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關於球員續約時的薪資還有一定的標準才行。這就涉及到了球員的薪資上限。球員的年薪上限是指在合同期內,他每年能得到的平均最高工資,而不是某賽季的工資。年薪上限跟球員在NBA服役的時間有關,以上賽季爲例,有7年NBA球齡的球員平均年薪可達900萬美元: 7至9年的可達到1100萬美元,10年以上的可達1400萬美元。
如果一名球員和原球隊簽約,他們的平均年薪可上浮15%,和新球隊簽約最多隻能上浮10%。另外,球員的合同工資不是年均發放的,而是逐年遞增,比如說,一名球員如果簽下了4年4000萬美元的合同,那麼具體發放時,不是每年1000萬,而是第一年700萬或800萬,以後每年遞增。
NBA有一些特殊的薪金條例允許球隊突破薪金上限,但在最低保證薪金範圍內,不存在特殊條例。球隊和本隊的自由球員簽約時,NBA 允許他們突破薪金上限:任何一名球員都可以享受最低保證工資,且不受薪金上限的限制。最低保證薪金跟他們的服役期有關,只有1年NBA球齡的至少應得到35萬美元,具有10年或10年以上NBA球齡的至少應得到107萬美元,最典型的例子是98賽季的巴克利,火箭隊當時簽下了皮蓬,爲了保證皮蓬的年薪能到位,巴克利主動拿最低年薪100萬美元,大蟲羅德曼和湖人隊、小牛簽約時,商定的也是最低年薪每年100萬美元。另外,按中產階級特別條款,每支球隊還擁有130萬美元到225萬美元的特殊薪金,也不受薪金上限的限制。
根據當年勞資雙方的談判,球員的最長合約不得超過7年,即使是續約達成的最高期限也不得超過7年,同時還有另外一項規定,那就是36歲規則,該規則是爲了防止球隊和球星一直續約到退役,續約金額過高,給球隊帶來過重經濟負擔而設立的。這個規則現階段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湖人隊的奧尼爾,奧尼爾目前的合約到05賽季結束,那時他已34歲,所以根據規則,他現在只能再續簽兩年合同。而且由於續約合約過高,所以球隊遲遲未能與他達成條件。
“在一名球員續約的過程中,如果你對原先所在的球隊滿意,對你的教練和所處的狀況滿意,那麼你所在的球隊就會有優勢,他們會更容易地挽留住你。如果他們能把你的薪水再提高一些那麼事情將會變得很容易。如果你不滿意你原先的環境,你想要做出變化,那麼你確實有能力做出離開的決定。”這是聯盟副總裁格拉尼克對球員紛紛與母隊續約時說出的一段話。
並不是說球員們不重視金錢的力量,誰會排斥金錢呢?畢竟NBA的球員離了錢什麼也玩不轉,只是錢並不永遠是第一位的,還要再加上週圍環境的舒適程度和事業發展的向上空間,這同時也會成爲他們選擇的最新理念。如果這些條件均令人滿意,再加上金錢,對於一個球員來講何樂而不爲呢!
30歲是亞當斯最後一個賽季的首發,當時他的成績是12.1分和6.9次助攻,而在接下來的賽季他卻已經成爲替補。
30 歲是墨菲職業生涯最重要的一個賽季,當時他平均每場得分達到25.6分,他在接下來的兩個賽季還入選了全明星賽,但在33到35歲時,他逐漸走了下坡路。
在30歲時,阿奇博爾德剛從傷病中回來,他在接下來四到五年的時間裡是一個相當好的球員,但已不再無所不能。
賓在30歲時就只能發揮以前個人能力的75%了,而在接下來的幾個賽季,他一直都在退步。
托馬斯是最常用來和艾弗森相對比的球員了,在28歲時,也就是艾弗森現在的年齡,托馬斯贏得了個人職業生涯的第一座總冠軍獎盃,在30歲時,托馬斯的職業生涯開始走下坡路,創下了個人職業生涯的最低得分16.2分,而且還因傷缺陣了34場比賽,與戴夫賓一樣,他接下來的幾年狀態一直下滑,直到33歲退役。
拉烏夫的職業生涯是另外一個故事,在27歲時,他是一個偉大的得分手,平均生場19.2分和6.8次助攻,但在30歲時他就退出了職業籃壇。
尼克森是因爲他的膝蓋而結束他的職業生涯的,因爲膝傷,在接下來的兩年半的時間裡,他只打了53場比賽。
在30歲時約翰遜的職業生涯發生了轉折,29歲那年是他職業生涯最好的一年,平均每場20.1分和9.3次助攻。
上述的所有球員,在30歲時都是他們的職業生涯黃金時期,而且他們基本上到了33歲時都已經退出聯盟或成爲替補球員了。
現役球員中的一些小個子,安德森、布蘭登,還有剛退出聯盟的布萊洛克,在30歲之後都已經不同程度地出現狀態下滑的現象。唯一的例外就是卡爾文默菲,我們希望這種現象在艾弗森身上不會出現。
63年8月25日,凱爾特人隊宣佈和隊內的中鋒拉塞爾續約,拉塞爾成爲當時NBA工資最高的球員,當拉塞爾與球隊續約時,他宣佈自己的薪水是125001美金,比他最大的競爭對手張伯倫高出一美元。兩人的競爭甚至擴展到了薪水之上。
89年,皮蓬和公牛隊續約,因爲皮蓬當時的腰傷比較嚴重,所以他希望簽下一份長約以保證職業生涯結束以後的生活,當時他簽訂的是一份七年 210萬美元的合約,在當時喬丹和克勞斯都勸過皮蓬,但當時皮蓬並不爲以然。等過了幾年,球員的年薪飛漲的時候,皮蓬就開始對這份合約耿耿於懷,甚至以不出賽相威脅。
在95賽季結束後,喬丹成爲自由球員,這時的勇士隊希望以隊中的五名主力球員來交換喬丹,但公牛隊老闆表示這是公牛隊內部的事,最終,公牛隊以3000萬美元的年薪續簽了喬丹。
在NBA聯盟,一名球員若想讓老闆與他心甘情願地續簽一份合約,恐怕應該具備一些先決條件,換句話說,你必須擁有徵服你的談判對手,令其乖乖就範的本錢,讓他覺得非你莫屬,無從替代,從而主動令雙方的僱主關係得以延續。達到續約目的的手段和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毫無疑問,你至少應該具備其中的任意一種,否則通往談判桌的路途將是漫長遙遠而又充滿艱辛的。
對於一支球隊來說,缺少具有號召力的王牌球員是相當致命的,無論球隊的戰績如何,在聯盟排行榜上位居何等檔次,你至少應該讓挑剔的球迷感覺你本身是具有精彩看點的,並誠心誠意坐到場館裡買你的賬。而從某種角度來說,真正主導一支球隊的收視率以及門票收入的正是一名票房明星,對此每一支球隊的管理層都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對於一名能夠拉動球隊商業收益增長值的當家球星來說,通常情況下他是不會爲自2的續約問題而操心勞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