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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起訴商軍欠款一案目前情況說明》

尊敬的沈宇法官:您好!

我們是“劉玉訴商軍欠款”一案的原告劉玉及子劉笑笑,本案件卷宗在去年2015年9月中旬已傳到執行廳您這裡。現將目前案件情況向您報一簡單說明。

案件已於2015年8月19日庭審並宣判(民事調解書),本人勝訴,案件細節請您過目判決(調解)書。庭審結束時,被告商軍對一切判決服從,並答應還錢,但她說只能以賣她名下的房產還錢。庭上,審判長(劉捷)同意,並在庭下與記錄員、我們的律師(吳鯤鵬)一起,多次詳細告知了被告賣房還錢的流程(被告商軍名下房產已於2015年5月26日由“審務辦”高法官、艾法官進行了財產保全的法院查封處理)。

審判員及記錄員和我們律師當庭告訴被告商軍:假如她是其它渠道找到了還原告的錢,那麼帶上本息足款一週內來庭審法庭還錢,超過一週、進入執行階段後去執行局還錢,在法官監督下給其房產解封;如果找到了買主買她的房還我們錢,那麼需要帶相關買房人員、中介人員攜還給原告劉玉的足款(款項事宜請沈法官詳見判決書)到法院在法官監督下辦理“解房”手續。並也告知商軍:如果長時間不還錢,到了執行局的執行階段,她的房將被法院方拍賣。商軍也表示同意,並明白了此流程和她面臨的形勢。

但是,從庭審結束到目前的2016年2月初,又過去了五個月有餘,卻未見商軍有任何行動或還錢舉動,也並未帶買房人來法院辦解房與還款手續,如果從2014年借錢時間開始到現在,已經將近一年半多的時間。由此看來,被告商軍依然不把還錢當事,依然消極地不採取任何合作行動。

在此,我們全家懇請沈宇法官及其他參與此案的法官,能抽出寶貴時間與被告商軍取得聯繫,跟她講清她所面臨的“現實形勢”,並且瞭解一下其想法、以及打算如何採取還款行動,並再次告知其面臨的長期拒不還款的風險。

當然,如果能儘快進入執行局的“強制”、也就是拍賣階段,我們原告一家也表示歡迎。畢竟,商軍當初借走的,是我們殘疾人老兩口(劉玉夫婦)一生之積蓄(單被告欠款本金就有八十五萬!是我們作爲社會弱勢羣體的養老錢、看病錢、活命錢,現在家中幾乎已無存款,而商軍自承諾的還款日一直到現在庭審結束進入執行局階段的這一年半都無絲毫還款誠意!一年多來我全家都是在強大的精神壓力和折磨下度過。所以,能早一天在人民法官的幫助下要回我們殘疾人家庭的血汗錢(包括法官判定的利息),對於我們全家都有重大的意義。

在此,對沈宇法官及東陽區法院執行局各位法官表示最誠摯的感謝和致敬!此致

敬禮

原告:劉玉

子:劉笑笑

(劉玉電話:座機……,手機……,代理律師:鵬龍律師事務所 吳鯤鵬律師,電話:1380……,座機:……)

2016年2月1日

附:被告商軍已被東陽區法院扣封的房產地址:本市北昌區七家鎮泉水花園A區19號樓1單元101號

被告商軍電話:座機……(似乎已停機),手機……

另外,提請沈法官注意的是:被告商軍之房產扣封日期是2015年5月26日,我們不知道此查封有效期是爲幾年?故此,如果需要在此日期達一年期限(2016年5月26日)之前續封,務必請法院方面完成續封,以免因到期自動解封造成對於我方原告之風險,謝謝法官。

沈宇的助理小樑法官靜靜地閱讀着我親自帶去的雖然是打印但最後附有父親簽名及手印的信件。我是剛剛纔知道,家在外地的沈宇法官已於昨天提前回家探親——歇春節假了。

此刻,是2016年2月1日,週一,農曆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兒。

執行局樓道里罕見地空空蕩蕩,不再是人頭攢動的景象,我想,一來是因爲大部分身在外地的當事人都準備或已經踏上回家的路途了,二來便是恐怕大部分人都覺得在春節將至這麼一個屬於喜慶的時刻不該來法院這種地方。但我不在乎,家人不在乎,我堅信我的陽氣勝,不會受任何氣場干擾。並且,在這種時刻,在這第二輪兒“寒戰”已經開“打”的時候,春節啊、假期啊,對於我和家人就跟平常的日子沒有區別了——作戰的日子裡,作戰中的人,本該沒有節假。

