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除了五一節小長假沒有“行動”,接下來的十天,除了早晚接送母親,我幾乎每天往返於家與東陽區法院,有時上午,有時下午,有時一天兩趟。

用吳律師的話說:庭審法官是沒有固定接待日的,設在五層之上(東陽區法院主樓一至四層爲庭審法庭及公共區域)的辦公室更是有保安把守休想進去。想見法官必須得“撞大運”——也就是趕上他們開庭的時候(在屋外等候庭審結束)才能見到,而見到他們的唯一地點也是當事人被分配到的法庭當屋——找法官,對號入“座”。

尹雯法官所處的民三庭是個寬泛的概念,不是門牌號,它下面包含十幾個法庭屋,她平常開庭審理案件的是位於三層的第11法庭。

當然,這些“知識”都是4月26日那天我上樓後四方打探來的,也親臨了三層11法庭,但大門緊鎖。也就是,除了尹雯法官本人我沒有見到,見她的流程瞭解得詳詳細細。

搖頭苦笑不已。

從27號起我開始了我的“跋涉”。還是那話:這種“活兒”是不需要吳律師親自出馬的、也不需要父親母親親自前來,以我的能力倘若見到法官,足以把情況問清。

不要提當初樓下大廳案件查詢那裡給留的法官電話,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你打一百次,基本上九十九次半都會無人接聽。

這裡我替衆多法官說句公道話:在我後來幾年的艱苦奔波過程中常聽到當事人埋怨法官爲什麼總不接電話。可誰又知,他們怎麼能接呢?先不說執行局法官,單說庭審樓法官:手頭的衆多堆積如山的案件閱覽加開庭,以及外出調查取證、內部會議……假設法官每天那幾乎響爆了的電話他個個去接,那麼法官也就成了專職熱線員,除了接電話什麼也別幹了。

當然,這些細節是我後來逐漸的“後知後覺”,當時也顧不上考慮電話爲何不是佔線就是無人——您既不接,我就去吧!

這倒真應了吳律師當初的話了:挪到東陽區法院未必是壞事——催起來方便啊!

從我家居住的望城小區到東陽區法院不算很近,需要換乘兩次公交車,但即便如此,好歹也是在一個區裡,相比“遠在天邊”的北昌區,這樣的路途簡直就是出門遛趟彎兒了。

然而我可不是來往遛彎兒的,當時的我除了秉記那句在頭腦中不斷髮酵擴大的“與時間賽跑”沒有別的想法,現在的當務之急——儘早找到尹雯法官!

老話兒愛講:人不能自己嚇唬自己。——但我想說:人有時還真得自己嚇唬嚇唬自己!把着急之事大幅度甚至誇張地放大,在心裡、頭腦中讓自己形成一個“可怕”的模式,它纔會催促你前行甚至成功。

執著——這個詞從那時起就貫穿了整場“戰爭”。

那個四月到五月,北安足球隊如往年一樣進入了幾天一賽的魔鬼賽程;而我這邊,儘快做成“訴訟財產保全”成了接下來那一個月我心裡的“魔鬼賽程”。那時的我常常拿我們二者互相比較,我得出的結論是:我心裡的壓力不比北安隊小——他們是集體作戰,我是孤軍奮戰。雖然是殊途同歸的一家人,但“項目”上又大相徑庭。

“咚咚咚咚……”敲3-11的門,無人。

“咚咚咚咚……”無人。

“咚咚咚咚……”

……

樓道內倒並非空無一人,但三三兩兩的當事人大多一問三不知,人家都是別的法官的案件;而叫住偶爾路過的法官問及尹雯法官什麼時候在,更是問不出來。

“我們不在一個辦公室。”

“對不起,不太清楚。”

“您還是打她的電話吧。”

……

五一節左右雖然季節上還是春,我們這座繁華都市已然進入了夏天的節奏,春裝逐漸向短袖過渡,年輕人們甚至開始“短打”——我便是如此。此時的太陽算不得“毒”,卻也開始在午後顯出暴曬期前的跡象。那十天,家與法院來往奔波的我常常先於他人進入一身大汗的節奏。但這些,在我心裡起不了漣漪。這不叫事,真叫事的,不在體感上,在內心。

……

若說“踏破鐵鞋無覓處”,那麼“覓”到尹雯法官的那天卻頗戲劇性——在家、在診所繃不住的父母在我“您二老沒必要去”的勸阻下還是毅然跟我去了。結果沒必要成了很有必要。

這是玄學。

那是2015年的5月6日。

3層11法庭門開着!裡面還有交談聲!

