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起牀的時候,阿金正在用臉盆演奏。見我怒目相向,一臉無辜道:“該上課了,我這鬧鐘準時吧。”
“SHIT!”半年來沒見他上過一次課,一個枕頭砸過去。
“別生氣啊。”枕頭被‘斗轉星移’,“老婆有約,不能不去,唐糖要逛街,就交給你了。”
我移開臉上的枕頭,這小子已經不見了。真佩服他,連時間地點都不交代一下。
剛想再睡會,手機便響了,是唐糖的,說在樓下等我。
於是,5分鐘解決完刷牙,洗臉,穿衣服等諸項戰鬥。
樓下見到唐糖的時候,似乎眼前一亮,齊肩的碎髮襯托得脖子越發白淨,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薄薄的嘴脣,淡淡的酒窩,真奇怪我昨天怎麼沒發現,大概因爲當時阿金在旁邊吧。她穿着米黃的T恤,純白的短裙,精緻的涼鞋,然後,我又看到了那雙小小胖胖的腳。
我是個很有原則的人,當然不會不知道“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雖然這位朋友有很多妻。所以我很不情願地把目光從唐糖腳上離開,問道:“準備去哪裡?”
“隨便逛逛就好,主要是剛來這裡,想到處熟悉一下。”
“那打的吧……”
“打的什麼也逛不出來了,你不是有自行車嗎?”看她笑得似乎別有深意,我真懷疑阿金是不是連我的內褲顏色也招了。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學校離鬧市區不遠,穿過兩條書香味重點的學校鄰街,便是繁華街道了。
隨便找個地方鎖好車,然後沿街道踱過去。
“你們這裡治安不錯,不怕車子被偷嗎?”
“要是哪個小偷會看上我這輛老爺車,以他的眼光,遲早得下崗。”
“你怎麼這麼幽默?咯咯……”
乘她笑到彎腰的時候,我大跨幾步,實在不想讓人看到我笑的模樣。
“你這哪裡是逛街?明明是歧視我的腿短,向我示威啊?”
她的腿修長有型,要是那還叫短,我實在想不出什麼樣的腿纔算合格產品。
唐糖從後面追上來,一把抱住我的胳膊,我不由放慢了速度,有些慌張,“小丫頭,你幹嘛?拉拉扯扯的。”
“沒什麼啊?我和阿金狂街都這樣,他說要不這樣,男生就很沒面子哎!”唐糖一臉奇怪的表情,好象我不是地球人一樣。
真不知道她是天真還是傻,我甩開她的手,沒好氣地說:“那是他哮喘,怕冷,我比較怕熱。”
“是嗎?他有哮喘嗎?怎麼沒聽他說過?”看她若有所思的樣子,我確信這丫頭腦子真的有點問題。
有人說過“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一定有一個支持他的女人”,但我現在不得不把它改成“一個女人的背後一定要有一個支持她的成功男人”,因爲我終於看到女人是多麼會花錢的動物,她們可以漫無目的地逛街,然後不加思考地買下一切,只要喜歡,只要有錢,當然還要有人幫他拿東西。
阿金曾經說過:“女人的佔有慾極強,所以她們喜歡買東西,她們買很多東西,不是爲了用,更多的是爲了佔有。”
我也曾經反駁過:“那女人還不如都去偷竊搶劫好了?”
“偷竊搶劫是違法的,女人不是低智商的動物,所以她們會爲自己找一個合適的男人作錢包。這就是她們很少單獨逛街,而喜歡和男人一起逛街的原因。”阿金說這話的時候,我正在摸我乾癟的錢包。
阿金還說過:“女人買東西,注重完美,所以當她問你意見的時候,你可以隨意挑毛病,可以說你不喜歡這個,或這個不適合她,再或者這個顏色太XX,這個款式太XX,這樣她纔會認爲你很在乎她,很關心她。”
“那不是什麼也買不到了?”
“當然不是一直這樣挑毛病挑下去,到你挑累了的時候,就是你出擊的時候。如果你錢不多,可以選一件便宜點的告訴她這個很適合她,如果你錢很多,那你一定要挑一件最貴的告訴她她配這個才完美,她會很開心,因爲她會用你爲她付出的鈔票衡量你對她的愛。”
那錢包的厚度豈不就等於愛情的深度?那我豈不註定薄情寡義?
中午在KFC吃東西的時候,我已經是大包小包兩手不得空閒,真慶幸我只是個拎包的而不是她找來作錢包的。真奇怪她買東西時怎麼不問問我的意見,要不至少有一半會被我當不合格產品處理掉。
“我真佩服你,什麼都給你買了,除了自由女神像。”我吸了口口樂,皺了皺眉,有點不太習慣這味道。
“那個我也想買啊,就怕你抱不動。”說完自己已經笑了起來。
看我木無表情,唐糖才止了笑,“這些東些都是你喜歡了我纔買的哎!”
天啊!她什麼時候問過我意見?要是她問我意見,我何至於要拎這麼多包?真想一記‘降龍十八手’斃了這個滿口胡說的傢伙。
“你的視線在這些東西上停留可都超過1分鐘。”唐糖一句話立刻把我的憤怒凍成了冰塊,什麼理論?
看着她勝利的微笑,心裡暗暗發誓,下午逛街的時候一定把眼睛閉上。
下午買的東西不多,更趨向於散步,到處走走,熟悉一下。只辛苦了我一雙腿,拎着大包小包,還要上竄下跳。
一直快到天黑的時候她才意興闌珊的想到回去,真不明白現在的女生怎麼體力這麼好。
我提議打的回去,唐糖卻以“做事要有始有終”爲由堅持要騎自行車。我從來沒想過女人會惡毒到這種程度。
慢慢悠悠向鎖車的地方晃過去,路邊一個賣花的小女孩突然殺出來,“哥哥,給姐姐買朵花吧,姐姐好漂亮啊!”
鬧市裡這樣的賣花女孩很多,她們大多是窮困山區裡的孩子,父母因爲養不起,就把她們送給花販子帶到城裡,看它們穿那麼差就知道它們掙的不多,絕大部分肥了那些花販子。她們總在繁華的夜市出現,然後“打劫”似的攔住一對對男男女女,求他們買一朵花,她們的年齡從七八歲到十四五歲。
我不知道她們十四五歲以後的命運會怎樣,也沒時間想那麼多,因爲唐糖已不失時機地抱住我的胳膊,央求道:“買一朵吧,就買一朵吧。”
正愁沒法整你,想不到你主動送上門,‘你真的想要?”我垂下了釣餌。
“當然真的想要。”魚兒上鉤,我暗自得意。
我接過小女孩的花,然後隨便拿了一包衣服塞過去。
“用這個換吧,不用找了。”然後頭也不回拉着唐糖向前走去,心裡差點沒笑翻。
斜眼瞥了唐糖一眼,這丫頭的腦袋問題大了,卻抱着我的胳膊,捻着花朵,腦袋歪在一邊,定定地看着我,眼裡雖沒有凶氣,卻看得我渾身發毛。
不得不承認,第一次出擊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