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牆頭草(下)
連富光的表現,站在大順朝廷的角度,絕對算不上好。
這種人,按照現在的規矩,多半在攻下巴達維亞之後,家產充公。
皇帝拿走一部分、底層辦事的官員分一部分、國庫拿走一部分。這種人既有錢,又沒有什麼根基,也在朝中沒有什麼熟人,這種大肥羊不宰白不宰。
宰這種大肥羊,好處多多。
一來他包稅人的身份,宰了之後,百姓拍手稱快;二來他有錢,宰了之後,從上到下都能分一筆;三來他還是荷蘭任命的甲必丹,妥妥的逆官。
他和劉鈺就很不一樣。雖然劉鈺也有錢,但皇帝真想要宰了劉鈺吃肉,也得先琢磨一下:一個真正的純臣,死心塌地爲你辦事,你說殺就殺了,日後傻吊纔給皇帝辦事呢。再說了,與國同休的勳貴宰了吃肉,其餘的官員勳貴怎麼看?不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最起碼也是兔死狐悲吧。
即便在王五看來,這種大肥羊宰了之後,有百利而無一害。但鑑於劉鈺的要求和命令,王五也只能捏着鼻子來辦這件事。
心裡雖然感覺噁心,可也沒辦法。
這種人,固然考慮了大順佔了巴達維亞,他們的日子不好過這個因素。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因着他們覺得荷蘭的實力很強,認爲義軍成不了事。
畢竟說大順佔了巴達維亞,日子雖然不好過,但他們也不敢反抗朝廷。不好過的日子,也比死了強。
牆頭草的特點就是如此,他們可以準確地判斷局勢。只說義軍和荷蘭人,當然覺得荷蘭人強,就算是這裡的荷蘭人打不過,但人家荷蘭也是軍艦百千、甲士十萬的大國呢,押寶不押荷蘭難道壓那些山裡的泥腿子、奴工?
所以王五看來,這事兒也簡單,只要告訴他朝廷大軍下南洋的消息,這種人保準立刻跳反、
忠心耿耿,涕淚橫流,悔恨當初,嘴裡的“總督大人”,只怕在十五秒之內就要變成“紅毛鬼”。
王五的心態也就相當輕鬆,既不像是連捷光一樣擔心哥哥嘴沒個把門的禍從口出;也不像是他旁邊的那些護衛一般義憤填膺,覺得恨不得直接弄死這人得了。
此時的王五,便如貓戲老鼠一般的心態。
待連富光滔滔不絕地就說了一通“勸降”的話之後,王五淡淡道:“我等便是投降,只怕也沒什麼好處。我等的老婆孩子、家人財產,土地勳位,皆在朝廷掛着。若是荷蘭人真有本事打到京城,說不得我等還能琢磨一下要不要跟着荷蘭人幹。可我看,這荷蘭人多半沒這本事。投降之事,我實在沒什麼興趣。”
“沒好處,誰他媽投降啊?”
剛纔還趾高氣昂勸告王五等人早點歸順巴達維亞總督的連富光,身體一下子癱軟下來。渾身就像是剛抽完芙蓉膏,提不起一點力氣。
身體一軟,即便坐在椅子上,不用腿,想要坐直,卻也難。
“你……你……你們……不……”
他的胃不好,吃飯最好吃些流食,所以需要僕人跪在地上端着銀盤子讓他把食物的殘渣吐出來。但他的嘴沒啥問題,牙齒也沒有問題,可這時候卻連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來。
連富光瞧不上義軍。
但並不代表他瞧不上朝廷。
雖然他是在巴達維亞出生的,他爺爺那一輩就已經是巴達維亞的上層人物了,他這輩子根本就沒回過大順。
但是,當年史世用來的時候,帶着朝廷的禁衛,一個個人高馬大。劉鈺來的時候,也是帶着軍艦來的。
他當然知道那個之前似乎遙遠的朝廷,實際上並不遠,而且很強大。
義軍和朝廷不是一回事。雖然其實都是漢人,但連富光這種人怎麼可能從民族的角度去覺得兩邊一樣呢?
朝廷佔了巴達維亞,他們的日子好不好過且不說。連富光心裡明鏡似的,卻也知道自己這樣的大肥羊,朝廷正想辦一辦呢。
剛纔的話裡,還非議了一番朝廷的政策,這時候渾身汗如漿出,頭腦間一片空白。
一直沒有說話的連捷光,這時候還是向着自己親哥的,主動站出來。
“哥,我與你介紹一下。這位,實際上是聖朝樞密院海陸總參謀部諸房的王大人。”
王五這官職,在大順內部,距離“大人”這個概念,尚且還有段距離。
但放在此時的巴達維亞,還是當得起這個稱呼的。
連富光也不知這樞密院、參謀部、諸房到底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玩意兒,但卻清清楚楚地聽到了“聖朝”和“大人”二字。
本已發軟的雙腿,這時候竟是生出了三分力氣,噗通一下跪在了地上。腚撅的高高的,頭伏在地上,嘴裡乾巴巴的一點唾沫都沒有,卻努力發出嘶啞的聲音。
“草民……草民實不知大人是朝廷的大人。我……草……草……小人罪該萬死,竟仕僞官……”
基本上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來,可意思卻傳達到了。王五心道狗屁的僞官?荷蘭又不曾意圖問鼎中原,算哪門子的“僞”官?
