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有人給市長信箱寄送了實名舉報信。
主要是反映麗華市郊區的天明湖附近有三十幢爛尾別墅。
在風景秀麗的天明湖旁邊居然有爛尾別墅?!張峰覺得不可思議。
爲了更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張峰當然要搞清楚具體的原由。
通過詢問相關人員,張峰明白原來是多年前,陳氏集團與麗華市府簽訂了開發協議。
陳氏集團投資開發的天明湖旅遊休閒度假園,在當時被列入麗華市重點文化產業項目、曲江省第一批水利風景區項目。
雙方簽訂開發協議後,當時的市長趙世倫爲了自身工作業績,提出“特事特辦、大幹特幹”的要求,允許陳氏集團“邊設計、邊施工、邊審批”。
後來隨着市長趙世倫調離,俞東俊市長不承認此協議,天明湖旅遊休閒度假園因辦證卡殼,建好的30棟獨棟別墅成了爛尾樓。
張峰在相關部門人員的陪同下,來到天明湖實地查看。
此時他才發現天明湖其實是個以灌溉爲主,兼有防洪、供水等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
一路走來,張峰發現天明湖風景優美,有“天明湖裡十八灣,灣灣景色不一般”的美譽,沒有進行合理有效地開發,實在有些可惜。
按照陳氏集團與麗華市府簽訂的協議顯示,此項目總投資5億元,建設內容及規模爲:遊艇俱樂部、室外小球運動俱樂部、高星級主題文化酒店、商務會館等,總建築面積達30萬平方米。
張峰在這份協議裡,並沒有看到三十幢別墅的建設規劃,有人解釋說,當時認定這三十套別墅算是度假酒店的一部分。
理由雖然牽強,但也說的過去,就象天雲山賓館既建造了普通客房,還提供了一批別墅型客房。
只是爲了趕工程進度,爲了趕銷售,當時的市長趙世倫主持召開天明湖度假園項目建設協調會,麗華市的環保局、林業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交通局等相關負責人蔘會。
會上,趙世倫強調,必須高度重視天明湖旅遊休閒度假園建設,尋找突破點、採取有力措施,有關工程可以邊設計、邊施工、邊審批,切實加快工程建設速度。
只是,雖然隨後趙世倫市長還多次開會強調對此項目大開綠燈、加快工程進度,但天明湖度假園最終未能運營一天。
包括三十幢棟別墅在內的天明湖度假園第一期項目順利竣工。該項目獲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證件,但未獲施工許可證、產權證等證。
不過,此時趙世倫市長已經調離麗華市,接任的俞東俊市長並不認可這個項目的違規操作,市委書記龔超也不支持,爲此陳氏集團的員工多次前往相關部門遞交材料,均因不符合相關要求,未能通過審批。
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稱,當時這個項目是按照趙世倫市長“邊設計、邊施工、邊審批”的指示,相關部門採用了變通的辦法,給一期工程辦理了相關證件。
但是,隨着趙世倫市長的調離,龔超、俞東俊、張峰都麗華市主要領導都沒有對這個項目發佈進一步指示,辦理施工許可證和產權證無據可依。
最後他說道:“大家應該知道的,這個項目都建得差不多了,還怎麼辦理施工許可證?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市委副書記田洛雖然與陳氏集團董事長陳雷關係不錯,但他不願意爲了陳氏集團的事情進行違規操作,從而爲以後的晉升留下把柄,因此證件不全的天明湖度假園和三十幢別墅便一直爛尾着。
陳氏集團爲了規避風險,當時以天明湖爲抵押,向麗華市信用聯社貸了1億元開發了一期旅遊項目和三十幢別墅。
陳氏集團本來打算對這三十幢別墅進行銷售,獲得銷售資金後,再來開發天明湖。
爲此,天明湖度假園和三十幢別墅爛尾,最着急的是麗華市信用聯社,陳氏集團其實上並沒有多大損失。
陳氏集團董事長陳雷明白麗華市上層關係變動,便收斂了做生意的方式,並沒有與麗華市相關部門進行扯皮。
張峰在現場看到,雜草已經從一些空地上竄出,建成的別墅由於長期日曬雨淋,已經破敗不堪,蕭條景象與風景秀美的天明湖形成了強烈反差。
隨同實地查看的麗華市環保局負責人告訴張峰:“張市長,天明湖度假園選址不當,如果進行運營,便會有生活污水排出。”
“當初該園屬在建項目,並沒有獲得環評資格,我們一直不同意進行項目運營。”
“主要的原因是天明湖度假園處於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與國家政策不符。”
他一邊說一邊拿出相應的規定給張峰看:“張市長,國家規定取水口半徑300米範圍內水域爲一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外向距離不小於2000米區域的水域面積,但不超過水域範圍屬二級保護區。”
“二級保護區的保護措施裡有這樣的規定: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的建設項目和原有排污口,必須由縣級以上相關部門責令拆除或關閉。”
“我們發現,天明湖度假園就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
“如果讓天明湖度假園進行運營,現在的羣衆的環保意識增強,肯定會發生羣體反映問題事件。”
張峰原先還想讓陳氏集團出資完善所有手續,讓爛尾工程對外進行運營,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但現在看來,涉及到環境污染問題,根本無解。
如果要想徹底杜絕環境污染問題,必須重新開挖一條專門的排污管道,並且要長期負責保養,成本太高,完全不現實。
趙世倫當初爲了工作業績,根本不管相應的規定,就盲目地給在二級水資源保護區內的天明湖度假園下達施工命令。
當初的麗華市重點項目未運營一天被閒置着,造成巨大浪費,是否值得總結和反思?
既然沒有重新運營的可能性,張峰便開始下令進行拆除。
一是這些工程爛尾這麼多年,老百姓指指點點,有損形象,同時影響天明湖的整體風光。
二是這些爛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萬一發生傷害事故,一些領導還是要被問責的。
讓張峰沒有想到的是,採取這樣的行動後,張峰最終與陳氏集團、麗華市信用聯社硬抗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