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改善
陳王莊四周的山脈叫烏雲山,曾多年烏雲蓋頂,雷雨天氣很頻繁,一直到建國後才慢慢好轉。
整個縣城被烏雲山圍在中央,曾經的縣城名字就以烏雲來命名。
後來在五十年代才把烏雲改成了凌雲。
陳凌來到山腳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廠的斷壁殘垣倒是早已看不出來,畢竟已經過去了近十年時間。
但廢棄的磚塊,石頭仍然到處都是。
放眼望去,連枯草都沒有幾根,光禿禿的一片。
還有橫七豎八的一道道深溝。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時候,被山上的水流沖刷出來的。
總之,滿眼的廢棄、荒蕪。
這跟眼下的季節沒有多大關係。
一塊土地有沒有生命力,就跟一個人是精神飽滿還是精神萎靡一樣,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尤其是這塊地,足有三十畝,這麼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長東西。
是個人就知道有問題。
陳凌從洞天取出鋤頭,隨便刨了兩下。
抓了把土在手裡,表層土料分散嚴重,沒有絲毫水分在裡面。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堅硬,一鋤頭刨下去跟砸在石頭上似的。
刨了沒幾下,就震得陳凌手腕發麻。
“我靠,這也太硬了吧!”
陳凌一陣瞠目結舌,他本來打算找個犁耙,把這塊地犁上兩遍呢。
現在看來,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動。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着巨量石灰,當年地震突發,好多地方出現塌陷,石灰廠內的幾百口石灰池,包括已經裝袋的,全部塌進了地底下。
在如此巨量的石灰作用下,土壤中的水分和養分根本留存不住。
經年日久的,近十年沒人管,就導致土壤表層鬆散,下層嚴重固化。
蓋房建廠還好說。
要是用來種地,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廢田。
“若是沒有日月洞天……”
“在這樣的地方,搞個養殖場,似乎也不錯。”
陳凌扛着鋤頭環顧四周。
然後繞着田埂轉了轉,把裡面的廢棄磚塊,亂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用鋤頭挖出一個個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個撒了進去,把土埋好。
再從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來,用瓢舀上一瓢,隨便潑灑兩遍。
反正兩碗之後沒效果,也不用擔心浪費掉。
很快就見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沒過幾分鐘,就已經長到成熟了。
陳凌拔了一棵,剝開品嚐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點。
但要是拿這個和在洞天內部種植的花生來對比的話,那差距就不是一星半點了。
原因很簡單: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這地方的土壤太差勁。
“不過,也沒有白費功夫。”
陳凌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滿意的笑容。
“跟我預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着種植一遍作物,土壤也會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還是可行的。”
“今天種一片,明天種一片,花點時間就能把這塊地種個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還能收穫三十畝花生。”
“到時候,在縣城找人家一賣……”
“正好這兩年推廣大棚種植,就說是大棚裡的剛刨下來的新鮮花生,嗯,以後有東西賣都能用這個藉口。”
其實呢,大棚種植基本上是沒有種花生的。
從反季蔬菜,到反季水果,都能掙錢,但種糧食的相當少。
但誰讓現在的人們對大棚不熟悉呢?
這麼一想,陳凌立馬有了幹勁,站起身繼續刨坑種花生。
不得不說,一個不常幹農活的人,突然下地幹活,生疏就不說了,關鍵是累。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比如說翻地吧,別看人家在田裡,一鋤頭一鋤頭的刨地翻土,看上去挺輕鬆,挺有意思,還很好玩的樣子,要是換成自己,當真是不幹不知道,一干嚇一跳。
除了身體累,心裡也累。
不常幹下地幹農活,不會巧勁兒,往往把活兒幹得一塌糊塗,速度慢,效率還低。
自己都越幹越氣悶,就別說把活兒幹好了。
當然了。
這也就是現在陳凌不一樣了。
曾經在另一個時空也讀過大學,服過兵役,在部隊養過豬種過菜,算是有點經驗。
雖然莊稼活的把式不算多好,但當他熟悉起來之後,幹起來還挺像那麼回事的。
越幹越順手。
這個季節沒人上山,也沒人來這偏僻地方。
他埋頭種着花生,刨坑、放種、澆水,省略了正常的犁地、翻地、蓋土、壟溝等步驟。
居然只花了三小時左右,就把一畝地花生種完了。
要換成其他人種花生,一畝地起碼也要忙活一天。
……
初春微涼的山風下,大片的花生鬱鬱蔥蔥隨風晃動,讓人心生喜意。
讓陳凌的心間也充滿希望。
“我好像預估錯了啊,種一畝地花的時間並不太久,而且我也不算太累。”
“難道是洞天溪水改善了我的體質?”
