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的夏天已經嚇得魂都沒有了,沒有想到那是冷家的小姐啊。據說冷家有一位公主,養的那可是比公主還要公主啊,並且修養也很好的。樣貌也漂亮,這是所有女人心中的仰慕。近日卻被她這般的侮辱,還有凌薇薇今天當上市長的事情她也知道了。她又不甘道歉,只能求助的眼神看着林毅,以爲他能幫幫她。
可林毅卻不爲所動,夏天無路可走只能壯起勇氣,“你們這是恐嚇!我要告你們!”
這一說到法律,凌薇薇的眉毛挑了挑,道,“莫小姐可真是學聰明瞭啊,那麼剛剛傳送到我手上的錄像我也可以告你。如果玲玲打了你,我可以幫她開脫,她只是被你那攻擊性語言氣昏了頭腦才動手打了你,你覺得你還有可能打贏官司嗎?”
夏天當然知道凌薇薇說的不是玩笑,凌薇薇是真的動脾氣了,就這樣賊兮兮的笑着看着夏天。眼中的狡黠一閃而過,夏天真的感覺到要遭滅頂之災了。
看着她們兩個一言一語的,冷玲玲已經不耐煩了。她的柔道跆拳道空手道中 國武術等等,還有一些專業的特工訓練也參加過。她的速度異常的快,瞬間閃到了夏天的面前,揚起如同羅剎般的笑容。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左右兩邊都扇了一掌,力氣很大,並且也很均勻,沒有哪邊比較腫。
弄得夏天頭昏眼花想要倒下了,冷玲玲也還不打算就此罷手,“這樣就要倒下了?”
接着修長的左腳用盡了全力狠狠的往她的肚子裡一踹,夏天就這樣飛到了五米遠,可見這一腳到底有多大的力氣。
冷玲玲還沒有解氣,凌薇薇就說了,“好了玲玲,夠了吧,打死了我就沒辦法開脫罪名了。”
這樣冷玲玲才停了下來,本來在旁觀的凌零麒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道,“沒事的,玲玲阿姨,媽咪打不贏這場官司,我打得贏啊。你把她五馬分屍了我也能幫你打贏,佩服我吧。”
“真假的?”冷玲玲非常的不敢相信地問道。
凌零麒有這麼厲害啊?除了冷玲玲有這個疑問之外,圍觀的人都只當是一個笑話而已,一個六歲的小孩子還說要打贏官司,騙誰呢?
可是他們不知道的是凌零麒說的都是真的,凌零麒一昂頭,“必須真的,不然你試試。”
這下子冷玲玲才完全的信了,凌薇薇則是一臉的無奈,當然她知道這也是真的,但是沒必要弄出人命啊。從一開始的偶遇怎麼會變成這樣呢,果然還是夏天這個白癡沒腦子的女人的錯。
你說你無緣無故的說別人這些幹嘛啊,還要是那樣的字眼,你是自己試過了所以才知道的吧。凌薇薇在心裡爲夏天默哀,這都是你自找的。
“可是我不想打了。”接着扁起了嘴,在凌零麒那裡要尋求安慰,“寶貝你看看,我的手也紅了,好痛痛,腳也好痛啊。快給我呼呼,好痛好痛啊。”
然而,凌零麒非常配合的從小嘴巴里呼呼了幾下,道,“腳我呼呼不了。”
衆人默,這都是氣死人不償命的主啊!那個快死的人還沒說痛呢!自然這些話他們是不會說出來的,想要找死纔會說出來啊,那個狠模樣。
“那算了,我們繼續逛街。對了,剛纔那兩位帥哥呢?”冷玲玲拖着小凌零麒歡快地走了。
那兩位帥哥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所有的想法都沒有了,剩下的真的就只是熱心的幫忙了,連忙的高聲應道,“誒,在這裡呢。”
周圍的人也散了,害怕一會兒殃及池魚,還是先走爲妙。所以偌大的地方比平常冷清了一點,所有人都追着冷玲玲和凌零麒去了。就剩下了冷厲霆,凌薇薇還有林毅了,對,還有一個昏迷在地上不醒的夏天。
這樣的寂靜和他眼睛的審視讓她無法接受,“林總,你自己慢慢在這裡悠閒吧,對了,記得把地上的那一團東西也給帶走啊。我就不奉陪了,先走了,再見。”
林毅還是一聲不吭,原本他是來陪夏天的,因爲夏天說她知道林宇的下一個計劃。他雖然自己也可以察覺出來,但是有人自動告訴他。他自然也是不會介意的,可是沒有想到卻在商場遇上了凌薇薇了。並且還鬧出了這樣的事情,這些都讓他煩心,讓他恨不得真的把夏天給弄死。
看着冷厲霆和凌薇薇的身影越走越遠,他就心煩,再看了眼暈死在地上的夏天。最後無可奈何的拿出了電話,撥通了一個電話,“陳風過來XX商場二樓把夏天帶走。”
現在林毅看見什麼都煩,忽然發現他應該幹什麼去啊?回家嗎?又不想,不是不想,是因爲他想要看看凌薇薇和冷厲霆到底要幹嘛,這是他最在意的。所以回家的念頭遭到了內心的嫌棄,他現在非常的嫌棄一切!
不久後陳風就來了,一看見了夏天的模樣都嚇呆了,在林毅的身邊還能搞成這個鬼樣子。不會……不會是林毅乾的吧,試探的問,“表哥啊,這是不是你乾的啊,你下手也太狠了吧!”
“閉嘴,把她給我拿走,看見她就煩。”林毅很嫌棄的對着陳風。
這樣的話更是讓陳風覺得林毅非常的有嫌疑,“不會吧,你居然動手打女人了,太神奇了!哎喲我的媽呀,還要下這麼狠的手,夏天哪裡惹到你了!”
雖然陳風覺得夏天的確挺可恨的,老是有意無意的發~騷來招惹他。如今這樣有點爽,但是卻覺得他表哥大女人這事實在是太驚悚了,他好想公佈全世界他現在的心情啊。就像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那樣那麼開心啊。
“滾!不是我打的,話說你是不是覺得我今天讓你三天內的工作今天做完很少啊,要不要明天早上做完十天的分量啊?”林毅威脅着說道。
林氏集團的工作非常的忙,就算是林毅也不可能一天之內就把十天的事情做完了。更別提只是陳風這個菜鳥,陳風做三天的分量已經是極限了。要是十天的話,他真的寧願辭職當個乞丐去也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