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七支菸(2)

“誰敢說我學妹瘋了?”秀枝學姐放下筷子,握了握拳頭。

“哈哈……哈哈……哈哈哈……肉不要煮太久,趁軟吃,趁軟吃。”

柏森乾笑了幾聲。

一個月後,明菁的小說終於寫完了,約三萬字。

篇名很簡單,就叫《思念》。

“不是說寫完後要讓我當第一個讀者?”

“哎呀,寫得不好啦,修一修後再給你看。”

不過明菁一直沒把《思念》拿給我。

我如果想到這件事時,就會提醒她,她總會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廳看小說,我走過去,伸出右手:“可以讓我看嗎?”

“你也喜歡村上春樹的小說嗎?”

“我不是指這本,我是說你寫的《思念》。”

“村上春樹的小說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這樣好了。我有幾本村上春樹的小說,你先拿去看。”

明菁從揹包中拿出兩本書,連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裡。

“你全部看完後,我再拿我的小說給你看……”

話沒說完,明菁馬上背起揹包,溜掉了。

我整夜沒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說。不知不覺,天就亮了。

躺在牀上,怎麼睡也睡不着,腦子裡好像有很多文字跑來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卻又覺得陌生。

因爲念研究所以來,接觸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還有一堆數學符號。

我離開牀,坐在書桌旁,隨便拿幾張紙,試着把腦中的文字寫下來。

於是我寫了:

我,目前單身,有一輛二手機車、三條狗、四個月沒繳的房租,坐在像橄欖球形狀的書桌前。檯燈從左上方直射金黃的強光,我感覺像是正被熬夜審問的變態殺人魔。書桌上有三支筆,兩支被狗啃過,另一支則會斷水。還有兩封信,一封是前妻寄來的,要求我下個月多寄一萬元贍養費,因爲她賓士車的前輪破了。“我好可憐哦。”她說。另一封是玫仁杏出版社編輯寄來的,上面寫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會讓我死得像從十樓摔下來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沒洗澡而發癢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說一個故事。我是那種無論如何不把故事說完便無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哦。

要說這個故事其實很難啓齒,即使下定決心打開牙齒,舌頭仍然會做最後的抵抗哦。等到牙齒和舌頭都已經淪陷,口腔中的聲帶還是會不情願地緩緩振動着。像是電池快要沒電的電動刮鬍刀,發出死亡前的悲鳴,並企圖與下巴的鬍渣同歸於盡,但卻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熱感。

這還只是開始說故事前的掙扎哦。

不過當我開始準備說這個故事時,我的意思是指現在,我便不再掙扎了。或許我應該這麼講:不是我不再掙扎,而是我終於瞭解掙扎也沒用,於是放棄掙扎。然而即使我放棄掙扎,內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樣深的地方哦,仍然會有一些近似怒吼的聲音,像一個星期沒吃飯的獅子所發出的吼叫聲哦。

好了,我該說故事了。

可是經過剛剛內心的掙扎,我渴了,是那種即使是感冒的狗喝過的水我也會想喝的那種渴哦。所以我想先喝杯水,或者說,一瓶啤酒,瓶裝或罐裝的都行。我只考慮四又三分之一秒的時間,決定喝啤酒,因爲我需要酒精來減少說故事時的疼痛。我打開冰箱,裡面有一顆高麗菜,兩杯還剩一半的泡沫紅茶,幾個不知道是否過期的罐頭,但就是沒有啤酒。

下樓買吧。可是我身上沒錢了。現在是凌晨兩點四十六分,自從十三天前有個婦女深夜在巷口的提款機領錢時被殺害後,我就不敢在半夜領錢了。最近老看到黑貓,心裡覺得毛毛的,我可不想成爲明天報紙的標題,“過氣的小說家可悲地死於兇惡的歹徒的殘酷的右手裡的美工刀下,那把刀還是生鏽的”。應該說故事,於是想喝酒,但沒錢又不敢去領錢。我不禁低下了頭,雙手矇住臉,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還沒開始說故事啊。

寫了大約九百字,眼皮覺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後來明菁看到這篇東西,說我這叫“三紙無驢”。

意思是說從前有個秀才,寫信託人去買驢,寫了三張紙,裡面竟然沒有“驢”這個字。

“姑姑,我學村上春樹學得像嗎?”

“這哪是村上春樹?你這叫耍白爛。”

明菁雖然這麼說,還是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你認真寫篇小說,我的《思念》才讓你看。”

升上研二後,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時間都待在繫上的研究室。

有時候還會在研究室的躺椅上過夜。

因爲趕論文,技師考也沒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師不會喜歡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沒必要寫篇只爲了拿到好成績的文章。

我和柏森開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唸書。習慣喝咖啡提神後,便上了癮。

研二那段期間大約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這時大學生上網的風氣已經很興盛,我和柏森偶爾會玩BBS。

爲了抒解唸書的苦悶,我有時也會在網絡上寫寫文章。

明菁如果來研究室找我時,就會順便看看我寫的東西。

繫上有四間研究室,每間用木板隔了十個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間。

如果心煩或累了,我們就會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陽臺聊天。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習慣。

聊天的地點和理由也許會變,但聊天的本質是不變的。

我們常提起明菁,柏森總是叫我要積極主動,我始終卻步。

有次在準備“河牀演變學”考試時,柏森突然問我一個問題:

“如果愛情像沿着河流撿石頭,而且規定只能彎腰撿一次,你會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還是下游啊,因爲上游的石頭比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問題是,你永遠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還是往下游。”

“這樣就很難決定了。”

“菜蟲,你就是這種人。所以你手上不會有半顆石頭。”

“爲什麼?”