陳凌握了握拳頭,只覺得身上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氣。
雖然是冒了汗,但身上渾身發熱,充滿了幹勁。
彷彿一臺剛燒開的機器,正要準備發力呢。
“這傢伙,以後套上犁耙能當牛使喚了。”
陳凌晃了晃拳頭,自我調侃了一句。
然後舞動着鋤頭,把已經長至成熟的花生刨下來。
種花生容易,收花生就難了點。
到了中午,才把這一畝地花生收入洞天。
“啊,還是這種生活好啊,簡單、充實又快樂。”
陳凌擦了擦額頭的汗,伸着懶腰笑道。
換做以前的他可能覺得農村生活枯燥無味,不如在家躺着,或者找個賺錢快的路子,天天享受,那樣才滋潤。
現在在另一時空經過數十年人生的洗禮。
才知道這樣的生活有多珍貴。
那時候他也想過回老家種種地,養養鳥,但很可惜,當時的田園生活早就變了味道。
回去也會被村民私底下指指點點,彷彿覺得他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來逃難似的。
實在是沒意思。
而現在正好,他很幸運的擁有一座神奇的洞天福地。
不用爲吃喝發愁。
也不需爲生計奔波。
沒有任何顧慮,就能安心過他想過的生活。
多好。
對於一個經歷過快節奏社會,在越來越大的壓力下喘不過氣的男人來說。
眼下的這種生活纔是最好的,舒適安逸,給多少錢也不換。
“我這花生每畝地產量大概能達到六百斤左右,下午有空再來種它一畝地的,明天就去縣城賣。”
陳凌喜滋滋的合計着。
多年不幹農活了,現在下地體驗了一把,心裡滿足極了,就覺得非常過癮。
尤其洞天的神奇,讓他很快就能嚐到收穫的喜悅。
也能夠自己切切實實的拉到城裡去賣。
手動去變現。
那感覺比在後世玩種田遊戲還要上癮啊。
陳凌心情舒暢,回家的路上還胡亂哼着小曲兒。
“花生好啊,花生妙,花生榨油呱呱叫。”
不得不說,花生確實是好東西。
本身就能改善土壤。
雖不起眼,但卻是用來榨油的必需品。
在這個年代的糧食作物裡面,價格屬於偏高的。
他們這裡山多農田少還不明顯。
在外面有很多地方,尤其平原地區,這個年代很多農村花生和黃豆都是家裡的大頭收入。
……
陳凌回到家的時候,都下午一點多了。
一黑一黃兩隻小狗崽被他抱在懷裡,正睜着烏溜溜的眼睛四處亂看。
這兩個小傢伙在洞天裡算是待舒服了,茅屋裡睡了大半天,陳凌折騰花生那麼大動靜,都沒把它們吵醒。
現在精神得很,被陳凌抱在懷裡也不老實。
不停地扭動身子,想往陳凌肩膀上爬。
“飯好了嗎素素。”
陳凌喊了一聲,走進院門。
“好了,鍋還沒端,就等你回來哩。”
這時,王素素正坐在院子里納鞋底。
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聽到陳凌的聲音,一擡頭就看到他抱着兩隻小狗崽走了進來。
“呀,小狗?”
本來被耕地搞得心緒不寧的王素素,頓時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過來。
“阿凌你不是不喜歡狗嗎?咋突然抱回來兩隻小狗?”
輕輕的摸了摸陳凌懷裡的兩隻小傢伙,王素素有點好奇。
“土地廟那邊撿的,這兩隻小狗還沒斷奶呢,母狗就死掉了。”
“扔在外邊不管的話,遲早餓死,我看着怪可憐的,就抱了回來。”
“你要是不喜歡,養大些我們再送人。”
陳凌笑了笑,說道。
“別,不要送人。”
“我很喜歡的……”
王素素一聽養大送人就緊張了,急忙把兩隻小狗抱到自己懷裡,輕輕撫摸着。
她是很喜歡狗的,可惜之前陳凌不讓養,嫌到處拉尿太髒,另外也容易滋生蝨子和跳蚤。
現在好不容易陳凌主動抱回來兩隻,她高興還來不及,哪裡肯送人。
“對了,交換耕地的事辦好了,辦好後我去荒地那邊看了看,情況沒想的那麼糟糕。”
陳凌主動告知上午的情況,免得王素素擔心,又不敢問。
把這事兒一直壓在心裡,憋出問題就不好了。
“我挖了點土回來,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