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卻的記憶
他果然把夏明修帶回了曾經是我們的家,昏黃的燈光下,他把他拉進浴室,我站在外面,心裡盤算着要不要進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宮。
畢竟兩人都是幾十年纔出那麼一個的大美人,能看到這麼一場絕世風情,少活幾年也是應該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爲了己私慾拆散了這對有情人十年,於是祂不知道躲在什麼地方,奸笑着罰我看這兩人有多甜蜜。
對一個死人來說,這真叫不得善終。
罷,自作自受麼。
兩人從浴室出來,在我眼皮底下滾到沙發上。
算了,既然讓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絕代風華,絕世旖旎。
洛予辰對夏明修的溫柔,是我驚訝的。因爲那種東西我是從來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懷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沒有叫做“溫柔”的細胞的,現在看到的景象則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的理論,洛予辰原來可以非常溫柔,可以有輕柔的動作,滿腔的愛護,還會吐出甜膩的愛語。
顯然他對我的,從來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滿腔憤懣和不滿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覺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樣對待了,幹嘛還不回頭是岸,非要一棵樹上吊死。
這一輩子過得窩囊,及其窩囊。
兩人溫存纏綿到了中午,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牀,掙脫洛予辰百般無賴的拉拉扯扯,從冰箱裡拿了些材料去廚房煮。
傢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寶飯。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惡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誰都清楚。
事實證明我又錯了。
洛予辰很馴良地接過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開心地吃着。
真他媽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嚐了一口,就給倒了。
我好歹從別人開始上幼兒園就開始自己煮飯,廚藝怎麼也該好過那個把糖當鹽笨手笨腳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也一樣喝下去吧……
我憤然,圍着洛予辰團團轉,特別想給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經死了,還在這裡憤憤不平,當心從地縛靈直接升級成怨靈。
我還是趕緊念念經,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後,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寶飯的勺子。我又有幾分得意,畢竟還是不愛吃的東西,總歸他不可能因爲夏明修連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邊十年都能忍,何況區區幾勺八寶飯。
他在沙發上又懶了一會,才慢慢起來。
他有些無聊地繞着大房子轉悠了兩圈,最後停在我房間的門前。正確的說,我曾經房間的門前。
我最後決定走的時候,已經把房間掏得很乾淨,能帶走的全部都帶走了。
他推開房門,站在那裡對着空蕩蕩的屋子,眼神很飄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來恥笑我,他只是在盤算將來把它變成書房的時候,書架和電腦的位置而已。
我總是愛自作多情的,其實他若真能分出哪怕萬分之一的心思來緬懷我,我那一輩子倒還不是這麼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轉身,回到廳裡,神神經經地翻得櫃子嘩嘩響,取出厚厚一疊相冊。
他開始翻,其實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統統挑出來,抽出相冊丟在地上。
兄臺,趕盡殺絕啊,我也不是這麼十惡不赦吧?
其實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絕對不愛我,倒是沒想過他居然厭惡我到了某種境界。
想我確實威逼利誘他留在我身邊,做得事情也確實不光彩。但是十年來我對他可是百依百順、千般照顧,自問也沒有做過什麼特別對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輕。
好歹曾經是枕邊人,一日夫妻還百日恩呢,至於這麼絕麼。
既然還要被他毀屍滅跡一次,早知道我就不用那麼良心了,走之前還要多此一舉打包了所有東西做一個風度翩翩離家出走的假象給他。結果我收拾了一大堆東西,然後運到我大哥的別墅裡自殺,給人家添了一堆處理雜物的麻煩,還白白給纔買的新房沾染上了陰氣。
想想大哥攤上我這樣的弟弟,真是倒黴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連相片都不放過,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沒用的東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當破爛賣了算了,好歹叫他乾點體力活,一解我心頭怨憤。
隨着那一雙骨節分明,我最喜歡捧着看的手,一張張貌似快樂的照片,就這麼帶着披着幸福回憶的外衣,很無情地落到地上。
“你這個沒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罵,鬱悶他總也聽不到。
我私以爲,曾經歡樂的回憶,就算是假的,其中也總會有那麼三兩分是真正的開心吧?
