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本就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我們過着怎樣的生活,只有我們自己可以選擇。”錢小沫目光堅定有神地望着雷銘,如此堅毅果斷的模樣,是雷銘以前從未在她臉上看見過的,“哪怕現在我姐姐病情惡化,但我一樣可以選擇我的生活究竟是悲苦,還是充滿希望。”
錢小沫話音微頓,風沙沙地吹來,從身後吹起了雷銘的衣襬,他始終一句話都沒說。
錢小沫抿了抿雙脣,從雷銘的臉上看不出絲毫的情感起伏,所以她不知道自己說錯了什麼,雷銘的沉默真的嚇住了她。錢小沫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看向李彬,只嘀咕了一句什麼,雷銘根本沒聽清楚,錢小沫已經轉身朝李彬走了過去。
雷銘依舊站在樹下望着她的背影,風從側面吹拂着她的長髮,那烏黑的髮絲翻飛在風中,好像是風要將錢小沫吹散了似的。雷銘只是深情地望着她,她的背影成了他愛意的寶庫。只有望着她的背影,雷銘纔敢真情流露。
就好像,錢小沫同樣只敢望着雷銘的背影深情款款一樣。
他們的愛,都藏在對方的背影裡。
只是一個轉身的距離,他就會知道她愛他,她也會知道他愛她。
可是偏偏,誰都沒有轉身。
雷銘始終一動不動地站在樹下,任憑風吹拂着他的頭髮,眺望着不遠處的錢小沫的李彬。
他不知道錢小沫說了什麼,也不知道李彬說了什麼,雷銘只能看見錢小沫摟着李彬的肩頭,而那孩子的頭靠在錢小沫的肩膀上,身子微微顫抖,依舊哭個不停。李彬平日裡是那樣嫌棄錢小沫,可始終還是會被錢小沫所馴化。
就算不是現在,也是將來。
雷銘輕嘆了一口氣,失憶後的錢小沫,是真正的脫胎換骨了。
她變得,很不一樣。
……
……
午後,雷銘一行三人在教會的食堂裡用了餐,李彬到教堂向主祈禱。
錢小沫站在教堂門口,看着身後鬱鬱蔥蔥的大樹林和眼前那片藍天白雲,莫名的,她心裡有種說不出的熟悉感。她又看向教堂裡,很普通的教堂,沒有療養院教堂的華美大氣,但更多了分神聖純潔的感覺。因爲這裡比起療養院,更加靜謐,更加感覺不到時光的存在。
錢小沫很納悶,蹙眉思索着,她總覺得好像自己曾經來過這裡。
“雷銘……”
錢小沫總歸按捺不住,坐在最後一排雷銘的身邊。
他側頭望着她,錢小沫的眼睛異常的明亮,好像能將人吸進去似的。
“我以前是不是來過這裡?”
雷銘搖着頭,“沒有。”
“真的嗎?”錢小沫有點失落,她還以爲自己真的想起了什麼。
“嗯,至少我認識你開始,不記得你來過這個地方。”
“……哦。”
錢小沫垂下眼瞼,聲音有氣無力,充滿了失望的味道。
雷銘沒有接下去,只是在安靜地等着錢小沫自己說。
“我覺得這個教堂很熟悉,所以我以爲自己來過。好像,和一個人一起來的。就在教堂門口,我依稀還能看見他的背影。不過,可能是我記錯了,也可能只是我的一個夢。”
錢小沫衝雷銘咧嘴笑了笑,示意雷銘不用擔心。
可是雷銘只是那樣神色冷峻地看着她,好像根本沒有在聽錢小沫說什麼。
“嗯……那個……”錢小沫試圖想要打破尷尬,“我們什麼時候回去?”
“別墅裡的東西需要收拾一下,還要確定香媽什麼時候能出院回到別墅。”
“……啊?”
錢小沫一頭霧水,她只是在問現在他們什麼時候能回別墅,雷銘回答的是什麼啊?
