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二歲起我就認定,李銘瑄是我這輩子要嫁的人。
那一年農曆正月,LS集團舉辦迎春晚會,爸爸作爲集團最大的股東受到邀請攜帶家眷參加。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李銘瑄。
十五歲的他,有着超乎同齡人的聰慧與成熟。挺拔的身材,寬闊的肩膀,舉手投足間流露出貴族公子的風範。
爸爸對我說,他是李董事長的二公子,也是集團內各股東看好的集團繼承人。
晚會中,李銘瑄舉着酒杯依次向集團各股東、員工代表敬酒,不卑不亢,大方得體,贏得一片讚許的目光。
在見到他之前,我從未見過這樣的男孩子,只覺又是欣賞又是欽佩。
晚會進行到高潮時,站在臨時搭建的舞臺上的司儀舉起話筒,對衆人說道:“各位來賓,很高興大家來參加今天的晚會。下面,有請我們的李董事長宣佈一個喜訊!”
會是什麼喜訊呢?我滿懷好奇翹首以待,不意瞥見爸爸臉上漾出成竹在胸的笑容。
李董事長已經站在了舞臺中央,舉起話筒:“各位,藉着今天的大好機會,我向大家宣佈:我的兒子李銘瑄,與馬敏忠先生的千金馬翹,於今晚舉行訂婚儀式!”
話音剛落,四周響起一片掌聲,而我看着身旁的爸爸,一片茫然。
在我還沒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爸爸已將我牽到了舞臺中央,站在了李銘瑄的面前。
他好高,我站在他的面前,只及他腋下。
李銘瑄把一枚簡約的白金戒指套在我的手上,然後拉起我的手,面對着衆人。
我看着眼前這個風姿俊逸的男孩子,怔怔地不知如何迴應。
我聽到李董事長信誓旦旦地向衆人承諾:“等到李銘瑄滿二十五週歲的時候,就是他和馬翹履行婚約的日子。”
我還聽到周圍所有人湊趣的笑聲以及一些諸如“花好月圓”,“百年好合”之類的祝福。
我們都還那麼小,這個婚約……
十二歲還是少年不識愁滋味的年紀,而三年後的十五歲,已是情竇初開。
我喜歡李銘瑄,喜歡他思考問題時專注的神情,喜歡他踢足球時帥氣而充滿活力的身體,喜歡他站在LS集團員工面前君臨天下的聲勢。
十八歲的他已經有了自己的別墅,也方便我頻繁地去找他。
只是每次我自認爲能給他一個驚喜的時候,他看我的目光,從來及不上我對他的情意綿綿。
似乎,我和他之間那臺感情天平是傾斜的,我在乎他,遠比他在乎我多得多。
我認爲
,感情這種事情應該是能夠培養的,因而腳步更勤地去找李銘瑄。
那時,唸了大學的李銘瑄在暑假時候進入LS集團實習。
我以爲他會坐上高層的位子,在辦公室裡指點江山,而他,出人意料地從最底層的搬運工做起,與員工們打成一片。
每天中午,我去給李銘瑄送午餐的時候,總看到他與三四個搬運工一起坐着聊天,極爲隨意,絲毫不擺公子哥的架子。
對於這點,我十分反感。
我們從生下來起就高高在上,那些出身平凡地位低微的基層員工,怎麼配和李銘瑄平起平坐?
於是,在某個下午,我委婉地向李銘瑄表達了自己的想法。沒想到,我的話引起那麼大的反感,他的態度立刻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語氣冰冷地下了逐客令:“既然你覺得和基層員工打交道有失你大小姐的身份,那麼從今天起,你不要再來找我這個‘基層員工’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申辯着,“你看你哥哥,他就在行政部當行政主管,你爲什麼不學學他?”
