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鴻昌

吉鴻昌

夫今死矣!是爲時代而犧牲。

作者簡介

吉鴻昌(1895—1934),原名恆立,別號世五,河南省扶溝縣人。1913年入馮玉祥部,因驍勇善戰,屢立戰功,從士兵遞升至軍長。曾任第22路軍總指揮兼第30師師長,奉命“圍剿”鄂豫皖革命根據地。1934年11月24日被蔣介石殺害於北平陸軍監獄。

書信內容

紅霞吾妻鑑:

夫今死矣!是爲時代而犧牲。人終有死,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我筆囑矣,小兒還是在天津託喻先生照料上學,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繼母已託二、三、四弟照應、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鴻昌手啓

1934年12月24日11時鐘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鑑: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託奉養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託也。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鑑:

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爲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也,學校款,諸弟不必過問。

點評

這封遺書和短札是1934年11月21日,吉鴻昌在殉難前幾個小時寫的。信中的殷殷囑託,充滿了他對妻子、兒女深深的愛護,鼓勵妻子爲了兒女的成長、爲了前赴後繼的革命,堅強地活下去。在給弟弟等人的信中表現出吉鴻昌守孝道、重仁義的優秀品質。

日軍發動“九一八”事變後,吉鴻昌與馮玉祥等組織察哈爾民衆抗日同盟軍,從日僞軍手裡收復多倫,極大鼓舞了抗日力量。但在蔣介石的重兵圍攻下,同盟軍因寡不敵衆而失敗。失敗後,吉鴻昌到平津等地繼續從事抗日活動。1934年,在天津成立中國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同年11月,吉鴻昌在天津法租界被特務刺傷後被捕。

吉鴻昌被捕後,妻子胡紅霞進行了百般營救。吉鴻昌知道這些情況後,便囑咐夫人營救是徒勞的,他在給妻子的信中寫道:“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表明了他對國民黨反動本質的清醒認識和視死如歸的革命精神。

在獄中,吉鴻昌受盡嚴刑拷打,但依然頑強不屈。他慷慨陳詞,歷數蔣介石的賣國行爲,並將上衣解開,袒露出察北抗日作戰中所負的累累傷痕。

11月24日是吉鴻昌殉難的日子。他在寫完信後,從容地走向刑場,在刑場上寫下就義詩,並慷慨陳詞:“我爲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搶,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把椅子來,我要坐着死。”敵人拿來椅子後,吉鴻昌又說:“我爲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後挨槍。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吉鴻昌就這樣光榮犧牲,時年39歲。

(本章完)

文立徵鄧恩銘王盡美駱何民文立徵劉願庵朱德褚定侯趙伊坪楊傑高君宇王盡美楊傑褚定侯方聲洞方聲洞王傳馥張學雲王孝和章太炎劉願庵何叔衡張學雲聞一多張太雷童長榮何叔衡陳覺柔石文立徵張霽帆鄧發韓雅蘭榮世正秋瑾陳毅章太炎王盡美何柏樑朱瑞周恩來殷夫文立徵張霽帆李德光袁國平殷夫周恩來孫中山文立徵韓子重冼星海文立徵許英方誌敏惲代英沙文求許柏齡符克鄧中夏朱德鍾志申張熾駱何民王雨亭周恩來韓子重徐特立陳振先鄧發沙文求褚定侯杜斌丞張學雲黃興褚定侯王孝和冼星海黃顯聲蔡元培向警予彭雪楓沙文求褚定侯陶行知褚定侯蔡鍔方誌敏聞一多沈爾七朱德瞿秋白王若飛張霽帆柔石孫炳文童長榮魯迅
文立徵鄧恩銘王盡美駱何民文立徵劉願庵朱德褚定侯趙伊坪楊傑高君宇王盡美楊傑褚定侯方聲洞方聲洞王傳馥張學雲王孝和章太炎劉願庵何叔衡張學雲聞一多張太雷童長榮何叔衡陳覺柔石文立徵張霽帆鄧發韓雅蘭榮世正秋瑾陳毅章太炎王盡美何柏樑朱瑞周恩來殷夫文立徵張霽帆李德光袁國平殷夫周恩來孫中山文立徵韓子重冼星海文立徵許英方誌敏惲代英沙文求許柏齡符克鄧中夏朱德鍾志申張熾駱何民王雨亭周恩來韓子重徐特立陳振先鄧發沙文求褚定侯杜斌丞張學雲黃興褚定侯王孝和冼星海黃顯聲蔡元培向警予彭雪楓沙文求褚定侯陶行知褚定侯蔡鍔方誌敏聞一多沈爾七朱德瞿秋白王若飛張霽帆柔石孫炳文童長榮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