雷銘收回眼眸望向眼前,“你不是說,平靜的生活需要自己選擇嗎?”
“嗯……嗯,是啊……”這又是什麼問題?錢小沫不明白。
“別墅裡的東西簡單收拾一下,不用帶走的就不用帶走,回公寓之後可以再買。不過公寓很久沒人住了,現在又多了李彬,需要再找人把公寓重新收拾佈置一下。”
回公寓?錢小沫目瞪口呆,不過至少她終於明白雷銘在說什麼了。
“香媽什麼時候能出院,我們什麼時候搬回去,別墅還需要香媽照料。”
錢小沫怔怔地望着雷銘,一臉木訥得像個木頭人。
“回公寓後,我們之間的協議依舊存在。你可以去療養院上班,由我負責接送。”
雷銘扭頭看向錢小沫,因爲好半天聽不到她的回答。
他原本以爲錢小沫根本沒在聽,可她不是聽得挺仔細的嗎?
雷銘瞧她那樣子撇了撇嘴,站了起來轉身徑直朝教堂外走去。
走了幾步又停了下來,“還不回去?”
說完,雷銘邁着修長的大長腿出了教堂的門。
錢小沫回過神來,應了一聲後急急忙忙追出去,剛追到教堂門口,雷銘已經在草地上走遠,朝那濃郁了一大片墨綠色的樹蔭走去。他一襲白色的呢子長大衣隨風翻飛,短碎的烏髮在風中狂舞的歡愉,他的步子像是踏着風似的輕盈,腳下似乎不染一點塵埃,在午後懶洋洋的陽光勾勒下身上像是跳躍着金色的精靈。
教堂樓頂上的鐘聲忽然響起,震耳欲聾,驚起了屋頂上一羣灰色和白色的格子展翅翱翔。
呼啦啦地撲騰着翅膀,一羣鴿子劃過錢小沫的眼前,飛過雷銘的後背。
錢小沫看得驚目乍舌,這樣的畫面分明是那樣的熟悉啊!
雷銘,早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出現在了她的夢裡。
夢裡的教堂不是療養院的教堂,夢裡的那人也不是一襲白衣的連榮麟。
是他,是雷銘,自始至終,那個人都是雷銘,在錢小沫的心裡,從未改變過。
……
……
跑車穩穩當當停在月間別墅車庫裡的時候,已經快到傍晚了。
錢小沫急忙進了客廳,一面走着一面挽起了衣袖,“我馬上做飯,很快就能吃了。”
李彬跟在她的身後,雷銘是最後一個進的客廳。
錢小沫回頭看了眼李彬,見他垂頭喪氣的模樣,知道李彬還沒從悲傷裡走出來,索性問道:“彬彬,你今天想吃什麼?”
“隨便。”
李彬紅着眼眶,臉上的淚痕還沒幹,可對錢小沫的態度並沒有絲毫的轉變,依舊冰冷生硬。可是錢小沫倒也不在意,好像李彬的回答十分令她滿意。
“我記得有胡蘿蔔……”
“我最討厭吃胡蘿蔔!”李彬扯着嗓子大喊着。
“胡蘿蔔吃了好,營養價值高,小孩子要多吃。”錢小沫笑着,十分有耐心。
“我不是小孩子啦!”
錢小沫回頭衝李彬莞爾一笑,“那我們今晚炒胡蘿蔔絲吃。”
“我不吃胡蘿蔔!”
錢小沫笑得明媚,李彬的反抗最終被無效剝奪,她哼着歌便進了廚房。
雷銘一直望着錢小沫的背影,又看向李彬,看樣子,錢小沫馴化李彬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李彬。”雷銘喚了他一聲。
李彬趕緊轉過身,抽着鼻子,雙眼水汪汪地看着雷銘。
“我找出來給你看的書,你都看完了?”
