現在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應該說,我沒想到還能看到光,起先只是模模糊糊的重影,我並沒有自覺,總之現在回想起來,應該是身體很輕,彷彿被什麼牽引着,我開始像樹葉子一樣飄起來,懸在空中,沒有溫暖也沒有寒冷,沒有痛苦也沒有悲傷,只是輕輕地飄起來,周圍一片黑暗靜謐,但是冥冥之中,什麼牽着我向前走。

然後,突然有一絲明亮,漸漸,更加明亮,我看到了懷念的燈光。

眼前的景物,逐漸明晰起來。

我夢遊般地環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我和他曾經的家。

紅木地板,大大軟軟的白色沙發,落地的藝術檯燈仍然點着昏黃溫馨的光暈,照着他恬靜的睡臉。

我幾乎是第一時間地開始欣賞起來。

他喜歡在軟軟的沙發上開着暗暗的檯燈入睡,而且睡得極不老實。而我則喜歡在他入睡時偷偷坐在旁邊,看着他那張刀削的俊美的臉,以及銀色十字架耳墜閃耀的淡淡光華。

“嗯……”他微微翻了個身,似乎覺得冷,伸手摸索着花紋繁複的印度毯子。

毯子早被他翻來覆去弄到了地上,以前都是我偷偷一次次幫他蓋上,而現在我卻愛莫能助。

摸不到被子,他被迫醒了過來。我就如同平日偷看他被抓到一樣的做賊心情,心裡咯噔了一下,然而他的視線平視地掃過我,伸手從地上撈起了被子。

他看不到我。

他伸手的時候,實際上是穿過了我,而我們卻都沒有感覺。

無所謂,反正在他能看到我的時候也總是無視我,他能碰到我的時候也就是儘量能不碰就不碰了。

我看着他在頃刻之間繼續沉入夢鄉。

其實我應該尖叫,我應該歇斯底里,我應該抓着上帝的領子拼命晃他問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然而我沒有見到上帝,我沒有見到黑白無常,我沒有見到哈迪斯,我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傳說中的死了之後能夠見到的起碼能給我指個方向的人。

我死了,沒上天堂,沒下地獄,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孤魂野鬼。

而且縛在他身上,這個的學名是什麼,地縛靈?

我覺得我肯定是做錯了什麼程序,比如說像《人鬼情未了》裡一樣,天堂的大門在身後打開了,我不小心沒看到;或者是黑白無常今天有事,就把不小心我丟在了這裡。

或者是,在我滿不在乎的表象下,有太過激烈的執念、委屈和不甘。

我不知道。

從我再次有意識的時候,我就飄在他旁邊了。說飄,也不妥當,就是身體很輕,但是腳還是踏在地面上,彷彿活着一樣。

他當然看不見我,也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是隨着他的移動,我卻會被他牽着走。

我目測了一下,最遠大約不過半徑三米以內。

最初恢復意識的時候其實是之前,我突然發現我在車裡,而他一臉疲憊地睡在後座,一看就是又上了一整天的節目。

大明星,也難做。

我伸手,卻碰觸不到他的髮絲。

然後就跟他回到了這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還是我掛的沒有品味的嫩黃色流蘇窗簾,上面印着可愛的小鴨子,和整個房間帶着幾分奢華而簡約的氣氛格格不入。

擺設都沒有什麼大的變動。

只是桌上的相框裡,不再是我貼着他,暈乎乎地看着太陽花的相片。而換成了他和那個人,那人秀麗明亮,穿着小貓的服飾,笑得一臉燦爛,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美高挑一臉冷酷,卻有幾分難以察覺的淺淺溫柔。

早就知道肯定是這樣了,真讓我看到了還是覺得喪氣。

想人家兩大明星,不僅私底下真心相愛,連明面上,都是公司推出的官方配對。粉絲一大堆,每天官網上,博客上,一堆花癡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都想跳上去吼一句,十年內,他洛予辰是我肖恆的人!

