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一走,我的腿立刻就軟得幾乎站不住,扶着牆才成功地上了樓。
因爲警察重點詢問的時間段,正好是他出走還沒回家的那幾天。
如果他真的策劃了什麼鬼爆炸案,那這日子還怎麼過啊!
進門時,繁音正靠在玄關門口,已經穿上了他上次回來時穿過的衣服,手裡拿着手機,指使我說:“去給我買包煙。”
誰還有心思給他買菸!
我衝到他面前問:“汽車爆炸案和你有什麼關係?”
他瞟了我一眼:“小姐,作僞證會進監獄。”
我不由攥緊了拳:“繁音!你到底怎麼了?上次我去警察局找你,警察就跟我說你是什麼危險分子!黑社會頭目!你……”
他的手突然扣住了我的脖頸,毫不留情地捏緊。我的喉嚨立刻開始劇痛,再說不出一個字。
他緩緩地收緊手指,臉上毫無表情。隨着越來越強的窒息感,我的下顎骨脫了力,舌頭被擠壓得往口腔外延伸,眼球發脹,幾乎就要爆裂。
我是個孤兒,但有養父,可在我所有的記憶裡,我只見過養父四次,其中有兩次沒有任何對話,另外兩次,他詢問了我的功課。陪我長大的只有傭人和保鏢,而繁音是這世上唯一一個呵護我、陪我聊天、與我親近的人,讓我覺得自己在這個世界上並不孤獨,所以即便他什麼都沒有,我還是要嫁給他。
可他現在要掐死我。
事發到現在,我一直覺得他有精神病,從不敢往他或許是裝的這個方向上去想。可現在我忽然覺得也許他只是不愛我了。那麼想要告訴他,我不是個會糾纏的人,如果是這樣,我可以走。但我沒有辦法說話,有那麼幾秒鐘,我以爲自己已經死了。
門鈴聲再次傳來,繁音鬆了手。
我渾身無力,癱在了地上,喉嚨幾乎斷了,內壁依舊粘連。耳邊傳來門鈴對話機外的聲音:“繁先生。”
“進來。”繁音開了門,關上對話機,用腳尖輕輕踢了我一腳:“滾。”
我竭力擠出聲音:“這是我家。”我很難把這四個字說清楚,因爲實在太痛了。
他一把扯起了我的頭髮,盯着我的眼睛裡滿是厭惡:“我叫你滾進臥室。”
我真是受夠了,瞪起了仍在發痛的眼睛,拼盡全力地朝他叫:“你知不知道警察爲什麼會來這裡找你!”
他收緊了手指。
“因爲在法律上我是你老婆!”我上次就應該堅持到底,有種就來殺我啊!“想離婚有精神病就直說!少裝失憶!”
他瞪着我。
我也瞪着他。
突然,他鬆開了手,冷冷地問:“你拿什麼證明?”
“結婚證。”
他脣邊露出譏諷,徑直去開門。
“你上午剛跟我補辦了一份!”我從地上爬起來,怒吼:“不相信明天一早就跟我去政府大樓!”
他握着門把的手一攥,扭過了頭:“好,就讓你死得明白。”
我忙攔到門口,瞪着他的臉,問:“如果結婚證是真的呢!”
他露出嗤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