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鴻昌
夫今死矣!是爲時代而犧牲。
作者簡介
吉鴻昌(1895—1934),原名恆立,別號世五,河南省扶溝縣人。1913年入馮玉祥部,因驍勇善戰,屢立戰功,從士兵遞升至軍長。曾任第22路軍總指揮兼第30師師長,奉命“圍剿”鄂豫皖革命根據地。1934年11月24日被蔣介石殺害於北平陸軍監獄。
書信內容
紅霞吾妻鑑:
夫今死矣!是爲時代而犧牲。人終有死,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我筆囑矣,小兒還是在天津託喻先生照料上學,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繼母已託二、三、四弟照應、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鴻昌手啓
1934年12月24日11時鐘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鑑: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託奉養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託也。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鑑:
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爲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也,學校款,諸弟不必過問。
點評
這封遺書和短札是1934年11月21日,吉鴻昌在殉難前幾個小時寫的。信中的殷殷囑託,充滿了他對妻子、兒女深深的愛護,鼓勵妻子爲了兒女的成長、爲了前赴後繼的革命,堅強地活下去。在給弟弟等人的信中表現出吉鴻昌守孝道、重仁義的優秀品質。
日軍發動“九一八”事變後,吉鴻昌與馮玉祥等組織察哈爾民衆抗日同盟軍,從日僞軍手裡收復多倫,極大鼓舞了抗日力量。但在蔣介石的重兵圍攻下,同盟軍因寡不敵衆而失敗。失敗後,吉鴻昌到平津等地繼續從事抗日活動。1934年,在天津成立中國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同年11月,吉鴻昌在天津法租界被特務刺傷後被捕。
吉鴻昌被捕後,妻子胡紅霞進行了百般營救。吉鴻昌知道這些情況後,便囑咐夫人營救是徒勞的,他在給妻子的信中寫道:“家中餘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表明了他對國民黨反動本質的清醒認識和視死如歸的革命精神。
在獄中,吉鴻昌受盡嚴刑拷打,但依然頑強不屈。他慷慨陳詞,歷數蔣介石的賣國行爲,並將上衣解開,袒露出察北抗日作戰中所負的累累傷痕。
11月24日是吉鴻昌殉難的日子。他在寫完信後,從容地走向刑場,在刑場上寫下就義詩,並慷慨陳詞:“我爲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搶,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把椅子來,我要坐着死。”敵人拿來椅子後,吉鴻昌又說:“我爲抗日而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後挨槍。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吉鴻昌就這樣光榮犧牲,時年39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