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曦百般無聊地看着球場的少年們爭奪籃球,拿起煙剛吸了一小口,就被嗆得要死不活地咳嗽起來,心裡罵着那兔崽子,胸前的那一拳真不輕……還沒罵完呢,就看見一個手伸到自己的眼前,程曦當時還想,這手,這骨節,這青痙,這皮膚……

由於程曦是個手控癌症晚期,這就導致,足足有三分鐘盯着人家的手看了,一邊看一邊在心裡評價,完全忽略了人家手裡的那一瓶礦泉水,直到看得實在太認真,來人終於有點尷尬了,開口:"同學,你沒事吧?要不要水?"

這聲音,這下好了,手還沒看夠,就又開始琢磨人家的聲音了。

也不能怪程曦,畢竟每個人年輕的時候,對好看的東西都不大有自制力,還有好聽的聲音。

閉眼躺着的程曦慢慢在嘴角扯出來一個笑,但眼角卻滑出了一顆小小的淚,他想,自己當時的樣子怎麼那麼蠢。

第一次見面,自己丑的不像祥子,人家沈邵,白色的襯衫比雪還白,牛仔褲下的腿長簡直逆天,白色的運動鞋一塵不染,同樣的衣服,怎麼穿在不同的人身上差距那麼大。

程曦繼續夢着,他夢到沈邵用那骨節分明的手拿走自己手上的煙,然後在旁邊的臺階上蹭滅,然後扔到垃圾桶,扶起自己說:"你這個傷得去醫院處理一下。走吧,我帶你去。"

程曦記得自己那一刻都忘了拒絕,就好像瞬間六神無主,只會跟着他走,現在想起來,程曦發現自己想不起當時沈邵的樣子了,唯一記得清楚得就是他的手和聲音,以及那略顯漫不經心的眼神,在那個橘紅的天空下,顯得那麼美好。

就在程曦昏昏欲睡的時候,敲門聲不適宜得響起。

"咚咚咚……咚咚咚……"

來人有條不紊地敲着,不緊不慢,這樣的敲門聲放在平時肯定是要打滿分的,但對於現在狀態極爲不佳的程曦來說,不亞於挑釁自己。

本打算敲着敲着他自己就走了,結果程曦發現這個人簡直就是變態,足足有五分鐘了,還再敲,程曦錘了一下牀,帶着滿身殺氣地走了出去打開了門,要是對方說不出來個一二三,就讓他爲今晚打擾自己付出代價。

"你有病啊?!"

"程先生,您好,有人讓我把這個交給你。"來人絲毫不受他的影響,稱得上尊敬地說完這句話,就將一個檔案袋塞到程曦手裡。

“再見,程先生,打擾了。”

程曦還沒反應過來這一系列操作咋回事,來人就已經轉身走了,一句多餘的話都沒有。留下懵逼的程曦站在門口。

程曦有一瞬間感覺那個檔案袋是沈邵給他的,但又覺得怎麼可能,畢竟他都已經和別人結婚了。

本來已經把檔案袋隨手扔到了桌子上,拿着啤酒往過走時有鬼使神差地重新拿了起來,打開,發現裡面有張銀行卡,程曦腦子裡有什麼東西轟得一聲炸開了,那張卡里的錢,是自己和沈邵打算買房子的錢。

他把這卡給我,是什麼意思,是分手費嗎?

"呵呵。"

程曦不由自主地冷笑出聲,

算了,我也不虧,這八十萬就當自己用自己賺的吧。

程曦擡起頭,看了一圈房子,每個地方都有沈邵的影子。

慢慢閉上眼睛,喃喃道:"既然你都走了,那我留在這裡還有什麼意義?"

程曦想着,愛情裡,總是先走的人瀟灑點,留下的人悲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