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 27

ACT27

遠遠看着小哈坐車離開,我才把早已掛斷通話的手機放進口袋。

從昨天晚上到現在,我根本哪兒也沒去。在車裡坐了一夜,後來困了,在後面兒最後排座位兒裡蜷縮着睡了會兒,天亮後,在車裡發呆。不知道小哈什麼時候走,我把車開到小區門口第一排樓拐彎的地方,停好,等待。

終於,在我就快忍不住要上樓去看看的時候,他出現在了小區門口。

他給我打電話,掛了電話之後,他盯着他的手機屏幕看了很久。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見他把手機揣進褲子口袋之後,低着頭不知道在想什麼,然後踹了馬路牙子一腳,跟着大約腳疼,他又跺了幾下地面。

走了,終於走了。

對我對他,昨天到今天可能都不會太好受。我知道他在乎我,當我是一個很重要的朋友,鬧到這個地步,他心裡不會舒服。

一天沒吃飯沒喝水,我就爲了等着看他臨走時有些什麼表現。看見了,又無比沉悶。很多不痛快,都是我自找的,神經病兮兮……

車開回我的停車位,天矇矇黑。

冰箱裡應該還有些剩飯剩菜,回家熱熱就能吃,我是真餓了。

進樓裡,就隱約覺着有什麼不對勁,拐彎到電梯口,一擡頭……好麼……

“呃……”張建盯着我看,不知道想說嘛。

我揉揉頭,一夜沒睡好腦子脹,手碰到頭髮才發現,亂,往下看,衣服也皺巴巴,這副邋遢樣兒,丟人!

電梯“叮”的一聲後開門,張建跟我先後進入。

“你那個室友搬走了?”還是他先開口。

“是。”我點頭。

“你這是一夜沒睡?刷夜啊?”

“是。”繼續點頭。

“沒事兒帶領你的精英團隊跟我比一場吧。”

“……”我無語,他說話能不這麼跳躍麼?

“這兩天正跟韓日兩國知名公會比賽,中國也有,但我想第一場跟你比。”

得,能跟Death比賽,無論輸贏都是一種榮耀。我只是覺得,張建動機不會如此純潔。

可不純潔又能怎樣呢?**,沒什麼大不了。

“這個事兒要考慮考慮?”他挑眉。

“不用,我接受。”我擺擺手。

“叮”一聲,電梯停五樓,上來倆人,一男一女,不認識。

“你是不還沒吃飯?我晚飯也沒吃。”他往我身邊靠了靠。

“我家有剩的,熱熱就能吃。”

“哦……”他點點頭,“我家倒是什麼吃的都沒有,媳婦兒又領着孩子回孃家過週末去了。”

“得,上我家來吧,如果飯還夠的話。”

張建隱藏在眼鏡後面的眼睛露出一抹狡黠,我就知道……

到家,開門兒,讓張建隨便坐。

看了看,電飯鍋裡的飯估摸我倆吃夠了,冰箱裡剩下的菜拿出來,放微波爐一個個轉。

我聽見電視機聲音,這張建還真不拿自己當外人。==

“端飯!”一嗓子,伺候完一個我可不想再伺候另一個。

“哦。”

張建進廚房,端着飯菜到矮几那兒,放好坐下。

我拿了兩罐兒百威,坐他對面兒,遞給他一罐兒。

“頭一趟來你家,這樓裡房子估計格局都一樣。”他開始尋找話題。

“是,據說是這樣兒,反正你家格局跟我家一樣。”我隨便附和附和。

“飯菜你做的?”

“嗯,隔夜的,將就將就。”

“挺好吃的,手藝不錯。”

“呵呵……”

談話陷入僵局,我睏乏累,實在懶得找話題。

餓,很餓,可對着飯碗卻沒什麼食慾,吃了半碗,留了半碗,倒是張建把一碗飯快速解決掉之後,又瞪着我看。

“那個……鍋裡沒飯了。”我挺尷尬,他明顯沒吃飽。

“你沒胃口?”

“嗯,吃不下了。”

“哦,別浪費。”

他說完,從我這兒端走我剩下的半碗飯,就往嘴裡扒拉。

很詫異,小時候除了我爸吃我的剩飯,我哥都不吃的東西,張建他怎麼就能……

不對,張建不是第一個吃我剩飯的外人,第一個,第一次,是小哈,讀書那會兒,他上食堂給我買飯,那天我感冒,他買回來我沒吃幾口,他說我浪費,就給扒拉扒拉吃光了。

我是那會兒開始喜歡小哈的?

可能,真是……

“誒,你沒事兒吧?”張建拿筷子跟我面前揮揮。

“你這麼吃我剩飯,不噁心麼?”

“是啊,我也奇怪,我家丫頭的剩飯我都不吃,趕上你倒是沒覺得有什麼不妥……可能是餓了吧,一天淨瞎忙活,剛還上銀行……”

他嘚啵嘚啵說了一堆,後面的我沒聽進去。

看着他面前那碗我的剩飯,突然百感交集。不想失態,我起身,跟張建說,你慢吃,我洗澡。

在浴室裡衝了半天,刮鬍子,刷牙……整理情緒。

外面張建一定沒走。

我是頂着溼漉漉的頭髮,只圍了條浴巾出來的。張建正盤着腿坐地墊兒上看電視,看見我出來,他毫不避諱從頭到腳開始打量我。灼熱的視線。我晃悠到他面前,彎腰,拿起矮几上的煙點上。

他從地上起來,我笑着看他,他也笑着看我。

正視張建,他確實是個性感的男人,只是那副眼鏡兒比較礙事,我上前一步,他摟住我的腰,我摘掉他的眼鏡兒。

“我不喜歡裴勇俊。”我踮腳吻了吻他的下巴。

“呵……”

他吻住我的嘴,順手拿掉了我手裡的煙,他把我按倒在地上,我看着他把煙在菸缸裡碾滅。

“你媳婦兒今天不回家是麼?”

“嗯。”

“那完事兒後,別走,行麼?”

他凝視了我一會兒,點點頭。我笑着把頭仰起來,“謝謝。”

與他嘴脣貼合,我知道自己什麼都不用再想了。