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正式開始公測到現在已經三個月了,距離上次和雷霆破軍他們分開也已經過了七天時間,我的經驗條終於到達臨界了,還差最後100個怪物的經驗,就可以達到30級了。太艱難了,衝30級就要用3個月,真不知道60級,70級時要怎麼練級。
“斷巖斬!99!”
“最後一擊!76!”
“急速突刺!47!”
“回馬槍!24!”(這個不是技能,是主角自己喊的)
“我戳死你!4!最後3只怪!”
“3……2……1!”
隨着最後一隻怪物的倒下,一道白光從天而降。“小爺終於30了!!!”狂吼一聲發泄一下內心的鬱悶。在仙蹤林裡已經混了一個半月了,再漂亮的景色也會審美疲勞,我現在看見樹就想吐。這下終於解脫了,再也不用去看哥布林那張巨醜無比的臉,再也不用去聽大黃蜂移動時的“嗡嗡”聲,再也不用被撕裂者舉着那雙大鐮刀追着跑了。
這個時候我的屬性已經是:角色:神也拍黑磚,職業:武俠,等級:30
力量:36,敏捷:30,智力:0,體質:1
攻擊:111-136(槍系精通高級,增加50%槍系武器攻擊力)
防禦:69,法術攻擊:1-1,法術防禦:2,命中:421,迴避:431
HP:387/387,MP:190/190,移動速度:8.5米/秒。
裝備:“靈魂刺槍”:攻擊:25-41,附加屬性:力量+2,等級要求:29
“邪骸戰甲”:防禦+18,HP+12,附加屬性:力量+2,力量要求:30
“精靈戰盔”:防禦+14,HP+9,力量要求:30,等級要求:28
“精靈護腿”:防禦+15,HP+10,力量要求:32,等級要求:29
“黃蜂皮護手”(輕甲類):防禦+8,閃避+8,敏捷要求:29,等級要求:27
“撕裂戰靴”:防禦+12,HP+8,力量要求:28,等級要求:26
“邪骸戒指”:力量+2,體質+1,等級要求:27
我們三個人沒有再殺一隻怪物,只是找着怪物少的路線,一路衝到
早已經確定的出口。神仙和齊齊昨天也已經到了29級,再打下去也意義不大了,沒有越級殺怪的經驗獎勵,對於我來說就是浪費時間。
走出仙蹤林後神仙也是長出一口氣,對着我們說道:“好了,現在終於出來了,該去玄武城完成肉方交代的事了。買完東西之後直接回天光城。咱下一個練級的地方是“殭屍洞”,回城之後休息一下,各自轉轉,看看有沒有值得注意的人或者事。明天早晨集合後直接去“殭屍洞”繼續衝級,根據大少的情報,現在還沒有玩家去那裡練級,我們必須抓緊時間。以上!有什麼問題嗎?”
“你們先去玄武城吧,我還有點事,先不過去,一會再說。”這個時候可不能跟他們一起行動,我還有很重要的私事要解決一下。
“你能有什麼事?你不是剛剛纔吃了飯,又拉了大便嗎?”齊齊滿臉懷疑的看着我道。
“放屁!難道小爺就只知道吃和拉嗎?”這話問的,太他媽的氣人了。“靠,你們幹嘛一副就是如此的表情?我可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解決一下。”
“行,你自己想幹嗎幹嗎去吧。我和齊齊先去玄武城了。”神仙說完拉着齊齊就向着玄武城的方向去了。
果然還是神仙省事啊,不像齊齊,什麼都要問問。你也想問問?靠!都什麼記性啊?我可是發過誓的,到了30級一定要先把這個心願完成了,我要去暈人~!
不遠處剛剛刷新出一隻半獸人。好了,就是你了,小爺的夢就靠你來圓了!全速向着半獸人衝去,同時從包裹中掏出一直放在最底下的技能書,雙手拍過,技能書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同時也聽到了系統的提示音,“恭喜玩家習得技能-凌風,目前等級爲初級。”什麼?爲什麼和以前的系統提示不大一樣?廢話!我哪知道,研究這麼清楚幹嘛?真想弄明白了就自己問作者去!
“凌風!給我暈!”靈魂刺槍劃出一道藍光,狠狠的砸在半獸人身上。“-154!”一個紅色的損血數字從半獸人頭上飄出。而半獸人受到攻擊後馬上揮舞着手上的骨頭棒子向我追來,顯然那50%的眩暈概率則沒有發揮出來。
追吧,一會看你怎麼死的。凌風15秒的冷卻時間很快過去。再次轉身,出槍,“-139!”。靠,還沒暈。難道新學的技能概率不是50%?不對啊,
技能欄裡明明寫着初級也是50%概率啊。
再來,這下該暈了吧?凌風!“-148!”。我日,還不暈?小爺我還就不信了。又是一個15秒,凌風!“-151!”
“嗷~”我草,居然掛了!怎麼外面的怪物這麼不耐打?
“老天,你他媽不是玩我吧?我日你妹妹!”
這個時候只顧着指着天空大罵着的我,完全沒注意到遠處的一名玩家,已經把剛剛的一幕用攝像功能記錄了下來。第二天的論壇上就出現了這麼一個帖子,“強烈要求提高暴率,已有玩家被逼成神經病!”裡面居然還附帶着我仰天大罵的照片,一時跟帖者無數,好在沒有照清楚咱這張臉。要不這次就丟大人了,咱以後可是還要靠這張臉勾引小MM呢。
連續四下沒有暈到!我算下,二分之一的四次方是多少,恩,十六分之一。這他媽人品啊,是不是有必要一會下線出去買張彩票?對,就這麼定了,一會我就去!弄的我都沒心情了,真怕再這樣下去我會忍不住去撞牆。暈人這項偉大的事業就留到明天去殭屍洞再完成吧,今天就算了。發誓?算了吧,就當我沒說過好了,反正我也不信佛不信道,更他媽的不信教。
倒賣回城卷這項神聖的任務就交給神仙他們去完成吧,捏碎手中的回城卷軸。白光閃過,又回到了闊別一個月之久的天光城啊。果然還是城裡熱鬧啊,隨便在市場轉了轉。都三個月時間了,還是沒發現一個玩家出售屬性裝備和技能書。看來大家還依然過着窮苦的日子啊!被剛纔暈不到人鬱悶的,現在也沒什麼心情亂轉了,索性下線休息一下。
退出遊戲,隨手抓起件T恤套在身上就出門了。現在天氣熱,穿多了可不行,之前在家裡都是光着膀子的。我晃悠悠的來到一個小便利商店,推門後大叫道:“老闆,買張彩票!”
“要什麼號?”
“2222116!”
“給你,兩塊錢,怎麼要這麼怪的號?”
“靠!管這麼多幹嗎?我樂意不行嗎?給你錢。”
一把抓過老闆手上的彩票,扔下兩個一元硬幣轉身出了商店。隨手把彩票揣在口袋裡,又晃悠到一家大型超市買了兩大袋補給,拎着袋子鬱悶的回家。把東西扔到冰箱裡,倒在牀上就睡着了,這段時間還真是累壞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