現在回頭想想我就像普遍小說裡的討厭女二號(不好意思,一般男二號都是招人愛的,而女二號是找人厭的)一樣橫插一槓,連累得一對有情人也不得善終。

最後終於我也像普遍妨礙主角幸福的邪惡配角一樣,落得不得善終的下場。

我又發現,我執意貼在牆上的幾幅他的巨幅華麗海報被他拿掉了。

不知道扔在了哪裡,我還一直很寶貝那些的。

罷了,什麼時候了,還計較這些。

他進浴室,因爲那三米的範圍,我還能夠不用那麼卑鄙地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磨砂玻璃,從透出浴室的一點微光裡仍然能夠看到那高挑健美的身形。

現在還要看他,大概也就是因爲這般沉迷過深,我纔在他身上成了地縛靈一類的東西。

本以爲,死了就能逃開的。

可曾想,居然迷途不知返,連死了,心都還在他身上。

只是總算還好,因爲死了,所以再也不能從他身上索求什麼,再也不能強迫他屈尊紆貴地天天對着我掉價的一廂情願。

靈魂好像是不用睡覺的。

所以等他進入了夢鄉,我貪婪地看,因爲不能摸,不能抱,只能貪婪地看,就是看着,也感覺滿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無藥可醫。

十年了。

我早該知足。

猶記當年純真日子,一起馳騁在綠茵球場上,一起笑着,壯志雄心地說踢完青年杯就進國家隊,將來一輩子一起踢球。

他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鋒,肖恆是最好的守門員。

還記得他回過頭,逆着夕陽,年輕的臉上放射着絢爛的光華。

他說,有肖恆在後方,我最放心了。

因爲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努力,渾身是傷,義無反顧。

那時候,他當我是最好的朋友,我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享受着他的溫暖。那時什麼都還沒發生,什麼都還沒變故。

那段日子永遠是記憶中的珍寶。

不知道什麼時候,天已經亮了。我被刺耳的鬧鐘聲嚇了一跳,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從來不定鬧鐘,因爲我喜歡親自叫他起牀。

因爲我特別喜歡起牀的時候那個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因爲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時候,看我的眼神,纔不會那麼冷漠。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時候,我做什麼,他纔不會生氣。

他起牀,隨便洗漱了一下,換衣,出門。

沒有吃早點。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給他熱好牛奶。雖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煩,但是多少會吃一點,而現在……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事實上,已經和我無關。

被他帶着進到車裡,看着他沒有表情的臉,我開始嚴重地自嘲。人都死了,還要替他擔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時此刻,連自己都覺得自己有點賤。

我於是不看他,扭頭看車窗,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側臉,沒有我的影子。

真是,見鬼了。

自己站着,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腳,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東西里,完全看不到。

碰不到東西,不是穿過,就是被穿過。

我可以出聲,但是沒人聽得到。

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拋棄了。

算了。

到了攝影棚,我跟着他下了車,進了大樓,不禁有些忐忑。其實我並不是沒有來過,這整棟樓整個公司曾經都是我的,攝影棚我也明裡暗裡偷偷跑來看過他數次,可是都只能離得遠遠的。

今天卻可以站得那麼近,欣賞大明星的絕世風采。

洛予辰天生俊逸逼人,身段的完美和皮膚的細膩都不是化妝品和衣服能堆砌出來的,即便如此,還是要被拉去畫上厚厚一層,套上量身定做的衣服。等一切準備就緒,我的性感天神,閃亮登場,光華絢人。

幾臺攝像機各角度動作,洛予辰乖乖地擺着各色造型,或成熟,或性感,我看到旁邊的工作人員一個個眼都直了,甚至有東西從手上滑落都沒有覺察。

我曾經多次躲在暗處的角落裡,看着這一幕,然後甜蜜和微酸的心情混雜着。

甜蜜,因爲這個萬衆矚目的人,是我的他。

微酸,因爲太多太多的人看着他,傾慕他,而他,玻璃般冰冷的眸子,沒有看着任何人。

他很少笑,拍出來的單人時裝照,全部是一臉冷酷。

偏偏多少人愛死了這一層冷酷。

只有在和夏明修一起拍照的時候,難得露出,些微的一絲柔情。

我想,他倆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他說不定還會笑。

其實很久以前,他總是笑得無憂無慮。

全怪我。

“洛予辰先生……”

總攝影師突然停下,堪堪開口。

洛予辰沒有動,用眼神示意對方說下去。

果然是我旗下的大牌。

“這個……可不可以請您把耳環先去掉一下……”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他身上穿着頂級LU DE VICI的正裝西裝,配着那隻十字架的耳環,仔細看着確實有些彆扭。

如果我還活着,下次見到被譽爲設計屆首席的LU DE VICI先生,就有機會嘲笑他了。我會說,小路,你本人親手設計的獨一無二的耳環,和你自己旗下的西裝居然搭不起來啊。

