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皓健步如飛。
心臟從來沒有這麼劇烈地跳動過。
幾乎都不用想,他能肯定剛纔在射擊館裡看到的那個人就是她。
此刻他的腦中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顧笙歌沒死!
驚詫、欣喜若狂,無數種情緒從內心裡翻涌而上償。
他想開懷大笑,腳步越來越快,越來越急。
追着二人的腳步,他跑到射擊館外,目光不放過一寸地在大街上搜尋着,驀地視線定格到一處攖。
他心裡一喜,急忙朝那個方向追過去。
“顧笙歌!”容皓屏息看着面前的女人一點點轉過身。
等同的身高,相似的身材,可卻不是那張絕美的臉。
容皓的手一僵。
青年女子一臉茫然地看着他:“你誰呀?”
他連忙鬆手:“對不起,我想認錯人了。”
“神經病!”年輕女子揉了揉手臂,大概是把他當做了不菲之徒,罵了一句後,迅速挽着友人離開。
他有些錯愕,朝四周看了眼,卻再也找不見那抹熟悉的人影。
難道是他看錯了?
不可能!
那個絕對是顧笙歌。
只是這麼短的時間,她去哪裡了?
容皓在四周找了一圈都一無所獲,這才悻悻離開。
他走後不久,笙歌和沈紓從射擊館旁邊的一間店鋪裡走出。
沈紓看着他離去的方向,疑惑開口:“小歌,剛纔那個男人是?”
笙歌抿了抿脣:“容瑾二叔的兒子,容皓。”
“那你躲他幹嘛?”
“不是躲,只是不想見。”她垂了垂眸,自然地轉移話題:“語兒朋友開了一家韓國館,在青雲路附近,名字叫金尚軒,我跟她去過一次,味道還不錯,我們去那裡吧?”
沈紓眼睛一亮:“這家我知道,是很不錯,我上次跟同事去了,但是很可惜沒排上號,既然你是熟人,那是不是意味着可以蹭號?”
笙歌勾了勾脣角:“語兒在那裡有專門的包間,我們直接過去就好。”
“……”土豪啊!
笙歌和沈紓吃完韓國料理,又被她拖去商場兜了一圈,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
別墅還亮着,只是黎臻還沒回來。
芳姨在茶几上壓了一張紙條,告訴她飯菜還熱着和秦燃已經吃過藥睡着的瑣事。
她抿抿脣,把紙條揉進垃圾桶後,上了二樓。
她先去秦燃的房間看了一眼,見他睡得安穩,這纔回了自己的房間。
洗了澡後,把頭髮擦半乾,她趴在牀頭有些昏昏欲睡。
急促的手機鈴聲把她從睡夢中驚醒。
她有些惱,手機還在包裡,她懶得去拿,想得這麼晚會打電話的大概是黎臻,所以也沒太在意。
趴在大牀上,耐着性子任由它響了一陣後,才重新闔上眸子。
再次要進入夢鄉之時,聒噪的鈴聲再次響起。
笙歌向來不喜歡睡覺的時候被打擾,這回連續被吵了兩次,只覺得氣不打一處來。
迅速從牀上翻身而起,她急步朝放包的方向走過去。
真的是火大!
“什麼事?”語氣裡有濃濃的不悅,她甚至都沒看清屏幕。
電話那端沉默了良久。
“如果你再不開口的話,我就掛了。”她把手機稍稍拉離耳邊,確實是想掛電話。
“歌兒,是我。”那端,熟悉又陌生的聲音響起。
笙歌的動作愣了一瞬,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在睡覺?”容瑾又問。
她把手機重新貼回耳邊,睡意已經消了大半,沒好氣道:“容瑾,半夜打擾人睡覺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
“我這邊是下午。”
該死的時差!她低低咒了一句。
“如果不這個時候打怎麼知道你有沒有跟其他男人在約會?”
笙歌本就惱火,此刻聽聞他這般理所當然的語氣,只覺得再好的脾氣也控制不住:“我跟誰約會關你容家大少爺屁事!”
那端聞言愣了幾秒,隨之竟然低低笑了:“生氣了?”
“廢話!你睡得正香被電話硬生生吵醒,生不生氣?”