我賠了一輩子最後連命也沒有了的愛情,得到的就是這樣的不屑啊。我思索,有點想不通。
洛予辰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了個紙箱子,把照片全丟在裡面,隨隨便便地放在門口。接着又躺回沙發上。
他很明顯連看都懶得看它們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邊,最後一次緬懷我的寶貝們。
我撈不起來,只能看那僅有的幾張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張,背景是白色的,他從後面抱着我的,旁邊桌子上還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醫院麼。
那是高一那年青年杯的決賽前夕,我們好不容易踢進決賽,決賽是在B市中心體育館的專門足球場,於是我們就順道B市觀光小吃幾日遊。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來的路上被一羣小流氓堵了。
當時年輕氣盛,雖然人家只是想搶劫,還是要逞英雄。看着對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麼樣,就和他們打了起來。卻沒有想到對方有一個特囂張的人身上帶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個人拿着個銀色的東西向洛予辰撲過去,那還得了?想也沒想就擋在他面前。
一陣廝打之後,我終於把刀奪到手上,把對方打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長長的口子,疼得很,當時也不以爲意,後來拉到醫院檢查居然就傷了韌帶,從此之後不能再馳騁綠茵球場。
我聽着醫生的話,瞬間懵了,據說當時是搖搖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腦子炸了,就一個想法,不能踢球了怎麼辦。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鋒,肖恆是最好的守門員。我不熱愛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義就是看着洛予辰衝向對方球門的背影,看着拼命撲掉對方進球時候肖恆獎勵的笑容,一下都沒有了,我怎麼辦。
我發誓我當時不是像後來洛予辰說得一樣,裝出一副失落的模樣讓他內疚,讓他覺得他欠我的,用這個把他留在我身邊。
用這樣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邊一輩子,我還不至於。
雖然後來用得方法大概比這個還卑鄙。
當時洛予辰說,你不在後方,我留下也沒有意義。
聽到他這麼說的時候,不得不承認,我心底還是狂喜的。
真是醜陋的心靈啊。
後來的決賽,我沒能去看,聽說洛予辰幾乎拼了命,還是輸了。
雖然輸了,洛予辰在青年杯的出色表現還是讓國家隊教練親自來找他商談,但是他說,其實,我對足球沒有興趣,想好好考大學。
後來好幾次,我都看到他抱着塵封在櫃子裡的足球,偷偷哭泣。
他真的很熱愛足球,而我不一樣。對我來說足球的意義就是洛予辰,沒了洛予辰,足球之於我,什麼也不是。
我只是爲了追着他跑,能在球場的後方看着他向前奔馳充滿活力和陽光的影子。我只是爲了聽那一句,有你在後面我很放心。
我斷了他最好的夢想,我佔着他的愧疚,沒有能夠自在那個時候挺身而出告訴他,堅持下去。沒有我的球場你仍然可以飛得很高很遠。
後來無數一次地憎惡過自己的卑鄙。
不過上天哪會讓我這等人逍遙,我很快地得到了相應的懲罰。
如果不是我藉着受傷,趁機霸佔洛予辰的溫柔地執意在醫院逗留那麼久,我們就不會在那裡遇到夏明修。
那天他推着我在醫院的草地上散步,陽光非常燦爛。
我想個烏鴉一般一刻不停地叨叨有的沒有的,他肯定都沒有認真聽,只是突然我發現他慢慢地停了下來,感覺到他的心不在焉,於是順着他愣神的視線望過去。
那一天夏明修穿着傻傻的條紋病號裝,睡在一把白色的椅子上,就像以後每一次見到他一樣超然脫俗,陽光把他的頭髮染成栗色,整個人散發着一種天然的淡淡光暈,他熟睡着彷彿天使一般,那樣的蒼白透明,彷彿一碰即碎。
男人的直覺也是可怕的,我在第一眼看到夏明修的時候,第一眼看到洛予辰看他的眼神的時候,就隱約猜到了最終這個令我灰心喪氣的結果。
誰能想到愛神丘比特拿着他的小弓在一個醫院裡轉悠,然後看到沒有資格被他射中卻弄巧成拙成了紅娘的我,一定從心裡笑死了。
有些緣分類的東西,不是你的,就是求不得。
我又看了一張,是摩天輪,新年的夜裡。
他已經褪去了少年的青澀,戴上了銀色的十字架,英逸冷漠,俊美逼人。
他的生日是聖誕節,那年他十八歲,剛剛出道卻驚豔四座急速躥紅的小歌星。