“哦?我還看不出來你很欣賞我哥嘛。”李銘瑄的臉拉了下來。
“不是。”我以爲他誤會了,慌得不知如何是好,話也說不利索,“我只是,只是覺得……”
“覺得我們是貴公子是千金小姐,生下來就高人一等,是不是?”李銘瑄笑得有些不屑,“人與人本來就是平等的,沒有誰比誰高貴。馬翹小姐請回吧,這裡不適合你。”
“你!”我指着他,氣得說不出話來,再留下來就顯得我太自作多情了。
我提起包飛奔出門,眼眶忽然溼了。
這是我和李銘瑄第一次吵架,起因是爲了不相干的基層員工。
二十歲的時候,我從當年懵懂無知的小女孩長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攬鏡自照時,也不禁沾沾自喜:高挑的身材,精緻的五官,柔順的長髮,鏡中的我是美麗的,臉上泛着驕傲的笑容。
再過兩年,我就會成爲他的新娘,我的夢想,很快會變成現實。
彼時李銘瑄已經大學畢業,成爲LS集團的市場總監,負責日常業務的洽談與處理。他有自己的辦公室,自己的工作團隊。對於他這樣的轉變,我倍感欣慰,這纔是他應該坐的位子。
聽爸爸說再過五年,董事會就會進行換屆選舉,屆時李銘瑄會接替他父親的職務,成爲新一任的董事長。
我十分憧憬李銘瑄成爲董事長的那一天……
那個時候,我已經是他的妻子,和他攜手並肩,站在高高的舞臺上,睥睨衆生。
是的,
我一定會是他的妻子——這隻因爲李銘瑄在大學裡,一心一意撲在學業上,連一個女朋友也沒交過,何況我們早在多年前就有了婚約,我,是他唯一的選擇。
自從李銘瑄上班之後,我的生活中就多了一個定期前往的地點——他的辦公室。
我依然喜歡每天中午給他送午餐,然後在一旁看着他吃。能夠靜靜地看着他,便是我最大的滿足與幸福。
那天中午去找李銘瑄的時候,他不在,我便在他的辦公室裡等他。
片刻之後,他的秘書甘曉把一份用於下午開會的文件送了進來。
以前,我是連看也不多看一眼這個相貌最多不過就是清秀的女孩子的,但是今天——我看到她的手腕上,一條手鍊輕輕晃動着。那條手鍊,與我前幾天送給李銘瑄的一模一樣!
我從李銘瑄的位子上起身,上前抓着甘曉的手質問道:“你的手鍊哪裡來的?”
“是,是瑄少爺……”甘曉有些心慌的測過了頭。
果然是李銘瑄將我送他的手鍊轉送給了她!我怒氣衝衝地打斷她:“你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秘書,憑什麼收他的禮物,你給我拿下來,還給我!”
“馬小姐,我想你誤會了。”甘曉溫和地解釋着,“手鍊不是瑄少爺送的,我看到瑄少爺手上拿着一條漂亮的手鍊,就借來看了一看,然後去買了同款。”
我狐疑地看着她,不知道該不該相信她的說辭。隔了半晌,我仍覺氣不過,又訓斥道:“做人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一個做秘書的,不要老是無緣無故接近……”
“你在說什麼?”李銘瑄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了,很不客氣地打斷我的話,“我的秘書怎麼做人,還用不着你來教!”
我帶着撒嬌的口吻辯解道:“我只是幫你教訓一下她而已,我不喜歡有人戴和我一樣的手鍊。”
送給李銘瑄的手鍊是情侶手鍊,我自己的手腕上也帶了一條。
“不喜歡?那容易啊,把你自己手上的扔了不就得了?”李銘瑄說着,從抽屜裡取出我送他的那條手鍊,塞到我手上,“乾脆,連這條也一起扔了得了!”
“你……”我怔怔地拿着被退回的手鍊,又驚又氣,說不出話來。
一直以來,我很清楚自己在李銘瑄心中的地位。我知道他不喜歡我,但是我們畢竟有婚約,我相信只要他娶了我以後,就能體會到我的好,總有一天,他會愛上我的。感情這個事情,不是可以培養的麼?
我緘默地帶着手鍊離開他的辦公室。
路上,我暗暗下了決心:我一定要讓李銘瑄漸漸愛上我,非我不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