至於信中那最後附加的補充問題,是頭天和吳律師通電話時他忽然提出來的:去年“五二六”查封那天,他忘了問高舉法官查封期限是多久了。因爲有些法院的查封有效期只有一年,那麼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這次的查封僅僅是一年,在今年5月26日之前,就必須讓沈宇他們給“續封”上。否則,到期會在住建委那裡自動生成“解封”,那就前功盡棄了。

閱畢,小樑法官擡起頭看着我,態度溫和地說道:“小劉師傅,我先回答您信中最後的疑問。您大可放心,我們院查封的規矩是,只要一查封,就是三年期限,也就是說,自去年5月26日算起,查封到期的日子是2018年5月26日,這個不用擔心。”

這就解決了一個大問題。我點點頭,微笑了一下,表示感謝和欣慰。

“至於您信中所寫的您父親這個案子的前前後後,其實沈法官和我已經、甚至早已瞭如指掌了。”小樑法官說,“早在幾個月前案件卷宗剛到時,沈法官和我就一直在研究您家這個案子該怎麼去進行,或者說怎麼個解決。是的,我能理解您和家人的着急,也知道每回見面日沒說幾句就讓您回去並沒有給您什麼實質性的意見和方法讓您和家人很焦慮,這個我表示抱歉。但是您知道,我們東陽區法院執行局案件太多了,每個法官手裡都有至少幾百個需要執行的案子,我們不可能剛到來一個就把全部精力撲上去猛攻這一個山頭,說白了,我們的方法是齊頭並進,也就是呆案死案先不管,難度大的——比如您家這個,循序漸進,簡單的案子呢,就一氣呵成。您明白嗎?”

我點點頭,答道:“我明白。”

“說到您家的案子,爲什麼三個月下來了沒什麼動靜?那是沈法官暫時的一個緩兵之計。既然去年庭審過程中商軍一切都供認不諱,並且答應賣房還錢,那麼咱們就等等她,看看她葫蘆裡在賣什麼藥,萬一她要是真的找到了買家,帶着買家或中介一起來此,一手交錢——您家的案款,一手拿房——我們給其解封,這何樂而不爲之?”小樑法官說到此處嘆了口氣,“但是,照目前看來,幾個月下來了,正如您所說,商軍果然是一點動靜都沒有!這就是鐵了心和執行局對着幹了。這一點是我們不能再忍下去的。所以,關於您家父母的情況,您不用多說我們也會重視的,因爲您家的情況特殊,所以這也是個特殊的案件,無論作爲法官,還是脫掉制服後普通百姓的一員,這樣的事我們都不會放任不管。”

“那我謝謝樑法官您!也謝謝沈宇法官!”我抱拳拱拱手,“那麼,您和沈宇法官有什麼具體策略了麼?”

“這個就得沈宇法官春節後回來我們商議了。”小樑說,“到時會把您和您家的律師一起請來,咱們一起碰頭,制定出一個方案來。”

“乾脆直接給商軍的房拍賣了吧?”我急不可待地說。

小樑法官笑了:“這拍賣現在提有點操之過急了,一般來說拍賣最快也是案件到了執行局後一年左右,因爲這中間還有許多執行局法官的辦案方法和策略要使用,這些方法假如經過證實都對老賴——也就是被執行人無用,那麼別怪我們翻臉了,就該對老賴的被查封財產進入拍賣程序了,可到了拍賣程序也需要一大套流程,這個到時再詳細給您講。總知,春節後,咱們正式開啓‘行動’模式!”

小樑充滿善意的話加上這樣和藹的態度是讓人可以暫時踏實的,但踏實和放心在我心裡不是一個概念。我只希望,如他所說,春節後,能有一個讓人又踏實又放心的行動在等着我們。

但旁的不說,單說小樑法官,還是很有親和力的,至少說話讓人感覺很靠譜。這也是我那天能夠安心離去、回家報信的原因。

然而,春節後,我再沒見過小樑法官。

他調離了,去了別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