“如果是你的話,我就不生氣。”
彷彿一拳打在棉花上,軟綿綿的,沒有傷着他一分,卻差點把自己憋吐血。
笙歌全身的血液都在沸騰!
矜持,矜持!
她深深吸了口氣,才忍住了要罵孃的衝動,“你說這陣子時間不打擾我,還打電話過來幹嘛?”
容瑾沉吟片刻,才幽幽嘆了口氣,話語有些無奈:“忍不住。”
笙歌無語地翻了翻白眼:“這才幾天?”
“那你考慮出結果了?”
“你不是要去一個月纔回來,現在才第七天,急什麼?”
“哦,我都忘記了,原來我已經離開青城七天了。”他暗沉的話語裡裹着很深的揶揄。
笙歌反應過來自己說了什麼時,恨不得咬斷自己的舌頭。
他離開幾天,她爲什麼要記得那麼清楚?
她篤定,容瑾肯定誤解了她剛纔那句話的意思。
果然,下一秒他的聲音再次從話筒裡傳來:“歌兒,我很開心。”
笙歌吞下即將脫口而出欲蓋彌彰的話語,咬了咬脣:“容瑾,我困了。”
“那你睡吧!”話雖這麼說,但他卻一點掛的意思都沒有。
她有些好笑:“我先掛了。”
“等等。”
“呃?”
“頭髮吹乾了再睡。”
“……”
“晚安。”
話筒裡嘟嘟的聲音傳來,笙歌捻着自己還沒完全乾透的頭髮,有些錯愕。
她朝四周看了眼,確認是空蕩蕩的,才扭回視線。
這個男人是千里眼嗎?
放下手機朝牀鋪的方向走去,腳步行到一半的時候,她又臨時調轉了腳尖,朝洗浴室的方向的走去。
不多時,洗浴室內傳來吹風機開啓的聲音。
英國.倫敦。
容瑾掛斷電話。
倫敦已經實行了夏時制,青城的夜晚十點半,倫敦才下午三點半。
他放下手機,從沙發起身,走到窗口處。
他似乎心情極好,每一步都走得極其緩慢。
今天倫敦的天氣很好,無風,天空沉靜一片。
這個酒店的視野很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遠處的倫敦眼。
之所以選擇住在酒店,而沒有住在三叔家裡,是因爲覺得不方便。
來到倫敦這麼久,他剛剛纔第一次見到容三叔的女人,年紀在三十上下,極爲冷靜自持,許是她的性子跟笙歌有些相似的緣故,使他莫名地想她。
於是剛纔一個衝動沒忍住就撥通了她的號碼。
若說第一個電話是衝動的話,那麼第二個就是故意的了。
他現在自己回想起來都覺得有些好笑,本是他說要給她好好思考的時間,只是一想到她沒接電話有跟趙佳銘在一起的可能性,他就無法冷靜了。
直到,她睡意朦朧又帶着惱怒的聲音傳來時,他提起的心這才放下。
這幾天,他一直用工作麻痹着自己不去想她,可是一聽到她的聲音,所有的僞裝都盡數崩潰。
男女之間的那件事,容易食髓知味,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而對於他來說,異國他鄉,笙歌淺淺的一聲嚶嚀就足以讓他的思念發酵,醇香入味。
他感覺自己就像一個毛頭小子,隨意被她指導着所有的喜怒哀樂,可分明,他早就過了那樣衝動的年齡。
容瑾從口袋裡摸了摸,摸出這半年來他一直帶在身邊的東西。
如血的紅寶石在陽光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他撫摸着其上酷似木槿花瓣的棱角,嘴角勾起淺淡的笑意。
顧笙歌,被我拴住,你還想逃?
從你自願戴上這條足鏈之時,就註定我們此生必定糾纏不清。
不死不休。
待我回到青城,我希望聽到那個令我滿意的答案。
因爲我的耐心,已經消磨地差不多了。
門外傳來一陣規律的敲門聲,這個時間點,他並沒有叫roomservice。
容瑾把足鏈收回兜裡,闊步朝門口走過去,門打開的瞬間,他擰緊眉心:“你怎麼會在這裡?”
---題外話---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