他長得那麼帥,在路上被星探要死要活地拖住也算是情理之中,其實那一年對我來說,纔是天翻地覆的鉅變。
我,這個娘早死沒有爹,在叔叔家過着寄人籬下不算寒酸卻也不算快樂的日子的從來沒想過能飛黃騰達的人,突然憑空冒出來一個哥哥。
經他們千般舉證,萬般說明,我突然搖身一變成了某巨頭娛樂公司老總的私生子,現在老頭子駕崩了,腦子進了水要把他旗下一半的公司股權留給我這個他一面都沒有見過的兒子。更進水的是他正牌夫人的親生兒子,我的半個哥哥,不僅不學古代王爺們謀權篡位更改遺詔,反而非常善良地對我特別好。
這樣一來,突然洛予辰成了藝人,而我成了能主宰他生殺大權的人。
他不會爲他自己的前途求人,但是他來求我了。他請我提拔夏明修。
夏明修長得自然是非常俊秀,但是這個世界上長得好的人多了去了,公司基本是想捧紅誰捧紅誰,不是非他不行。我們都很清楚這一點。
於是我開出的交換條件是要他和我在一起,十年,他答應了。
他早就知道我愛他。也是做好了犧牲自己的準備的,爲了那個夏明修。
之後我們就做了十年的情人。
飄在洛予辰身邊有了幾天的日子,有時很驚訝地能看到一個完全不曾熟悉的他。
他工作的時候一直都是一個樣子,我原來躲在角落裡看着他的時候他也是這樣,明明置身於衆人當中,又彷彿超脫世外,眼神不知道飄到哪裡,思想可能更是神遊天外。
他永遠難以捉摸難以理解。
我離開了他應該心裡還是很竊喜的,結果也沒有看到什麼特別的大喜大悲。
他曾經是個相當喜怒形於色的人。高興的時候,周身都充滿陽光,沮喪的時候,一朵烏雲就在頭上飄蕩那樣的明顯。
變成現在這樣,大抵都是我的錯。
夏明修真的收拾着開始搬進來,他的東西一點點在房子裡多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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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門口看到那個裝着洛予辰挑出來準備扔掉的照片的箱子,就多管閒事地抱到洛予辰面前。
他好像很喜歡踩洛予辰的雷區,居然昂着頭說:“洛予辰,你連這個都不能留下麼?”
我知道夏明修這次觸到的不是一般的□□,是魚雷。
不過轉念一想夏明修雖然迷糊,也不至於笨,什麼是雷他自己也知道,他敢去觸雷自然是有一定的資本,哪像我,在洛予辰面前比較卑微,只好從來都是努力避着洛予辰的鋒芒。
因爲相當尖銳,刺着人非常疼。這點上,洛予辰大概是看夏明修皮膚比我嫩很多,所以才一直沒忍心隨隨便便刺。
洛予辰果不其然臉色陰沉,刀削的臉龐冰凍千里。
夏明修顯然對此不似我一般畏懼,還拔高了聲音:“肖恆到底做過什麼事,到你不能原諒的地步?”
我大鼓掌,夏明修同學不愧是夏明修同學,問得問題也是我最想聽到答案的。就是這個,我究竟做過什麼,能叫你如此憎惡。
“你不要跟我提他了好麼。”洛予辰有些憤憤然說:“我以後都不想再聽到他的名字。”
夏明修抱着箱子,愣愣地站了半響。
我則是掃興,好不容易夏明修問出來了,還是沒能聽到問題的答案。
“洛予辰,他是不是真的做了什麼……我不知道的事情?”夏明修放下箱子,坐下來輕輕摟住洛予辰。
洛予辰沒有掙開他。
什麼?這算什麼?我瞪他,徒勞地瞪。
這算默認了?
我一瞬間比岳飛還冤了。
我特別想不通,我到底做過什麼了,就十惡不赦了?
洛予辰有能耐,一句話不說,就把代表光明和正義來匡扶我這個弱小的洛予辰變成了同情他這個受害者,然後對我這個壞人同仇敵愾的人。
之後的幾個小時,我的行爲就是努力地思索着我曾經做過的最對不起洛予辰的事情。
間接導致他放棄足球和強迫他跟我在一起,不知道哪個更不可原諒一點。
還有比這更甚的麼?不是吧,我肖恆怎麼說也算是天性善良,更傷天害理的事情不記得幹過。
而且,就說足球和在一起的事情,如果洛予辰自己特別堅持,我又能對他有什麼影響?
都十年了,每天像全職老媽子一樣伺候他,幫他在事業上功成名就,偷偷料理掉所有對他不利的人,費盡一切心思討他歡心,不敢有一件事怠慢,不能有一天不陪着笑臉,就這樣,還是被不屑一顧了。
那十年前的我,只能是更多披了一層純潔友情的外衣,其他的,其實真沒差多少。
十年了,雖然不能讓他展顏,我卻已經盡我全力補償他了。
連最後放他自由,我都做到了。
如果說是恨我浪費了他的青春年華,那麼——他現在二十七歲,正在最英姿逼人的年紀,青春也不能算完全被我浪費掉了。
我私底下覺得自己雖然做得很不對,但怎麼也算仁至義盡。
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我怎麼樣配不上他,十年了,十年跟在身邊的一隻老流浪狗也該有點感情了吧。
要說拆散他和夏明修,雖然很對不起夏明修,但是其實十年之間兩個人根本沒斷過,有我沒我基本一樣。就算沒我從中作梗,兩人難道就能頂着名人的身份昭告天下?
