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二豈能受此侮辱?要是就此退縮,那比要了他的命還要緊。
瞧見貨郎靠得近,他掄起拳頭便是一下。貨郎雖然看起來靈活,卻也相對顯瘦,自然力氣是不如他的。如果結結實實砸上去,肯定不會輕。
可是貨郎卻不躲閃,直到拳頭欺近身旁才驀地一跳,斜過旁邊半尺,一把抓住牛二的胳膊,反手一擰。
看着動作簡單,但是牛二卻覺得手上一股大力傳來,抵抗不住,吃痛之下只能跟着扭身,想抵消這股力道。只是他身形甫動,下盤不穩之時,貨郎一腳攛來,登時便把他踢倒在地。
同樣是電光石火的一剎那,勝負已分。
王倫在旁邊看得仔細,心下十分佩服。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這貨郎的身手,絕對不簡單。
牛二坐地,長喘了一口氣,便覺得從心窩到胳膊無一處不痛,馬上便蹬地打滾撒潑。人羣也有笑的,都覺得舒暢無比,想來平時都是被他欺負得狠了。
貨郎見解了王倫之圍,轉身拿了扁擔便要離開。王倫趕緊喚住他:“好漢慢走,且受王倫一拜!”
穿越到今天,這纔是他最誠心誠意要拜一個人。
貨郎搖搖頭說:“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本是我等分內之事,何足掛齒?”
越是如此,王倫越是想交結他。不知道自己出路在何方,萬一哪天真的上梁山了----雖然他對此從無執念,也總得認識幾個能保命的好漢在身邊吧?再者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要在東京城裡落腳,結識這樣的朋友也是很有必要的。
“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壯士幫了王倫,如果不管不顧就此讓你離去,傳揚出去,豈不落了我‘白衣秀士’王倫之名!敢問兄臺名諱?”既然是江湖中人,那麼這個外號便有叫賣的必要。水滸裡好漢相聚,都講究的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在後世認識好友也要磋一頓的麼。
貨郎果然是性情中人,見王倫甚有誠意,也不好就此轉身離去的,只能客氣:“小事一樁,何足掛齒?在下石秀,因爲自小好打不平,江湖上略有薄名,人稱‘拼命三郎’的便是。”
好傢伙,無意間竟然認識了水滸裡響噹噹的一條好漢!這石秀,精似武松,拼勁不弱李逵,在書中上應天罡,多有功勞,連金聖嘆都贊爲水滸好漢裡的中上之人。
“原來是石兄弟,小弟舊日曾聽江湖朋友說起過拼命三郎的名聲,竟然卻在此處!果真是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勝似聞名。如果石兄不棄,小弟略備薄酒,且請到旁邊小敘。”
出來混,身邊總要有幾個好兄弟幫襯。這石秀有義氣且不說,光憑一身好武藝足可以幫自己橫行東京街頭了,再說他立身又極謹慎,所以王倫很想結識。
石秀見王倫執意甚誠,也不做作,便要攜他一道小酌一番:“王兄弟如此盛情,倒讓石某推託不得了。”
他們聊得很嗨,不想牛二卻壞了他的好事。
這廝被打倒之後,潑皮本色一露無疑。見石秀竟然和王倫聊上了,對他不管不顧,還要離開,當下也是發急,一連聲催促兩邊店鋪主人快些報官。
牛二是何等人,如果任由石秀他們離開,難保事後他不來撒潑找事。所以一家店鋪的主人便上前攔住王倫他們說:“好漢且留步!”
王倫等人看時,卻是個年近半百的老漢,此時他已拉住石秀的手,急切地說:“好漢且慢離開,你們一走,這牛二若是拿我等撒氣,如何是好?”
看他身疲年衰,難保他們走後牛二不會把氣撒在他們身上。這等潑皮,惹上了就是大禍事。
“無妨,你等且去報官。”石秀很豪氣地說。好漢一人做事一人當,他纔不會牽連別人。再說只是鬥毆而已,本不算大事,這牛二既未受傷,頂多是申斥幾句便了事,哪個官府願意審理這芝麻大事。
“就是,此事原本因小弟而起,縱到官府,小弟也會去說個明白。”
短短兩天已經兩進宮了,王倫對官府的懼怕之情反而減消很多。只是這離開還沒有半日,卻又要去面官,不知道孫定他們見了之後是否會譏笑自己是個禍精?
天子腳下公人原本就很多,一聲哨響便有幾人來到,問清緣由之後,也未讓石秀等人受苦,便帶他們和一衆街坊去開封府落案,看來對牛二爲人已經是很清楚了。
有心想讓兩位小娘子做個見證,但是她們卻溜得沒影了,很不仗義啊!但是王倫還是抱着理解的心態,也許作爲女眷拋頭露面不方便吧?
如此小事,根本不需驚動府尹,早有當值推官接案。
問了緣由,其實案情很簡單,此番詢話,不過是公事公辦。
“是誰打了人的?”
