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不走尋常路的雲川部
晚上睡覺的時候,雲川發現精衛撅着屁股在一個大的木頭箱子裡翻來翻去地找東西。
出於好奇,他去看了一下,然後就真得目瞪口呆了。
精衛的木頭箱子裡裝了滿滿一箱子金首飾!
沒錯,就是一箱子金首飾,很多圖樣雲川看着很熟悉,好像都是精衛在自己情濃的時候騙他畫下來的。
現在,這些圖樣已經變成了金首飾,而且看起來很不錯。
精衛不僅僅有一箱子金首飾,她還有一盒子珍珠,以及十幾件玉器小首飾。
“你哪來這麼多金子啊?”雲川忍不住問道。
精衛隨手從箱子裡撿出來一根簪子朝雲川晃晃道:“這是我們認識第一年你送給我的,是所有簪子裡面最醜的一個,卻是我最喜歡的一根簪子。”
精衛又拿出一根漂亮得多的簪子在雲川眼前晃晃道:“這是去年的時候,你喝醉了,我央求你要的,這個最漂亮了,還有一些也是你送的,不過,送我簪子最多的還是睚眥跟夸父,阿布他們,他們知道我喜歡金子,一旦從市場上弄到金子之後,就會給我打造成金首飾,幾年下來,可不是就這麼多了。”
雲川又看了一眼箱子裡面的金子,現在,他已經可以很負責任地說,精衛,應該就是這個世界擁有金子最多的個人。
金子對於部族來說,其實就是一個廢物,一個真正沒有用的東西,製造工具的話太軟,仔細算起來,好像也只能打造首飾,或者用來裝飾。
精衛是全族都喜歡的人,在族人眼中,這個女人除過長得醜了一些之外,幾乎沒有別的毛病,再加上族長毫無節制地喜歡這個女人,也就很自然地成了全族人眼中的寶。
既然精衛喜歡黃金這種亮閃閃的東西,那麼,拿去就是了。
雲川寵溺地從精衛頭上拔下十幾根簪子,瞅着她的眼睛道:“這東西插一根就好了,插得多了反而不美。”
精衛有一頭長而且黑的頭髮,用一柄簪子將長髮綰起,就已經美麗得不可方物了,用不着把自己的腦袋當成展示金子的展臺。
精衛又把一個長長的珍珠串子掛在胸前,雲川仔細看了一下,就把珍珠串子從精衛脖子上拿下來,把珍珠散開,將雜色珍珠,以及那些三扁四不圓的珠子統統去掉,湊齊了一些一般大小的珍珠串在一起,給她戴在脖子上,珍珠串子雖然不長,卻剛好在她潔白的脖子上圍繞一圈,在燈光下,珍珠散發着瑩瑩的光芒,將精衛襯托得更加美麗了。
從水盆裡看過自己的模樣之後,精衛認爲丈夫很會打扮女人,所以,就把衣衫脫了一個精光,等着雲川繼續給她搭配衣衫呢。
說真得,精衛的身材好得出奇,再加上她的腹部微微隆起,頓時,就把一個女人一生中最美麗的模樣展現出來了。
而云川也希望精衛能在這場盛會中出類拔萃,畢竟,這一次來的人中間,有軒轅的妻子,還有蚩尤的妻子,臨魁的妻子,他雲川的妻子自然是要光芒四射的。
雖然妻子這個名詞僅僅適用於雲川,軒轅兩族,其餘兩族來的女人只可能是跟蚩尤,臨魁睡覺的女人,雲川還是想用這一次的盛會來擡高這些女人的身份地位。
這看似是一個毫無意義的舉動,可是呢,這對雲川想要推廣的制度與規矩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被雲川打扮出來的精衛,果然滿足了雲川對女神的所有想象,想要褻瀆一下女神,看到她微微隆起的肚子之後,就只能強自忍耐,想要賦詩一首,卻因爲文化不夠,怎麼都作不出來。
這就要怪屈原,宋玉,曹植這些人了,他們已經把女神的美貌與姿態描寫的到了極致,導致雲川想要讚頌一下精衛的美麗,避開這些人描述女神的話語之後,雲川發現自己除過會說一句:“臥槽,好美”之外,竟然找不出別的適合的語言。
在這方面,雲川確實是不如總是吟誦“大鼓咚咚響”的刑天,至少,人家在拍老神農馬屁的功夫確確實實是天下第一人。
原創非常的困難,所以文化需要積累,所以說,老祖宗留下來的文化纔可以光耀古今,如果沒有這些東西,後世的那些笨蛋們,見到美女之後,就真得只能說一句——臥槽,太美了。
血紅色的太陽從山巔升起來的時候,大地立刻變得光明,僅存的一些薄霧還在平地上流淌,等幾聲雞啼出現之後,薄霧也就被早早出門耕地的牛蹄子給踏碎了。
奴隸們紛紛從一些竹樓裡出來,拿起工具經過一大排巨大的陶鍋之後,他們的木碗裡就裝滿了大雜燴食物,對雲川部的族人來說這些食物不好吃,可是,管飽,在雲川看來,這些重油種鹽的食物對身體不利,可是呢,對於這些將要出苦力的奴隸們來說,卻是最適合的食物。