心不在焉地跟着洛予辰工作一天之後,在停車場,遇到了我最爲愧對的人。
其實死了之後第一次看到,還真的挺想念他的。
我私底下覺得洛予辰好像挺不喜歡他的,貌似還有點憷他,以前見到他都會渾身不自在,今天照舊錶情僵硬,不過以往那人看在我的面子上會給洛予辰個好臉,今天也臉色不善。
臉色不善其實已經很對的起洛予辰了,我還以爲他會跳起來把洛予辰暴打一頓。
我哥方寫憶,就是那個腦子進了水,對我特別好,我十七歲才認回來的老爸的正宮娘娘的兒子。
因爲十七歲才認識,叫哥我覺得肉麻,於是一般情況下我都會直呼其名。
離近一看,方寫憶瘦了不少,臉色也很差。
可以理解,我給他添了不少麻煩。他以前雖然位居經理,卻一直是懶得管公司的事,三天兩頭不見人影的人,現在公司整個都是他的了,我沒有提前預告就把大小事務全盤扔給了他,還要他幫我料理後事。
憑良心講,其實真的特對不起他。他對我一直不錯,結果我肯定讓他傷心了。
既然我不在,方寫憶經理就沒有理他旗下的大牌歌星,徑自向自己的銀色奔馳走過去。
“方先生。”洛予辰不知出了什麼問題,破天荒開口叫他。
方寫憶優雅地拉開車門,停住,頭都沒回,架子拉得比洛予辰大明星還要足。
“請問,您……能聯繫到肖恆嗎?”
我以這種沒人看得到的形式在他身邊也飄了有一週左右了,他可是一次也沒有主動提及我。
不過初次聽他提及,我也並不高興,按照常識推理,不是什麼好事。
“洛先生找小恆有什麼事嗎?”我才注意到方寫憶一身黑色風衣,靠着銀色跑車緩緩轉身,瀟灑優雅萬分,我都快要鼓掌了,他還不夠,又悠悠點起一支菸。
本公司方總經理如果去拍電視劇,賺得不能比夏明修少。
“他……還有一些東西放在我這裡,我想還給他。”
果然,我的推理正確。
那一箱他看了就煩的照片嗎?我立刻開始無情地嘲笑洛予辰,你自己燒了就是了,至於多此一舉麼?你還是想借機知道我的下落吧?
我的遺書裡,明確地告訴方寫憶,不要告訴洛予辰我的事。
如我之前所說,我很善良,我不希望洛予辰因爲覺得有愧與我而和夏明修不得修成正果。
現在看來,我還是太自命不凡了,還以爲自己這種洛予辰生命中的小灰塵能夠給他造成一定的影響。
失敗源於過度自信,非常鄙視自己。
方寫憶吸了一口煙,魅力十足,然後涼涼道:“不用。你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吧,肖恆用不着了。”
他說的是大實話。
洛予辰當然覺得被針對了,也很不爽,反正牌大也敢耍,冷冷地看了方總經理一眼,轉身走了。
我回頭,看見方寫憶狠狠掐了煙,丟在地上碾碎。
感覺真的很不好,心裡給方寫憶默唸了三千遍對不起。
洛予辰一路就是飆車回的家,被方總經理得罪之後的憤怒,即使壓抑着,也一清二楚。
他停好車就立刻跑上樓,瞭解他如我,已經很明確他要幹什麼了。果然,他幾乎是憤恨地拎着那一箱照片,迅速下樓到了垃圾焚化爐,然後毫不憐惜地通通塞了進去。
就洛予辰那種一根線的神經,巨好預測的行爲。
火光閃耀,帶着焦黑的碎片飛來飛去。
這次不錯,燒得噼裡啪啦,也算聽了個響。
我地站到一邊,冷靜地看着回憶一點點焚燒殆盡,化成灰。還能不住地讚賞,洛予辰你夠狠,一點點活口也不給我留下。
要是還活着的時候我能像現在這麼酷,說不定在洛予辰眼裡我的形象還不至於卑微。
我對不起看官,其實那個後面全都寫好了,就是兩人剛相遇的一段怎麼也沒能弄得合理,於是後門難發,汗……再容我想想,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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