向屋內望去,幾十平米的法庭格局與電視上法治節目常拍攝到的別無二致:高又長的法官臺後是三個高高的座椅,中間的座位爲法官(審判員、審判長)設立,左側爲書記員(記錄員)位,右側爲陪審員位(後來聽說,這個位置開庭時一般空着,除非特殊情況,小型民事官司大多是沒有陪審員的);下面左右兩側是兩拍桌椅,左側桌面上一個金屬牌,上寫:原告;右側的自然寫着“被告”。再往門這邊來,是兩三排旁聽席座椅。——典型的民事官司小法庭標準“配置”。

幾位應該是當事人的男女正圍在法官臺前詢問着什麼,爾後傳來一個曼妙的女聲:“那麼情況幾位都瞭解了吧?這些材料我該保留的都保留了,需要你們帶走的一定保存好。再有什麼問題可以打我的電話,或者來這裡問我或書記員小付。”

我和父母“喜出望外”地對視了一下:想必這就是尹雯法官了。

人們轉身朝我們這裡走來,我們在門外把道路讓開,男女們魚貫而出沿走廊離去,而我則輕輕敲了敲門。

“請進!”裡面應道。

父母和我走了進去,來到法官臺前。

“請問,您是尹雯法官嗎?”我率先問道。

上面低頭整理文件的女法官擡起頭,望向我們一行,“是我,您幾位有什麼事?”

如果有什麼確切的詞語形容尹雯法官,那還是美麗中透着英姿颯爽。尹法官比網上的照片還要漂亮,如果她沒有穿法官制服而是平時便裝甚至時裝走在街頭,定會是個讓所有人怦然心動的年輕女子。

但當時那種“十萬火急”的情境下,美女法官的容顏如何已然不重要了,只因我和父母滿腦子已經被一個詞填滿——“訴訟財產保全”。

“您好,尹法官。”我微笑着點點頭,“我姓劉,這是我的父母。”

щшш☢ttκǎ n☢¢ Ο

尹法官又掃視了一下我們一家,也點點頭。對於見多識廣的法官來說,這個行業已讓他們對任何人都習以爲常了,所以看到我身有殘疾的父母,她並未顯露出驚訝。可以看出,面對什麼樣的當事人都可做到不卑不亢是法官最起碼的職業素質。

“是這樣,”我接着說,“我父親是原告當事人,我們大約十天前在立案廳立的案件,是我父親劉玉訴商軍欠款一案,我們前來,是想問一問您進展如何?”我沒有上來就提及訴訟保全的事,我得循序漸進。

“哦,那您幾位稍等,我查一下,”尹雯向左挪了挪身子,來到書記員記錄用的電腦前,“您剛纔說,您父親叫劉玉?訴訟的是商軍?”

“是的是的。”父親望着尹法官說道,“尹法官您好,我是原告劉玉,這位盲人是我愛人。”

尹雯又擡頭看了看父母,向他們點點頭,說:“你們好。可是,我印象中,我這裡沒有您這個案子啊!”

“哦?”母親說道,“難道還沒到您這裡?”

“您彆着急,我查查。”尹雯法官邊說邊敲動鍵盤,那過程也就幾秒,但在我們一家,當時的心理作用,竟覺得異常漫長。

對着屏幕看了一會兒,尹雯法官嘆了口氣,一雙雋秀的手輕輕一拍,再往兩邊一攤,說道:“您幾位看,沒有吧!”說罷還把液晶顯示屏往我們這邊轉了過來。

我急忙望向屏幕,屏幕上的列表逐條顯示着從4月中旬到今天立案廳分配給尹雯法官的案件細則。

我的內心雖然焦急,但必須控制住自己讓自己保持清醒,我逐行逐字地查看着,並且看了不只一遍。

而後,我回頭,對面色焦急的父母說道:“確實,真的,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