洛予辰瞟了一眼攝影師,攝影師明顯惴惴不安,旁邊的人也都緊張地捏了把汗。

那是當然,洛予辰出道五年,大紅大紫,造型也變過不少個,唯一不變的就是左耳上的銀色十字架。

多少綜藝八卦節目的主持人千方百計地套話,就是想得知這枚耳環的由來和背後的故事。

說到這枚耳環,可能是我人生少有的得意之作。

Wωω ★ttКan ★CΟ

那個其實是,我送他的十八歲生日禮物。

大概是所有我送他的禮物中他唯一看得上眼的。畢竟是專程找世界首席潮流設計師LU DE VICI爲他量身定做,所以挑剔如他,仍然喜歡。

不能摘下來,是我勉強他的,勉強他戴了快十年。

現在,他已經不需要再勉強戴着了。

果然,他摘了耳環,隨意扔在一邊的地上,就一如他一向隨意丟了我能夠付出的一切努力一樣。

我已經習慣了,這麼一天遲早要來的。雖然我看着它的發生,但是畢竟算是我死後的事情了,可以不算。

自然有狗腿幫他立刻撿起來。

然而這次撿起的人卻有一雙修長的腿,完美的身架,他擡起身的時候就像慢鏡頭,金色的頭髮,五官清秀俊美,帶着無奈的笑意。

夏明修。

還是一如既往,生命裡帶着太陽的光輝。

完美得叫我活着的時候嫉妒得要命的人。

現在我總算可以以局外人的正常審美公正地評價他。

“夏明修先生也到了!”

洛予辰和夏明修對視一眼,只是一眼而已,我卻在洛予辰眼裡看到了從來沒有見過的溫度。

其實倒並不是沒有見過,見過,只是洛予辰從來沒有那樣看過我而已,見過他和夏明修的每張合影,都有同樣的眼神。

輸得徹底是早就明瞭的,沒有任何翻身能力的必敗的棋局。

因爲情人的心從一開始就不在我身上,因爲情敵實在是過於強大。

夏明修時下走紅程度完全不下於洛予辰,卻沒有那一份狂傲的氣勢和大牌的架子。可能是路線不同,基本來說洛予辰是純歌星而夏明修偏向影星,洛予辰的強勢和霸氣在舞臺上淋漓盡致,而夏明修在螢幕上塑造的溫柔鄰家大男孩的形象,也讓無數純情少女沉溺其中。

現在,溫柔的鄰家大男孩在一旁的破凳子上靜靜地坐着,微笑着看着西裝領帶的大明星繼續工作。一瞬間有些剝落的牆壁化身成了宮殿的華麗廊柱,破板凳變成了王座,夏明修從容地坐着,王子一般優雅。臉上的笑容,比他最經典的電視劇裡坐在花架上等待女主角的純真笑容,還要耀眼。

比我好上千萬倍的人……

這個認知我是從來都有,只不過今天格外強烈而已。

洛予辰拍完這則LU DE VICI的廣告之後緊接着要和夏明修一起去拍一則情人節巧克力的宣傳廣告,在轉到下一個攝影棚的路上,我看見夏明修拿着那枚耳墜,要還給洛予辰。

洛予辰淡淡看了一眼,說:“扔了吧。”

我心臟的地方還是被刺了一下。

我還以爲死了就不會再疼了,可見是胡扯八道。

“說什麼呢。”夏明修瞪了他一眼,執意要把耳墜塞回他手裡。

“是肖恆送的。”洛予辰還是淡淡,卻彷彿在看垃圾一般看着那個銀色的東西,那個眼神是我一向最爲懼怕的,讓我一瞬間無地自容。

可是總歸他不知道我在這裡,不用對視,對我而言好了許多。

“知道,你不用爲了跟我表決心這樣,又不是東西的錯,白金的還是名牌呢,快快戴上戴上。”

我訝然,雖然早知道夏明修和我不一樣,但是不知道他居然能如此心胸寬廣。

或許正是因爲他沒有妒忌心,因此從來不會變得醜惡,只會越來越美。

洛予辰從夏明修手裡接過來,往窗外一拋。

外面是公司的人工湖,養了天鵝。

銀色的光華劃出一道絢麗的弧線,沉沉沒入水中。

就像把現金砸到水裡一樣,倒算是最後也聽着了個響,我覺得這樣也很愉快。

你這是幹什麼!我都沒火,夏明修反倒怒了。

我看了那東西就討厭!洛予辰漠然道,然後自顧自地甩掉夏明修,自己掉頭走掉了。

留下夏明修一個人對着一幫面面相覷的工作人員。

我即刻幸災樂禍起來,原來不只是我,夏明修招惹了洛予辰,也是要遭到這種待遇的。

可惜的是我沒看出來夏明修臉上有委屈,甚至沒有黯然。之後的糖果廣告,拍起來還是笑容燦爛。

那廣告的佈景是一個擺滿粉紅色氣球的可愛小屋,夏明修和洛予辰繫着柯南版的紅色系領結,抱着甜甜的糖瓶,渾然天成地和諧美好。粉色的溫馨燈光下,夏明修清秀的臉龐顯得像水果一般粉粉嫩嫩,而洛予辰竟然也有一絲可愛起來。