“因爲你總是覺得後面的石頭會比較大,自然不會浪費唯一的機會。

可是當你發覺後面的石頭愈來愈小時,你卻又不甘心。最後……”

柏森頓了頓,接着說:

“最後你根本不肯彎腰去撿石頭。”

“那你呢?”

“我只要喜歡,就會立刻撿起。萬一後面有更大的石頭,我會換掉。”

“可是規定只能撿一次啊。”

“菜蟲,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處。”柏森看看我,語重心長地說,“你總是被許多規則束縛。可是在愛情的世界裡,根本沒有規則啊。”

“啊?”

“不要被只能撿一次石頭的規則束縛,這樣反而會失去撿石頭的機會。”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蟲。不要吝惜彎腰,去撿石頭吧。”

當我終於決定彎腰,準備撿起明菁這塊石頭時。

屬於荃的石頭,卻突然出現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她的。

孫櫻說她有個朋友,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感進步了哦。”我認爲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根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嗦。”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纔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着螺旋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喘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女孩,低着頭。

她靜靜地切割着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呻吟。

我帶着一身的疲憊,在離她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她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擡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觸她的視線,互相交換着“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她。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爲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但我們都用了“終於”。

後來,我常問荃,爲什麼她要用“終於”這種字眼?

“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應,就像我害怕時會哭泣一樣。”

荃是這麼回答的。

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到了荃。

在認識明菁三年又三個月後。

“還不,坐下。”孫櫻出了聲。

我有點大夢初醒的感覺,坐了下來。荃在我右前方。

“你好。”荃放下刀叉,雙手放在腿上,朝我點個頭。

“你好。”我也點了頭。

“這是我的名片。”她從皮包裡取出一張名片,遞給我。

“很好聽的名字。”

“謝謝。”

荃姓方,方荃確實好聽。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愛的仁。”

我沒名片,每次跟初見面的人介紹自己時,總得說這番話。

“名字只是稱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換了一個名字,還是一樣芬芳。”

我嚇了一跳,這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對白啊。

“你只要叫我‘愛’,我就有新名字。我永遠不必再叫羅密歐。”

我想起大一在話劇社扮演羅密歐時的對白,不禁脫口而出。

荃似乎也嚇了一跳。

“你演羅密歐?”荃問。

我點點頭。

“你演茱麗葉?”我問。

荃也點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問。

“好像是吧。”我不太確定。

孫櫻把MENU拿給我,暗示我點個餐。

我竟然只點咖啡,因爲我以爲我已經吃飽了。

“你吃過了?”荃問我。

“我……我吃過了。”我這纔想起還沒吃飯,不過我不好意思再更改。

“不用替我省錢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還沒吃飯。

我尷尬地笑着。

“近來,如何?”孫櫻問我。

“託你,的福。”

“不要,學我,說話。”

“已是,反射,習慣。”

“還學!”

“抱歉。”

孫櫻拍一下我的頭。荃偷偷地微笑着。

孫櫻還是老樣子,真不知道她這種說話方式該如何去採訪?

“你也在話劇社待過?”荃問我。

“算待過吧。”我總不能告訴荃,我被趕出話劇社,“你呢?”

“我是話劇社長。”

“啊?怎麼差那麼多。”我想到了橘子學姐。

“嗯?”

“沒事。只是忽然想到一種動物。”

“因爲我嗎?”

“不。是因爲橘子。”

“這裡沒橘子呢。”

“說得對。”

荃又看了我一眼,充滿疑惑。

“我們的對白有點奇怪。”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嗯。”荃也笑了。

“可以請教你一件事嗎?”

“別客氣。請說。”

“茱麗葉的對白,需要聲嘶力竭嗎?”

“不用的。眼神和肢體語言等等,都可以適當傳達悲傷的情緒,不一定要透過語氣。而且有時真正的悲傷,是無法用聲音表現出來的。”

“嗯?”

“比如說……”

荃把裝了半滿果汁的高腳杯,移到面前。

右手拿起細長的湯匙,放進杯中,順時針方向,輕輕攪動五圈,停止。

眼睛一直注視着杯中的漩渦,直到風平浪靜。

然後收回眼神,再順時針攪動兩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在做什麼呢?”

“你在思念某個人。”

荃讚許似的點點頭。

“你很聰明。”

“謝謝。”

“再來?”