雲川部的奴隸腳上沒有套上木鞋,脖子上也沒有枷鎖,實際上,他們的四肢非常的自由,只要他們願意,可以盡情的在荒原上奔跑,甚至不會有人去追趕。
阿布對自家的飯食非常地自信,就算是有逃跑的奴隸,他們也終究會因爲雲川部可口的飯食而自己回來。
不過呢,直到現在,雲川部沒有逃跑的奴隸,一個都沒有,雲川部對於苦力一天吃三頓飯的規矩,對於奴隸們來說,就是一道結實的不能再結實的枷鎖。
也就是背石頭勞累了一些,假如不用背那些幾乎背不完的石頭,他們情願在雲川部待到老死。
也不知道是誰,點燃了一片荒草,熊熊燃燒的荒草製造了大量的煙塵,流浪野人們目光灼灼地瞅着火場,恨不能丟下手裡的石頭,加入到墾荒的隊伍中去,因爲,等這個寒冬過去之後,他們將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田地,也將擁有一座屬於自己的房子。
不過,想要得到這些,首先就要把王需要的城牆壘起來,以後呢,大家都會住在有高牆保護的城池裡,不再擔心那些覬覦他們肉體的野獸,毒蟲,以及突如其來的戰爭。
奴隸們不解地看着跟他們吃一樣食物的流浪野人們,突然爆發的幹活熱情,在得到他們只要熬過五個寒暑之後,也將跟這些流浪野人一樣,擁有自己的土地,房子,種子,耕牛,農具,妻子,孩子之後,幹活的速度也加快了許多。
雲川是一個公平的人,他需要一座城池,這些人需要一個可以容納他們,並且可以保護他們平安的強大部族,這兩者是不矛盾的,只要雲川擁有了一座城,那麼,這些人將會獲得他們期望的東西。
雲川準備將這種交換一直延續下去,部族需要的東西很多,而這些人的要求卻總是不變,這就給了他足夠大的操作空間。
肚皮上裹着裘皮的兩隻小象甩着軟塌塌的鼻子從山洞口經過,見雲川正在吃早飯,就用鼻子捲走了一些果脯,然後就急匆匆地去找它的父母親去了。
大象羣踩着露珠,拖着沉重的木頭從森林中走出來,小象找到了象羣,就跟在母親身邊,已經三歲的它還需要不停地吃母親的奶水才能活下去。
引導大象羣的人,見小象鑽進了母象的肚皮下邊,就讓象羣停了下來,從大象背上取下一個個七八斤重的麩皮饅頭,每頭大象分一個,這對大象們來說是最好的犒賞。
睚眥騎着大青馬從雲川身邊經過,見族長好像沒有看見,就重新走了一遍。
雲川看到了大青馬前腿上綁着的繩子,就搖搖頭,這說明大青馬依舊不服管教,只要一鬆手,就會跑沒得影,所以,兩隻前腿上纔會綁上繩子,限制大青馬的跑步速度,被限制了跑步速度的馬,還能叫做馬嗎?
不過啊,這些野馬讓武士們用來練習如何駕馭馬匹,倒是一個很好的主意,除過被摔骨折的武士有點多之外,再沒有別的缺點了。
睚眥見族長還是看不見他跟大青馬,就咳嗽一聲道:“王,我已經可以騎着大青馬狂奔了。”
雲川擡頭看了一眼騎在高頭大馬背上的睚眥,指着大青馬腿上的繩子道:“有本事你把繩子解開試試看,你所謂的狂奔也僅僅比大野牛跑得快了那麼一點而已,戰馬真正奔馳的模樣,你還沒有感受過。”
睚眥從大青馬背上跳下來,蹲在雲川身邊道:“王,您嘗試過?”
雲川點點頭,眼中露出回憶的模樣緩緩地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我騎在馬背上,在草原上奔馳,當時,那匹馬越跑越快,我的心也越來越輕,就像是要飛起來一樣,大地在我腳下不斷地向後飛奔,耳畔沒有別的聲音只有呼呼的風聲。
在那一刻,我覺得我就是戰馬,戰馬就是我,我們是最親密的夥伴,只想永不停歇地在大地上奔馳下去。”
雲川講的入神,睚眥也聽得入迷,過了一會,睚眥抱着大青馬的脖子道:“我一定會有辦法讓大青馬成爲我最好的夥伴的。”
雲川輕笑一聲,點點頭,往嘴裡放了一塊桃脯道:“我希望你能完成雲川部第一例馴服野馬的實例,也早點享受到你從未經歷過的速度!”
睚眥想了一陣道:“我要是抓來幾頭老虎,剪掉爪牙之後跟大青馬養在一個馬廄裡,由我來日夜不停的保護大青馬不受傷害,您覺得這個法子能成嗎?”
雲川瞅瞅大青馬那雙溼潤的大眼睛,嘆息一聲對大青馬道:“你的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