“看完了,讀書筆記我寫了一整本了。”
“好,給我看看。”
說完,雷銘坐在沙發上,等待着。
李彬的臉唰的一下紅到了耳朵根子,他對自己寫的東西並沒有自信,雷銘看完之後會不會覺得自己不過如此,然後就不喜歡自己了?李彬踟躕着,想找個藉口矇混過去。
“還在磨蹭什麼?你在騙我,其實你根本沒有讀書筆記?”雷銘挑眉,語氣裡滿是不屑。
李彬一下子急了,聲音都不自覺高揚了幾個分貝,“我寫了的!我沒有騙你!”
雷銘不說話,只是伸出右手,手心向上。
李彬一咬牙,拔腿噔噔噔地跑上樓去,沒過多久噔噔噔地又跑到了雷銘面前。
他喘着粗氣,雙手將自己的筆記本遞了上去。
雷銘始終看着李彬,才慢慢翻開第一頁,雙眼微眯,稍稍一怔,這一排排整齊又略帶筆鋒的字是七歲孩子寫出來的?沒有墨漬,沒有錯字和病句,成語使用恰到好處,文章立意新穎,如果不是李彬站在他的面前,雷銘絕對不會相信這出自七歲孩子之手。
李彬小心謹慎地看着雷銘的臉色,擔心雷銘不喜歡,一顆心七上不下的惴惴不安。
雷銘看得很快也很認真,等錢小沫叫他們吃飯的時候,雷銘已經一字不落地看完了。
但是,等到三人吃完飯,雷銘還是什麼評論都沒有發表。
“我吃完了。”
雷銘放下碗筷,沒有多餘的話,便上了樓。
李彬碗裡的飯只動了一半,一直不踏實,見雷銘走了,他更不踏實。
“我瞭解他。”錢小沫突然說道,“如果他真的不滿意你的作品,會當着你的面將你寫的東西批評得一文不值,他很享受那種感覺,所以,你的東西肯定寫得很讓他滿意!”
李彬扭頭看向錢小沫,錢小沫不停地衝着他擠眉弄眼,李彬的臉更紅了。
“你知道什麼……他纔不是那樣的人……”
李彬抱着碗,低着頭,大口大口刨着飯,幾乎把整張臉都要埋進碗裡了。
錢小沫也不生氣,只是將李彬愛吃的菜往他面前推了推,只吃自己面前的胡蘿蔔絲。
李彬心裡也清楚,雷銘要是不高興肯定會當面說他,只不過他纔不想承認錢小沫說得對。
晚餐結束後,李彬依舊乖巧地進了書房。
茶几上擺着厚厚一摞的書,李彬一見,看向雷銘,想着讀書筆記肯定過關了,心裡踏實地抱着書迫不及待地啃了起來。然而沒人和他說話,故意分散他心神的時候,李彬又想起了自己的媽媽,看書的時候並沒有很認真。
他看一行字,心裡就會想起小時候媽媽抱着他將睡前故事的模樣;他看一段落,就會想起媽媽叮囑他吃飯走路的時候都不要看書,會影響胃口和雙眼的視力;他看一頁內容,就會想起陽光好的時候,媽媽會牽着他的手在海岸線散步,他的耳邊是拍浪的大海聲和媽媽婉轉清越的講童話故事的聲音。
等李彬看完一個章節的時候,他的腦子裡全部都是自己以前有媽媽陪伴的點點滴滴。
雙眼最終變得越來越紅,眼眶溼潤了一圈,像是涌起了波浪漣漪,騰昇了一股濃霧將他明媚稚嫩的眸仁所隱藏。李彬漸漸看不清眼前這本書上的文字了,只覺得全是一坨坨模糊的星星點點,眼淚無聲地滑過他的臉龐,啪、啪、啪地接二連三地落在書籍的頁面上。
雷銘看了他一眼,繼續埋頭看文件。
人總是需要哭的,眼淚才能沖淡悲傷。而當痛到無眼淚可落時,悲傷已經深入了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