“無人打他…是那牛二橫行霸道,欲當街對女眷無禮。小人勸阻,反被其拉住要打,幸虧有這位好漢相幫才未傷着。牛二盛氣要打這位好漢,反被自己摔倒。小人所說均實,這牛二是此地有名的潑皮,有衆街坊爲證。”
整個過程大致如此,不過被王倫顛三倒四地一說,確實顯得牛二罪有應得。所謂牛二自己摔倒云云,放到對衆街坊對他的評價之前,也是故意爲之。
總之是大事化了,小事化無,還要把牛二的劣跡先擺出來。這樣一來,也許不但無功,還能被頒發個什麼“見義勇爲”、“好市民”之類的獎章也不一定。
“胡說!明明是這個外地人仗着拳腳上功夫欺負本地人!現在小人腳也動不得了、腰也傷了,請大老爺做主!”牛二說完,直挺挺地跪下。
哪裡見到腰上有傷了?再說明明見到石秀一腳揣在他的咯吱窩,根本沒有腳傷這回事啊?而且他這一跪也甚是靈活,只能說惡人先告狀、壞人難磨。
那推官見牛二如此腌臢,也懶得計較,也不問石秀口供和街坊證詞,便隨口判下:“牛二,我多聞得你的劣跡,今日之事,總與你平素爲害街頭相關。不過鬥毆滋事,總非我大宋律法所不容!所以石秀,你打人在先,本官判你賠償牛二醫藥費用若干,你可同意?”
我靠,這操作也太神奇了吧?這是各打五十大板啊,而石秀相對還重些。
“大人,是牛二騷擾女眷在先,學生無力阻止反被其威脅要打,這位石兄弟因此打抱不平!再說牛二並未受傷,他是在蒙弊大人!”王倫忍不住說。
“是麼?”推官慢悠悠地說:“俠者,以武犯禁,放着東京城中那麼多做公的不管,卻要你一個貨郎和秀才強出頭!再說牛二騷擾女眷,可有證人?”
牛二乜着眼看衆人,各街坊都知道他的爲人,而且此次事件其實並不大,但是過後難免會被其盯上。有道是不怕賊偷只怕賊惦記,他若是三天兩頭來鬧事,家人的生活、店鋪的生意還要不要?那時又有誰來爲自己打抱不平?
見無人作答,王倫只能自己頂上:“稟大人,那女眷是坐馬車路過,現在想來已經離去。但是此事確實是真,否則小人也不能去主動招惹牛二這等人,有道是寧與君子結怨、不與小人結仇。再說有當值鋪兵都在現場,大人可以詳問。”
潘金蓮的地址他倒是有,但是沒必要的話不想把她們牽扯進來,畢竟女子的清譽要緊。
那推官點點頭,王倫一番話說得妥貼,更主要的是話說的相對斯文,很入他的耳。
其實鋪兵就在左近,推官根本就是懶得問。
宋朝官府會在大城市設立“廂”,“治煙火盜賊公事”,類似於警察局;廂下面置“巡鋪”,又叫做“巡警”,類似於派出所。比如汴梁城的街道,每隔三百餘步,便設置一所巡鋪,鋪兵五人,夜間巡警收領公事。上次王倫被抓,就是夜間鋪兵乾的事。
如此密集的安保,一般人基本上沒有刑事犯案的機會、或者犯案後極難逃脫。王倫被冤作盜賊,除了官府昏聵,沒有現場抓住其它賊人是一大要素,只能說時遷溜得太快了
牛二橫衝直撞地在街上走,鋪兵說看不見是絕對不可能的,任其肆意妄爲,只能有一個答案:懶得管或者習以爲常了。
王倫漸漸對這個朝代有了解了,因此偏把鋪兵拉進來。也不管他們是否真的看到牛二騷擾女眷,畢竟他們職責如此。
不能讓他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不想這推官還確有做葫蘆僧的潛質,他點點頭:“縱然此事是真,牛二已然受了教訓,你也未曾參與鬥毆,倒是那石秀----”他看過去:“當街動武,視王法如無物!念你是初犯,又非本心,本官且寄下一頓打。只是牛二既傷,你需仔細照顧周全。保辜十日內若無大礙,本推官便判你無罪!”
古代醫療條件不足,對於內出血等症狀無法及時斷定,於是便有了“保辜”之說。
所謂保辜,通俗地說,就是被打的人不知道有沒有內傷,就需要行兇者負責康復,在此期間內如果無事,即以傷情判定行兇者罪責的制度。
至於期限,唐律曾對鬥毆傷人定下以十日爲限:“諸保辜者,手足毆傷人限十日…限內死者,各依殺人論;其在限外及雖在限內,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毆傷法。”宋襲唐朝制度,因此也沿用了這條律法。
雖然對牛二這等潑皮很冤枉,但是這個制度卻是極好的。
只是苦了王倫等,做個好事還要吃這種掛落,果然濫好人做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