等發售時,一定官方網上又要不停地出現“好可愛的兩隻”。

真的,真的很相配。

水嫩嫩的青春少年,和我那其貌不揚的外貌,非常鮮明的對比。

其實在遇到洛予辰之前,我自認爲自己長得還是算“帥”的,遇到他被他比下去並且很快被他徹底征服了之後我又遇到夏明修,我自認爲自己雖然沒有他好看但是應該比他MAN比他更有魅力,但是很明顯數百萬粉絲和洛予辰都不這麼認爲。

人比人,氣死人啊。

這一輩子是栽了。

拍攝結束兩人又忙着一起去趕通告,反正是官配,節目也常常一起上,當然今天洛予辰耳朵上少掉了耳墜立刻引起了八卦女主持的逼問。整場就看洛予辰毫不捧場地黑着臉,而夏明修則做好好先生,急急忙忙在一旁努力打圓場。

夜幕降臨的時候,兩個人好不容易忙完一天,一起走到停車場,夏明修拉開洛予辰副駕駛座的車門就坐了進去。

想想也是,我已經從我們的“家”搬出去好幾天了。

我搬出去,夏明修自然就要搬進來。

之前是我一直賴着不走,奉行只要舊的不去,新的就不能來原則。

現在配角終於退場,於是主角們繼續他們的故事。

反正他們同居,被報道出來只能讓粉絲們更狂熱而已,哪像我,跟他住一起總要想盡一切辦法遮遮掩掩。

大明星和娛樂公司老總同居,說出去多難聽呢。

“喂,之前耳墜的事,我還沒說完呢。”我剛想清淨一會兒,卻聽到夏明修這麼說。

我看到洛予辰驟然黑下來的臉色,心道這是他發飆的前兆,這種時候,識相的立刻閉嘴纔好。

“肖恆哪裡讓你這麼討厭他?”夏明修卻彷彿沒有眼色一般,繼續問。

雖然夏明修貌似是在替我說話,但是撞了槍口我就不能負責了。我於是等着看好戲,看他被兇。

結果洛予辰只是冷冷地叫他閉嘴。看得出來洛予辰是用了全部剋制力,才擠出這麼一句。

如果換作是我,三番兩次題他不想說的話題,說不定已經被揍了。

我活着的時候確實賤,被他打,好像也是習慣的事情了。

有幾次傷得很嚴重,不得不去住院。

現在想想,活着的時候那日子過得,還真不如現下好。

但是夏明修先生顯然不夠了解洛予辰,他不僅沒有閉嘴,反而義正詞嚴地說:“洛予辰,請你好好說話,我知道你們的事。我知道他用盡手段把你留在他身邊是他不對,但是既然他已經放過你了,你能不能起碼不要仇視人家?”

我聞言徹底愣了,然後忍不住大笑,肖恆你真是悲慘,居然淪落到情敵都可憐你,爲了幫你說話不惜觸怒那個人的地步。

笑完了,反思一下。

夏明修是個好人,我早就知道。也認識很久了,但是因爲洛予辰,我從來沒有辦法把他當朋友看。他不知道爲什麼,卻很努力地想當我的朋友,對我很熱情,什麼事情都主動幫忙。但我不行,他什麼都能幫我,但是最關鍵的事情上他幫不了我。

他能把洛予辰讓給我麼?不能。

所以我自然還是妒忌他、討厭他。

出乎意料地,洛予辰居然悶不吭聲了。我看着他陰晴不定的表情,又笑了,原來這個暴躁高傲的洛予辰也有吃癟的時候。一面又感嘆,夏明修畢竟和我不一個段數,他得罪完洛予辰,卻能坐在副駕駛座上,氣定神閒,換作是我,一定即刻被洛予辰轟下車,然後可憐兮兮地走回家。

而現在,他只能長嘆一口氣,繼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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