“嗯。”

荃將高腳杯往遠處推離十公分,並把湯匙拿出杯子,放在杯腳左側。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擱在杯口,其餘三指輕觸杯身。眼睛凝視着湯匙。端起杯子,放到嘴邊,卻不喝下。停頓十秒後,再將杯子緩緩放下。杯子快要接觸桌面前,動作突然完全靜止。視線從頭到尾竟然都在湯匙上。

“這樣呢?”

“你很悲傷。”

荃愣住了。

過了一會,荃又緩緩地點頭。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嗎?”荃又問。

“好像是吧。”我還是不確定。

荃想了一下,輕輕呼出一口氣。

“再來一個,好嗎?”

“好。”

荃再將湯匙放入杯中,左手托腮,右手攪拌着果汁,速度比剛剛略快。

用湯匙舀起一塊冰,再放下冰塊。拿起湯匙,平放在杯口。

眼睛注視杯腳,挑了一下眉頭,然後輕輕嘆一口氣。

“答案是什麼?”

“這太難了,我猜不出來。”

“這表示果汁很好喝,不過快喝完了。好想再喝一杯,可惜錢不夠。”

荃說完後,吐了吐舌頭,笑了起來。

我也笑了起來。

“輪到,我玩。”孫櫻突然說話。

我看了孫櫻一眼,很想阻止她。

孫櫻將她自己的高腳杯放到面前,右手拿起湯匙,快速地在杯中攪動。

湯匙撞擊玻璃杯,清脆響着。

左手按着肚子,皺了皺眉頭,也學着荃嘆了一口氣。

“如何?”孫櫻問。

“你吃壞肚子,想上廁所。但廁所有人,只好坐着乾着急。”

“胡說!”孫櫻罵了我一聲,“這叫,沉思!”

我左邊嘴角動了一下,眯起眼睛。

“你不以爲然,卻不敢聲張。”荃指着我,笑着說。

“你怎麼會知道?”

我很驚訝地望着荃,荃有點不好意思,低下了頭。

等荃擡起頭,我問她:

“我們是第一次見面吧?”輪到我問了。

“應該是的。”荃似乎也不確定。

“我該,走了。”孫櫻站起身。

“你朋友家的母狗又生了三隻小狗嗎?”

“我要,趕稿!”孫櫻瞪了我一眼。

孫櫻拿起皮包,跟我和荃揮揮手:“方荃,菜蟲,再見。”

我轉身看着孫櫻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然後再轉身回來。

接觸到荃的視線時,我笑了笑,左手抓抓頭髮。

然後將身子往後挪動,靠着椅背。

“咦?”

“怎麼了?”

“你和孫櫻是好朋友吧?”

“是啊。”

“那爲什麼她離開後,你心裡卻想着‘她終於走了’呢?”

“啊?你怎麼又知道了?”我有點被嚇到的感覺。

“你的肢體語言好豐富呢。”

“真的嗎?”

我右手本來又想搔搔頭,但手舉到一半,便不敢再舉。

“沒關係的。”荃笑了笑,“這是你表達情緒的方式。”

“嗯?”

“有的人習慣用文字表達情感,有的人習慣用聲音……”

荃指着我僵在半空的右手,“你則習慣用動作。”

“這樣好嗎?”

“這樣很好。因爲文字和聲音都會騙人,只有眼神和下意識的動作,不會騙人。”

“怎麼說?”

“又要我舉例嗎?”荃笑了笑。

“嗯。”我也笑了。

“你的杯子可以借我嗎?”

“當然可以。”

我的杯子裝的是水,不過我喝光了。

荃拿起空杯子,作勢喝了一口,然後放下。

嘴脣微張,右手在嘴邊扇動幾下。

“這杯果汁真好喝,又冰又甜。真是令人愉悅的事,呵呵……”

荃的笑聲很輕淡,像深海魚的游水動作。

“懂了嗎?”

“嗯。其實你喝的是熱水,而且舌頭還被燙了一下。但你卻說你喝的是冰果汁,還有非常興奮的笑聲。文字和聲音都是騙人的,只有嘴脣和右手的動作表達了真正的意思。我這樣說,對嗎?”

“對的。”

荃點點頭。然後再歪了一下頭,微笑地注視我,說:

“那你還不趕快點個餐,你已經餓壞了,不是嗎?”

“啊?我又做了什麼動作?”

我把雙手放在腿上,正襟危坐,不敢再做任何動作。

“呵呵。我不是現在看出來的。”荃指着我的空杯子,“你剛進餐廳,一坐下來,很快就把水喝光了。”

“也許我口渴啊。”

“那不一樣的。”荃搖搖頭。

“哪裡不一樣?”

“口渴時的喝水動作是……是激烈的。對不起,我不擅長用文字表達。”

“沒關係。我懂。”

荃感激似地笑了一下,“可是你喝水的動作是和緩的,好像……”

“好像你不知道你正在喝水一樣。你只是下意識做出一種進食的動作。”

荃又笑了一下,“對不起。我很難用文字形容。”

“嗯。你真的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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