心下嘲弄之餘,嘴上道:“你這種前倨後恭的態度,讓我覺得很喜歡。很好啊。”
連富光後背汗溼一片,大熱天的,竟覺得渾身發冷。
前倨後恭,可不是什麼好詞。
然而想想自己剛纔的作爲,確確實實正是這個詞。
再想這位大人說“很好、很喜歡”,顯然全是反話,心想這不是完了嗎?
自己在巴達維亞,要被華人尊稱一句甲必丹大人,即便在荷蘭人那,自己也是有資格乘馬車直接去總督府的。
離開了巴達維亞,放在整個南洋,那也是在華人中頗有名望的人物。
井裡汶的雷珍蘭,是自己的老丈人;安汶的甲必丹,那是自己妹夫;蘇拉威西的武直迷,那是自己堂弟……號稱從馬六甲到安汶,凡有華人聚居處,自己去哪都是跺跺腳華人震盪的人物。
然而,若真實朝廷下南洋了,自己算個屁?
這荷蘭的巴達維亞總督,若以天朝比荷蘭,掌管一方的總督,怎麼也得是個一品大員吧?自己平日裡也在這位一品大員手底下聽差。
可換成真正的天朝呢?一品大員是自己能見到的?只怕是來個七品芝麻官,自己也就是個有錢的大肥羊而已。
眼前這位王大人,雖也不知那樞密院、參謀部是什麼東西,可顯然也是個官兒。
自己渾身全是屎,還巨有錢,這不是自尋死路是什麼?
朝廷要辦自己的理由,可多了去了!
自己是巴達維亞的甲必丹,這個理由夠不夠?
不夠的話,自己是包稅人,民怨頗多,朝廷可是最喜歡殺一些人以安民心的。評書話本里常有這樣的故事。
要是還不夠的話,自己當初舉報過連懷觀。誰能想到,他瞧不上的義軍,居然和朝廷搭上線了?人家連懷觀衣錦還鄉的時候,那還不得報復自己?只怕連懷觀心想,得虧老子跑得快,要不然因着你的舉報,老子就要被五馬分屍掛在教堂屋頂了。
再說了,自己還有百萬家財。在巴達維亞,還有荷蘭人賞賜的土地,還有十幾個糖廠,七八個香料丘,賭場、高利貸。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便是前幾個理由都不成立,怕不是朝廷也要找個理由抄自己的家?
畢竟……連富光心道,畢竟,朝廷和不像是荷蘭人一樣講法律啊。
他又沒有前後眼,當然不知道“講法律”的荷蘭人,歷史上把他流放到了安汶,家產全都搶走,理由是莫須有的“晾他不應該不知道(糖廠奴工起義)。”
這時候對朝廷一連串的恐懼涌上心頭,但他多少也算是條漢子,這種關頭,竟然沒有尿褲子。
好容易讓發乾的嗓子有了點唾沫,啞着嗓子跪伏於地,顫抖道:“大人,小人知錯了……該打,該打啊!”
王五卻道:“你當我是羞辱你?與你說笑?實則不然啊,你這前倨後恭的態度,着實很好,我也着實喜歡。”
“前倨後恭,意味着你是個識時務的。也足見對你朝廷的敬畏。朝中有大人說了,你就當個牆頭草就挺好的。”
“牆頭草嘛,誰贏就跟誰走。而且只要朝廷強大,聰明的牆頭草就不會背棄朝廷。”
“前所倨者,因你以爲我是義軍的人。”
“後所恭者,因你知我是朝廷的人。”
“如今我也不妨明說,那位大人瞧得起你弟弟,連懷觀也多說你弟弟的好話,兩人是過命的交情。既如此,那位大人便給你個機會。”
“納個投名狀。”
“你明白是什麼意思嗎?”
沒看過水滸,也聽過水滸的評書,投名狀是什麼,連富光當然是知道的。
他作爲巴達維亞的甲必丹,能交的投名狀,當然不是一個人頭,而是整個巴達維亞城,這是顯而易見的。
城中的荷蘭人其實並不多,華人倒是有不少。算上那些混血種,加上那些從神羅的新教小國的手藝人,人數其實仍舊比華人少的多。
而且城中的大部分華人,都算是中等階層,一般情況家裡也能有槍。倒不是說他們有什麼別樣心思,而是出海的風險極高,要考慮防備搶劫之類的情況。
他們缺乏的只是組織,當然也缺乏趕走荷蘭人的動力。
只是,連富光聽王五這麼一說,心裡不禁犯起了嘀咕。
心道若真實朝廷下南洋了,這巴城指日可下。若是攻下了巴城,我等這些有錢人,又當過荷蘭人的官,那不都是待宰的大肥羊?
這等發財的機會,哪個在衙門裡的不如同蚊子見了血一般?如何居然給我反正立功的機會,莫不是此人詐我?
莫非他根本不是朝廷的人,而是那些山裡的泥腿子,卻借朝廷的名目卻來誆騙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