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怎麼去了蒙特利爾?”
羅莎問了一句,那邊的艾瑞克回答道:“還不是因爲他們幾個,進了加拿大之後,大家就都鬆了口氣,尤其是到了魁北克之後,大家總算是覺得逃出了生天,所以都很高興,剛好大家也都餓了,於是就決定先去蒙特利爾吃一頓,反正也耽誤不了多長時間,哪想到車子在這邊卻爆胎了,這有點麻煩,這邊挺冷的,我們的車子上也沒有備胎,他們幾個去搞備胎去了,所以可能要耽誤一段時間,我這不給你打電話過來彙報一下,讓你不要太擔心。”
羅莎一聽,倒也沒覺得有什麼,畢竟那幫傢伙都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有些人可能根本就沒來過加拿大,到了這地方會感覺很新鮮。
另外大家也確實是剛剛逃出生天,這剛剛到了安全的地方,難免就回想着精神上放鬆一下,這都可以理解的。
“對了,老闆,你能不能告訴一下我,你們現在的地址,到時候我們換好了輪胎,就直接開車過去。”
艾瑞克在電話那頭說道,而這邊羅莎根本就沒怎麼多想,就直接把地址告訴了艾瑞克,等掛斷電話之後,羅莎纔想起來,自己不應該這麼草率。
但是在想想,現在已經到了加拿大,就算那些FBI的人在神通廣大,他們在加拿大也是沒有執法權的,而更何況他們好像到現在都沒摸清楚什麼門路呢,那就更沒什麼好怕的了。
現在她唯一要擔心的,並不是那些FBI,反而是英國軍情局那幫人,設立在紐約的一處情報站被抄了,而且還被抄的是莫名其妙。
一大幫執行任務的隊員也失蹤了,軍情局那邊的負責人,肯定都急瘋了,他們也搞不清到底發生了什麼,想必現在正在滿世界的尋找羅莎他們。
可是考慮其軍情局那幫孫子,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尿性,羅莎就覺得,自己絕對不能被他們找到。
如果要是讓軍情局的人發現了自己一行人,再被帶回去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那幫傢伙想必會分分鐘就把自己一行人都賣給美國人。
說不定還會和美國人一起,把自己這一夥人給坑了,所以如果想要活命的話,那就必須在這邊先低調下來,然後再尋找那個X先生的蹤跡,只有把這個正主給抓到了,才能洗清自己一夥人身上的嫌疑。
一想到這,羅莎就無心睡眠了,畢竟她現在是這十幾號人的老大,她要對手下那羣人的生命負責,而且不光是那幫人,這事還關乎她自己。。。
可是再一想到,那神秘的X先生,現在是毫無頭緒,半點線索都沒有,她就感覺一陣頭疼,想來想去,也沒想出什麼好辦法,索性就不想了,乾脆從酒架上拿下一瓶紅酒,給自己倒了一杯,然後在廚房裡喝了起來。。。
反正這裡是魁北克,這裡是傳統的法語區,這裡的統治者,和管理方式,是完全和英式的管理制度不接軌的,而且就算FBI的人發現了一些端倪,他們想要來這裡執法的話,那也根本就不可能。
就算他們通知本地的執法機構配合,最後的結果,肯定也不會太好,畢竟這裡的執法部門,大多數都是對美國人和其他地區的加拿大人不太友好的法國後裔。
有了這幫酒囊飯袋當攪屎棍,自己一行人的安危,就不用太擔心,更何況自己在魁北克地區的執法系統裡,可還是有不少朋友的。
如果那幫人收到什麼風聲,他們肯定會第一時間通知自己的。
就在羅莎覺得她躲在魁北克城很安全的時候,另外兩個人也剛好開着車,在趕往魁北克城的路上,這兩個人當然就是金沐晨和卡波特。
原來之前他們兩個在那埋伏地點,煽風點火搞得羅莎他們和那些FBI的探員來了一場大火拼之後,他們兩個就回到了城裡,然後就直接埋伏到了軍情局情報站的跟前,在哪裡他們看到了FBI的抄家行動和埋伏狀況。
但是這次他們可沒打算介入,因爲他們知道羅莎他們最後肯定會回來這裡的,而在這裡,如果他們被FBI全殲,那就最好,如果沒有的話,那他們也不介意在送他們一程。
可是他們倆也沒想到,這幫軍情局的傢伙,居然這麼生猛,硬生生的就從埋伏圈裡殺了出來,還把那些FBI的探員給打的是落花流水。
原本他們以爲,就算這些軍情局的人再厲害,最後也只不過能和這幫FBI拼個兩敗俱傷呢,不過現在看來,他們是低估了軍情局這幫人的戰鬥力,高估了FBI那幫人的實力。
原本他們以爲,就算這幫軍情局的人在厲害,也難逃FBI那幫執法者的伏擊呢,最後他們的結果,不是被擊斃當場,就是被俘。
就算情況再差,他們也能和那些FBI拼個兩敗俱傷,到時候他們再出面直接補槍就行了,可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這幫軍情局的特工,根本就沒損失幾個人,就硬生生的從伏擊圈裡殺出了重圍,倒是那些FBI的人是損失摻重。
這讓他們是措手不及,之前不在那個廢棄的工業園裡幹掉這幫軍情局的人,一方面是想要往他們身上扣屎盆子,讓他們沾上謀殺美國執法人員的罪名。
另外一方面,也是覺得,幹掉這幫人的事,最好還是由美國的執法部門出面,才最好。
可是現在看來,他們的預計是指望不上了,但那也不能眼看着這幫軍情局的人從北美逃出去,畢竟這幫傢伙,在和那幫FBI的執法人員交戰的時候,所體現出來的戰鬥力,可是讓金沐晨和卡波特都心有餘悸的。
如果被這幫傢伙,成天惦記,那他們倆可就誰都睡不好覺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這幫人除掉,讓英國的軍情局總部那邊摸不着頭腦,搞不清狀況,再加上這幫傢伙身上,揹着的謀殺美國執法人員的罪名,到時候幾年之內,英國軍情六處的人,相信都不敢輕易的踏足美國本土了,那樣一來,大家就安全了。
而且有了這次的教訓之後,想必英國人再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在追查他們那個大英博物館失竊的案子了。
畢竟有美國人捲進來的案子,他們總會特別小心,誰讓他們現在已經成了美國人的小弟了呢。
所以不管出於什麼樣的目的,這幫軍情局的傢伙,就都必須死,就因爲這樣,他們就一直遠遠的吊在這幫軍情局傢伙的後面。
這幫傢伙一路出逃,他們就在後面一路尾隨,但是跟蹤這幫人可是讓金沐晨吃盡了苦頭,還好他身邊有個經驗豐富的卡波特,這要是他自己跟蹤這幫人的話,救他那三腳貓的跟蹤水平,恐怕早就被人給甩沒影了。
他們就一路遠遠吊着這幫傢伙的車尾,跟着他們一路進了加拿大,不過他們並沒跟蹤第一輛車,而是跟蹤了後面那輛車,原本他們以爲這兩輛車進了加拿大之後,會一起走,可哪想到前面的和不見了蹤跡,後面這輛車去先去了蒙特利爾。
金沐晨和卡波特一方面高興,後面這輛車上的****,終於給他們提供了機會,可也有點覺得操蛋,那就是前面那輛車居然跟丟了。
兩人沒費太多的力氣,就在蒙特利爾的一家酒吧外面,解決了那幾個剛剛從酒吧裡放鬆了神經出來的大兵,他們顯然是沒有想到,居然真的有人會跟着他們到加拿大,一直等到這個時間才動手。
所以這次任務做的很輕鬆,而在解決了他們所有人之後,金沐晨和卡波特纔在搜索屍體的時候,找到了那個專門用來和羅莎聯繫用的手機,然後金沐晨就假裝那幫傢伙裡的一個,給羅莎打了電話,騙到了羅莎的地址。
現在他們就正在敢去幹掉羅莎他們一行人的路上,蒙特利爾到魁北克的距離並不算很遠,等到了晚上九點多的時候,他們就到了魁北克城,一連趕了好幾天,他們也有些累了,先找了家快餐簡單的對付了一口,等到差不多十點,兩人就開車往羅莎給的地址開去。
很快他們就把車開到了羅莎的那幢林蔭別墅,兩人下了車,各自帶上頭套手套,然後拿出裝好了消音器的槍就翻牆往院子裡跳進去,不過才一落地,金沐晨就趕到一條黑影一閃,原來竟然是一直猛狗鋪了上來,草,千算萬算,居然忘了查看着院子裡有沒有狗?
不過這狗也是倒黴,撞上了他,要是換了其他人,肯定是躲不過這狗的猛烈一撲了,可是換了金沐晨,他只是一個側身,然後狠狠的掄起一拳,直接砸到了這狗的耳朵後面,這條黑背大狼狗,當場就直接橫飛了出去。。。
大狼狗嗚咽着橫飛出去,摔倒在地上,雖然聲音不大,但卻剛好驚醒了正坐在廚房裡品紅酒的羅莎,她根本就不多想,立刻站起身,往樓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